Re: [討論] 婚後房子登記與房貸問題

作者: HsiaoHsiu (成月竹)   2015-12-13 23:55:13
不才認為,基本上你的態度
從文章中就足以已經說明為何你的女友會爭執
※ 引述《jjane2008tw (jane)》之銘言:
: 先說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現況,交往8年,有計畫結婚,但是還沒有明訂的日期,
: 但是因為現在討論婚後要租房還是買房起了爭執。
: 女友:26歲,年收約45W,存款30-50W,工作算穩定,台中人,因為我的關係現居
^^^^^^^^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裡附近,我和我家裡幫他分擔3500,水電自
: 付。一年保險約2W。
因為""你的關係""所以搬來台北,你們家才因此幫她負擔部分費用,對吧
底下當中說她"恨台北",是不是代表其實她不想來台北,你們強迫她來的呢
你有想過換作是你,你可以做到因為女友的關係就下去台中嗎?
: 我 :28歲,年收約60W,存款80W,科技業,與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資ETF和其他
: 績優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賺價差。
: 我父母:公務人員準備退休,經濟無慮,有意提供1000W-1200W給我們當房子頭期款
: ,剩下的我們再貸款即可(預計貸款500W-750W),買三房兩廳的房子,或視
: 情況而定。
: 現況:
: 女友原本很反對貸款買房,因為他個性保守,覺得貸款就是欠錢,錢都放定存
: 但後來聽到我父母願意幫忙頭期款的部分,也願意聽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們婚
: 後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個人約需負擔6000元(這金額她同意),但是考慮假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學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間,加上我們對住的要求比較龜毛,一個
: 人6000元的預算也只會也更多,所以房貸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個6000就當
: 作付房租,因為我們不買房,你也要出這個錢,但是房子不會留下來,那你還倒不
: 如把這個錢拿來付房貸,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嗎?
所以你現在的想法是,你租房子給她,她跟房東同住?
你們真的在共同建構一個家庭嗎?
你光是說服的口氣就是上對下了,這樣子有誰能夠接受?
: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講到房子要登記在我這邊,一切爭執就開始了,他
: 說他恨台北,說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覺得我強勢,站上風,說不想結
: 婚,恨台北。後來我和她說必須要考慮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經出了頭期款1000W了,
: 當然希望房子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但她還是無法接受。
: 最後我讓步到,可以在婚前協議書裡提到,假如真的不幸離婚了,這每個月給我
: 的6000元因為匯款都有紀錄,我可以無條件還給他,我覺得這樣他已經佔盡優勢了,
你的"最後讓步",原來是指6000元可以還給她,你是不是真的以為你在租屋給別人阿?
今天我用最低最穩健的方式好了,我拿去存款就好(你不是說她愛存嗎?)
利率也至少有1%。你今天說""最後的讓步"",是退還6000元,還說她占盡便宜?
舉例來說,我要投資麵包店,我跟投資客合夥,每個月給我6000元讓這家店營運
然後我們哪一天要拆夥的時候,他說什麼都不要,只要還給他6000*月的錢就好了?
哪裡有這麼好的投資商,不收你利率給你免費投資額度,拜託介紹給我
從這一點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你純粹是因為你們家的家產付很多頭期款
因此有從高處看人的習慣而已
: 但是我女友還是很不滿,說之後房子增值了,他什麼都沒有,覺得都是我在做決定;
你女友腦袋還沒有被你唬的一楞一楞
: 後來我讓步說,我可以和我爸媽討論看看,假如20年後付完房貸,房子可以變成共
: 同持有(婚前協議書裡載明),可是他還是不願意妥協,說他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
婚後20年變成共同持有,笑死人嗎?
倘若相安無事則作罷
假設19年後,你搞了外遇,你和你們家把她趕出去的狀態下
她完全無法立足,因為你們訂下這個契約,這樣也是你覺得很公平的?
: 想拿,說哪天離婚了會把他趕出去(之前有一次吵得很兇,很無理取鬧,真的有說出
: 叫他滾回台中的話,但是也是氣話,我更本沒有那個意思,事後也道歉)
此段完全避重就輕,非常片面,實際情況如何沒人得知
但可以推知既然有過這段經歷,她的擔心絕非偶然,也絕非無理取鬧
: 但是我女友還是緊咬著說不想結婚了,覺得婚姻都是假的,會結婚就會離婚,說要
: 自己住......他要回台中......
: 各位,我真的已經退無可退了....房子我爸媽已經幫忙出頭期款,房貸大部分也是我在
: 付,還要我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該恨的應該是我吧!
: 後來我就和她說房子要登記在你名下也可以,那就房貸和頭期款一人一半,結果他就說
: 她沒錢,已經不想和我住了。
那是因為你打從心底就知道她沒有錢,她做不到,你才敢說這種條件
她本來就沒有打算要買房子,你叫她拿錢出來
根本就只是吃定她了嘛
: http://i.imgur.com/owtwo9W.png
: http://i.imgur.com/SfLfUeT.png
: 求助
→ jjane2008tw: 我剛才已經問過他的意思了,他已經表明 12/13 23:26
→ jjane2008tw: 結婚就是要送她一棟房子 12/13 23:26
→ jjane2008tw: http://i.imgur.com/eUc2YUx.png 12/13 23:27
再加上看到你貼的回文,她看起來已經快被你搞瘋掉了
她才不是要你送她一棟房子好嗎,你根本只是想把她逼瘋
最後給你建議
1.別跟她收那個6000元,那房子就是你的,她也沒有什麼好爭的了
也不要事事都要計較(雖然你好像完全不覺得,還認為你在讓步)
2.那就分手吧,很明顯你們的價值觀已經有嚴重的偏歧
她去找一個可以婚後租房子的男生就好
你也可以去找一個笨蛋投資客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3 23:57:00
唉呦,上面有個女生說要嫁原原PO耶
作者: fddr (rr)   2015-12-13 23:58:00
推這篇 寫得很清楚~~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5-12-13 23:58:00
他發上來明顯是想讓人公幹他女友吧
作者: hanfon77810 (小文)   2015-12-13 23:59:00
原PO看看這一篇吧!我覺得很中肯啊~
作者: s41429 (〃小淡ˇ有你真好>///<)   2015-12-14 00:00:00
推這篇 男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4 00:00:00
其實我也很想知道他發在這邊是要抒發心情還是要解決方法有沒有哪裡有簡易的婚前婚後財產法律說明啊
作者: youngorg (哪裡哪裡)   2015-12-14 00:01:00
如果沒有愛了 分開對彼此都好
作者: kenyin   2015-12-14 00:05:00
推這篇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5-12-14 00:07:00
說真的 都八年了還用“恨”這個字 積怨應該是很久了
作者: brightlightk (崩╰(゚Д。)╯潰)   2015-12-14 00:08:00
我覺得雙方如果不能找到讓彼此滿意的方法,不就表示不適合?男方可以去找一個願意負擔的投資客,女方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12-14 00:09:00
可惜這個版的人都不會懂 懂的就結婚了啊
作者: brightlightk (崩╰(゚Д。)╯潰)   2015-12-14 00:09:00
女方可以找到一個珍惜她北上陪伴的人不是很好~快放生彼此吧~你們的價值觀差蠻多的~男方似乎很在意錢,你可以找個願意出的人,女生也可以回台中~皆大歡喜~
作者: a0952864901 (Fish)   2015-12-14 00:11:00
就男生吃定女生錢拿不出來啊 跟這種人交往要有心理準備
作者: blackmeiji (幸運草)   2015-12-14 00:11:00
推推女生就不想結婚也不想被迫買房啊,還要被說貪,那你幹嘛肖想她每個月幫付6000啊?
作者: iceJan (小野狐)   2015-12-14 00:15:00
推這篇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5-12-14 00:15:00
不推- - 女生大概是想分手所以口不擇言了吧
作者: shushubon (小雷布)   2015-12-14 00:21:00
不推,女生想全吃這種歪風一定要抵制到底
作者: meijhang (Mei)   2015-12-14 00:24:00
推這篇。原原po感覺也是很計較錢,應該不是單就這一事件
作者: lullaby22 (小雖小)   2015-12-14 00:25:00
推這篇,如果我男友結婚這樣斤斤計較,我真的會恨他
作者: meijhang (Mei)   2015-12-14 00:26:00
女方在平常生活中可能累積了很多怨氣了
作者: lullaby22 (小雖小)   2015-12-14 00:26:00
都為你搬來台北了,也跟你交往那麼久,竟然這麼精打細
作者: milasakura (米菈櫻)   2015-12-14 00:26:00
這篇也是有點道理...叫人家付房貸然後說是租給自己的老婆...共同持有感覺比較ok
作者: meijhang (Mei)   2015-12-14 00:27:00
男方錙銖必較的態度令人不敢嫁吧!
作者: ldlcloud (ptt真好!)   2015-12-14 00:27:00
推這篇
作者: meijhang (Mei)   2015-12-14 00:30:00
推L大,我男友這樣我會立馬分手。不是錢的問題,是感覺女方自己租房子也好,免得付了6000在家卻要看人臉色女方為了男方北上到自己不喜歡的城市,男方卻硬計較6000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5-12-14 00:41:00
真的 原原po好討厭的態度 跟這種態度過一生太辛苦了原原po女友塊陶阿~~~~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5-12-14 00:41:00
我可以推想女方這幾年應該心理受了不少委屈 但這跟要全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5-12-14 00:42:00
妳還年輕世界很大 跟成熟點溝通技巧好點的對象交往吧~~~~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5-12-14 00:42:00
吞房子是兩回事 重新看一次 這對夫妻最好別買房我想可能是住男方家附近又有公務員公婆內心一直有壓力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5-12-14 00:46:00
男生根本就還沒有想周全,那麼計較是娶老婆,還是作投資?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12-14 00:51:00
這種男生很會算。搞不好辦婚宴覺得是恩賜女生。婚後出6000處處矮人一截哪是真的結婚。我還寧願找個家無橫產的兩夫妻自己租屋在外。他這是找個可穩租20年的房客。在1外租屋可以住不慣就可以換。老公可不能換。要我就不嫁了~管他8年10年
作者: yoyocat   2015-12-14 00:51:00
推。不只利息,通膨呢?還沒算上男方出了房貸所剩不多的薪水下,家用是否還要依賴女生支付大部分費用?何況婚姻中的付出難道只有錢?萬一不到20年離婚,人家叫妳滾,只能拿回每月六千總額,還要被說佔盡便宜。
作者: misakimisaki (misaki)   2015-12-14 00:52:00
推這篇 我們不知道女生到底本意是怎樣 還是真的很貪心 可是明顯兩人不適合結婚了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12-14 00:53:00
男生看你跟他了8年10年真是吃定女生了~教他去找笨蛋投資客或是願意委身下嫁的~這風險還是有樸實的人願意為夫家付出的
作者: yoyocat   2015-12-14 00:55:00
原原PO似乎沒有夫妻是一體的,共同努力才能維持一個家的想法。比較像是房東,所以才會有退回房租,已經是讓房客佔盡便宜的說法。
作者: tdkblur (☑☜′▽‵σ☞☂)   2015-12-14 00:57:00
複習原原波的文發現他有罵對方滾回台中 這個很要不得 雖然女的也不太能忍 不過男的也不夠大氣 女生很明顯沒有一定要買房的意圖跟壓力 想不通有爸媽加持一千萬是多幸福的事可以理解 不過既然都已經有一千萬做資助了 原原波不妨自己擔一擔乾脆 甚至也不用管結不結婚 房子趕快買一買房貸背一背 原原波自己也覺得有保障 至於女生應該是受委屈很長一段時間了 他們或許先保持一段距離冷靜一下好了 說不定能更確認雙方是否值得彼此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12-14 01:00:00
我看原文也覺得這種投資超划算,分一分吧
作者: aprilgirl (April)   2015-12-14 01:07:00
大推!!
作者: deeryi (deer)   2015-12-14 01:09:00
推這篇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2-14 01:15:00
推你XD 退無可退的應該是女生XD感覺要認賠殺出了XD女方看起來不買房也是可以的啊是不是真貪很難說呢XD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5-12-14 01:22:00
大家都好有愛…要是結婚記得家裡要幫出1000萬登記在對方名下 不要太計較這點小錢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5-12-14 01:26:00
風向亂了...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5-12-14 01:28:00
我覺得女生已經想分手了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2-14 01:31:00
事實就是真的走到離婚那步的話女方可能會很慘...那不如找個比較條件相當不會趕人的一起打拼o.o條件比較相當**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5-12-14 01:46:00
推 男方根本是一直逼對方 還搞得已經施恩於你的模樣難道他有尊重女方想在台中、想租屋的想法嗎?根本沒考慮
作者: noel2277   2015-12-14 01:55:00
推這篇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12-14 02:05:00
男生重新洗牌。新的女生從0開始忍仍是一樁好買賣。不就有人告白了~苦了原女的的78年~到最後給人挾去配。不過也有可能心態是凹了78年還翻不了本。怪誰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12-14 02:09:00
男生超理所當然,任誰感覺都會差
作者: elle123 (Elle123)   2015-12-14 02:37:00
推這篇分析 女生已經心死了吧
作者: envyflower (JOJO)   2015-12-14 02:40:00
計較鬼,原po是房東心態吧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12-14 02:57:00
不想留台北幹嘛拿錢出來在台北買房,就回台中吧也沒什麼不好
作者: nononono   2015-12-14 03:05:00
為什麼可以理直氣壯的說要別人的錢跟房子!
作者: wilson85772 (hanhan)   2015-12-14 03:59:00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2-14 03:59:00
她被搞瘋 你也被搞瘋了嗎?寫這種愛錢文章
作者: wilson85772 (hanhan)   2015-12-14 04:18:00
怎不把叫他滾回臺中的對話打完整上來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5-12-14 04:18:00
看他文章的語氣 真的看不出來他有多愛女方 很生冷硬
作者: cat77899 (紅果)   2015-12-14 04:31:00
推這篇,原原po感覺就一副高高在上還來這鞭自己女友
作者: Dirgo (靜!)   2015-12-14 06:37:00
唉唷..不出錢..到時說不定就要她在家顧小孩呢..
作者: pluto6958 (有春)   2015-12-14 06:42:00
不推這篇,問女生要不要一起付房貸她也不想啊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5-12-14 06:54:00
不懂 誰出的錢多就掛誰的名下不是嗎?
作者: pluto6958 (有春)   2015-12-14 06:55:00
啊,漏看,要一起付20年才能共同持有,覺得這大概是女生感覺沒保障的地方。覺得原原po,應該還是要跟女友當面理性溝通為佳
作者: canon6d (6DII)   2015-12-14 07:49:00
女生用字如此了怎麼還會在一起?? 好怪
作者: Dvallina (永遠,是多遠?)   2015-12-14 07:51:00
推,每月6000元寧願租房還有自主權,跟他住天天看人臉色幹嘛花錢買罪受Z
作者: sheeptaurus (嗚嗚嗚)   2015-12-14 07:56:00
推笨蛋投資客 現在這個太聰明了無法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4 08:19:00
笨蛋是因為能白住還投資才是笨蛋?
作者: gn1146348 (這世界上神經病真的很多)   2015-12-14 08:44:00
女生用字這樣 已經是分手前兆啦
作者: monzuki (咩月)   2015-12-14 08:44:00
我也覺得這篇合理…憑什麼男生拿女生的錢買房還高高在上的樣子…要馬買的時候就共同擁有,要馬他就不要拿錢!如果我是女方我寧可拿6000去租外面也不要拿去投資讓男生爽爽賺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4 08:57:00
6000在台北住不到2000萬房子 再考慮一下
作者: ok5552442 (需)   2015-12-14 09:34:00
推 女方這樣其實也有很多擔憂的地方吧 一點都沒有保障吵架的時候搞不好還會被男方拿這個壓==
作者: gn00295120 (Longway)   2015-12-14 09:44:00
個人認為一個月不叫她付6000她也是會要房子
作者: crazyL   2015-12-14 09:52:00
推這篇 感覺男生就是仗著有錢要女方全面配合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12-14 09:54:00
哈哈哈哈 推笨蛋投資客 形容得太好了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12-14 09:58:00
女生就不想買房了,而且也願意再台北租房子一個月6000
作者: oneoneonn (洞)   2015-12-14 09:58:00
名義上難聽罷了,住房不用付錢?
作者: jiajia0220 (jessica)   2015-12-14 10:17:00
作者: monzuki (咩月)   2015-12-14 10:18:00
女生本來就沒想買房了怎麼還會有人覺得女生就是要錢?
作者: sj210444 (槍手打手槍)   2015-12-14 10:34:00
噓 結婚本來就會扯到錢 接受不了就分 不必假掰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12-14 10:39:00
現在觀念清楚的越來越多了,推一個。以前只要蘇美一出來就全場罵公主
作者: KerYiLa (最好是啦)   2015-12-14 10:57:00
噓這篇
作者: RyanGasoline (萊恩葛斯林)   2015-12-14 11:02:00
噓這篇 呵呵 女生魯小小
作者: soooooooo   2015-12-14 11:29:00
看到最後一句笑了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1:37:00
推這篇 明明女生一開始說不買房 也願意出一半房租 怎麼有人文章就是看一半 然後覺得女生要錢累= -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遠)   2015-12-14 11:40:00
你算錯了吧?哪裡有住房不住時,還要給你退本金加利率1%的?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5-12-14 11:45:00
女版的AA制呢?要是結婚記得家裡要幫出1000萬登記在對方名人,反正小錢?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15-12-14 12:04:00
怎麼不說女方不出一半的頭期款...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15-12-14 12:08:00
參見公主殿下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4 12:16:00
可以AA制啊,出去租房子一人一半女方負擔得起,啊明明清楚對方負擔不清硬要拖對方出大房子的錢,對方還沒有半點所有權,算哪門子AA制?你有錢就是屌大,那你自己全付然後房子租別人收租金自己和老婆租房子一人一半啊,自己要爽住家裡又想跟老婆收房子錢,樓上噓文是沒看清楚女方一開始說不想買房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5-12-14 12:20:00
可是一看到有人要掏1000多W就軟化了耶 真有這麼堅持?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2-14 13:20:00
女方要房子 拒共同持有 也有人護航 太妙了
作者: peja1016 (All apologies)   2015-12-14 13:25:00
科技業60要再加油 沒有你爸媽大概也gg了
作者: digger5566 (西屯周渝民)   2015-12-14 13:54:00
一千萬的房子不用付錢就可以登記名下 超爽der
作者: IrisXIII (嚕嚕叭叭愛裝可愛)   2015-12-14 14:47:00
還投資勒,女方自己也要住在 2000w 的房子裡好嗎?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12-14 14:54:00
推這篇,男生想把女方吃死死
作者: popo0127 (潛龍之志)   2015-12-14 15:06:00
所以都不用出就是?
作者: insect5213   2015-12-14 15:58:00
吃相難看的要死
作者: Luzernsee (寧靜湖心)   2015-12-14 16:23:00
眾工具人平身唷^.<
作者: tt5850 (nothing)   2015-12-14 16:33:00
女方是太怒,才講那些話的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4 16:38:00
所以之前不是有篇文說了嗎,這六千塊原原PO自己出自己買棟房子收房租,自己跟老婆租外面,也不用吵女方要不要出,有沒有所有權了,女方就沒錢硬要拉對方買大房子逼到人家說恨你 不想結婚了回台中再丟上來給仇女廚公審看錢的女生會為了這個連六千塊都不放過的靠爸族上來台北自己租房子啊?
作者: dr6710 (dr6710)   2015-12-14 16:41:00
都要結婚了還談什麼拿誰的錢幫誰買房 一起負擔又如何 男方也說如果離了女方付的全退 卻又要被說最少有1%利息 到到底是誰計較? 都退給你了還拿女方錢買房?我男方先出一千多萬在跟你共同出房貸 讓我們結婚後有個自己的家 你女方只想到你那6000如果離婚全退了居然沒利息有夠好笑
作者: Dix123 (小蔡)   2015-12-14 16:59:00
超不推的 你說的投資概念根本不對 期初的資金本來就不同了你現在幫我找一間麵包店 我願意6000一個月入股 沒問題兩個條件 1.我想退股時你就要還我 2.你的麵包我任意爽吃現在你能幫我找這樣的麵包店嗎? 因為這樣才符合原PO狀況阿
作者: p1227426 (詹)   2015-12-14 17:02:00
男方圖的利比較多 根本找個房客和打掃的
作者: Veeshan ( )   2015-12-14 17:42:00
我也認同這篇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5-12-14 18:09:00
我認同這篇 樓上有人說誰出得多就掛誰名下是在搞笑嗎?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4 18:09:00
一起負擔那有一起持有嗎?又一個不知道可以按比例登記持有權的? 樓上說你的麵包我任意爽吃?要不要來打賭誰做的家務比較多?還爽吃咧 講得好像女方嫁進去當貴婦 都北上陪男友都是自己在外租屋了 任意爽吃講的好像女方有地上權似的
作者: syyu641 (恩好)   2015-12-14 19:42:00
推~文中女角本來就不想買
作者: SHOOTA (修塔)   2015-12-14 20:26:00
有多少錢買多少錢的房子 不要超過再來說要買如果是我我應該寧願自己回家買自己的房子也不做沒保障的事 20年耶 20年那他做家事其他的你也要付他薪水嗎
作者: alenju (知己,珍惜!)   2015-12-14 20:28:00
我也覺得月付6000還要簽婚前協議,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實在有點吃大虧,如果是我,我也不想嫁~
作者: say4ever   2015-12-14 20:57:00
推這篇
作者: holishing   2015-12-14 20:58:00
恩恩
作者: fredpig (奇奇)   2015-12-14 22:08:00
= =住房繳的6000當投資解釋 你也太好笑了...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2-14 22:11:00
當投資是原原PO提的啊,這篇是在講誰會做這麼白癡的投資?
作者: kyll (包子)   2015-12-14 23:53:00
推這篇 寫得很清楚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12-15 00:42:00
分析得很清楚。
作者: karta570539 (軒)   2015-12-15 02:28:00
去婚姻版看原po女友回文,吃相超難看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2-15 08:37:00
同上 去marriage版看看備份文 還有人敢為女方護航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12-15 08:53:00
說真的我覺得這男的有種莫名優越感XD 但除了他家比較有錢之外 我是看不出他本身有什麼條件好感到優越的啦
作者: ChioMo (球球)   2015-12-15 11:08:00
推這篇
作者: jamesiris (hi)   2015-12-15 14:53:00
作者: ghostforever (呃)   2015-12-15 15:46:00
推這篇
作者: wish6632 (wish)   2015-12-15 16:00:00
分手吧
作者: littleen (小恩)   2015-12-15 23:09:00
推,女方本來就不想買,何來AA制?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5-12-16 00:34:00
推這篇跟我感覺一致 她就說想租房了 還有人說她貪1000w?會用恨字、又說什麼都給你決定,我想是男方相處很糟.....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12-16 16:58:00
20年改共同持有那段,是為了保障男方阿. 共同持有等於女方得到一半的產權,那至少是頭期款的一半,500W耶有理由一結婚就額外的500萬登記在對方名下嗎?
作者: wow000321 (siro1213)   2015-12-16 18:08:00
那麼會算,要是我也想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