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怎麼拒絕別人的告白 .....

作者: kelly886808 (Chih Chien )   2015-12-04 20:13:41
文長慎入。
今天和一個認識3、4年左右的朋友聊天(稱他為A)
聊到一半,A突然跟我告白 .....
說認識我之後,從沒想過想要追求我
但久了,不知道為什麼覺得我有點可愛
我很驚訝,我完全沒想過A會喜歡上我
我都把他當朋友甚至哥哥來看待
對方28歲,我才17
算是遊戲認識,現實才有交集
我剛和前男友分手一個月左右
我放的很快,可能是因為他真的沒什麼好事讓我好留戀
重點來了
我沒有不喜歡A
我很喜歡A(朋友的喜歡)
可能一時從朋友轉變到追求者讓我反應不過來 ...
我也跟A說了
我怕我們在一起,以後吵架當不成朋友,他可以接受嗎
A說他自己對感情的EQ很高
我也沒再回他什麼了 ...
然後我跟A談到我和另個朋友(稱B)的對話
我說我跟B講:近期不想再繼續談戀愛
然後我跟A說:如果你真的能讓我有好感,是可以試試
12/31再給A答覆
然後我又想了一個下午,跟B又聊了一下
..... 瞬間覺得很煩
我一直把A當哥哥在看待啊!!!
到底要怎麼突然說在一起就在一起
還有要怎麼拒絕 ....
我很怕ㄧ拒絕真的連朋友都做不成 .....
作者: BigCat   2015-12-04 20:15:00
28 vs 17 遊戲認識,老實說個人不看好 orz至於朋友做不成就做不成吧,也不是每段友誼都值得努力維持
作者: aa06697 (todo se andarà)   2015-12-04 20:19:00
28吃17嫩妹 潮爽der
作者: BigCat   2015-12-04 20:20:00
我覺得我說得很委婉了 XD 等等推文應該會有更毒辣的…
作者: yeaaah (♥ω♥)   2015-12-04 20:23:00
他只是想吃你 (我覺得我還不夠毒辣)
作者: frank74611 (寂寞旅者)   2015-12-04 20:24:00
保持距離 細心觀察~太多遊戲認識 或是 年齡差距被欺負
作者: fautumn (*大吉嶺*)   2015-12-04 20:25:00
身邊有很多對遊戲認識的,所以還好,但28vs17要好好考慮
作者: BigCat   2015-12-04 20:26:00
嗯,主要還是28 vs 17,遊戲認識只是附帶因素如果你是18 vs 17 遊戲認識的話可能還能祝福…以前玩某OLG碰過一個3x歲吃掉3個高中妹的實例,所以嗯…
作者: Surffie (Surffie)   2015-12-04 20:27:00
再過幾天就18了科科
作者: kaiosTW (台北小魯蛇)   2015-12-04 20:37:00
根本沒喜歡何必勉強 當不了朋友也只是他不成熟
作者: yabeeee (呀比)   2015-12-04 20:59:00
28歲用遊戲把嫩妹....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5-12-04 21:15:00
拒絕有什麼難?就說不要啊。妳應該可以為自己做決定吧。如果對方因此不做朋友,你也更加理解他是怎樣的人。17歲時交的朋友本來就不一定會一直聯繫。
作者: yuweichih (魚尾)   2015-12-04 23:00:00
堅決一點直接說只想當朋友就好!11歲的差距…以後在一起會有很多難關
作者: ramiya (哈哈阿~~~)   2015-12-04 23:36:00
妳的朋友很少嗎?非他不可?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04 23:40:00
紅明顯 拜託堅定拒絕好嗎? 他根本就動機不純和妳交朋友的目的就是想要和妳發生關係,這不是真正朋友的心態好嗎? 哪隻眼睛看見他有疼惜妳的心意?明確、堅定的拒絕他,甚至可以斷絕聯絡,這朋友不要也罷
作者: tdkblur (☑☜′▽‵σ☞☂)   2015-12-05 05:04:00
已經過16就合法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2-05 06:56:00
沒意願就直說。用友誼來索求愛情是不合理的。
作者: godlikeman (席瓦安)   2015-12-05 07:57:00
28vs17 自己在想清楚吧
作者: staybeats008 (staybeats)   2015-12-05 09:40:00
對得起自己就好
作者: cy98 (silence)   2015-12-05 11:22:00
17太嫩了,妳不知道外面多險惡,28歲的男人真的要找女朋友,也不是妳這個年紀,如果他真心喜歡妳,應該等妳再長大一點而不是現在交往
作者: xu6d9528 (圓圓圓圓)   2015-12-05 12:52:00
17vs28…這麼小我真的追不下去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5-12-05 14:51:00
認識三四年,現在十七歲,從國中練起,嗯。
作者: chuckz (上站次數3864次)   2015-12-05 17:31:00
原PO跟前男友搞不好練的經驗值還比28歲高
作者: love05110601 (誼)   2015-12-05 19:24:00
好笑拒絕不難吧就是有妳這種女生所以才好騙上床
作者: sumerwind (sumerwind)   2015-12-05 20:09:00
推bigcat大建言 其心可議 不是每個友情都有維持的必要社會很可怕的
作者: LoveDabe   2015-12-06 20:41:00
28-17 妳就繼續不敢啊 妳就繼續練經驗值啊 反正前男友給很多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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