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遠距離剛分手了
因為近期才休假回台
想把她借給我的體重計(一千多吧)歸還 也想拿回來放在她那的電影卡(1800$)
.朋友代買的鞋子(她已經代墊)
有事先傳訊息給前女友詢問有空的時間
當時她只回覆她要再看看她的時間
回國後傳訊息要約時間 只有已讀不回
等了一天沒有新的回覆 怕她是誤會我還想勾勾纏 剛剛又再傳訊給她
"不是要勾勾纏 只是希望拿回我的部分..不想見面用寄的方式也可以
希望我出國前可以處理好 謝謝"
應該很多人會覺得就算了吧...
代買的鞋子就算了...電影卡原本想掛失補辦 竟然要回原申辦地辦理(金門...當兵在那)
如果沒拿回來 等於報廢了...超級浪費阿...
我覺得 有什麼想法 至少也說一下...成熟的處理吧
請問這種時候除了就算了 還有什麼辦法嗎(1800將近一日所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