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感覺你跟女友之間的溝通有很大的問題
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緒控管要再學習
即便立場正確或再怎麼生氣,說出汙辱人的話就是不對的,不管對像是誰
回歸正題,從第二篇文看起,你從一開始就有打算要當作試婚同居
女方當然會覺得不用付"租金",沒錯 因為你在第一篇文是說"租金"
而不是像第二篇文所說的"生活費",這在認知上會差很多...
「嘿!寶貝妳搬過來跟我一起住吧! 我家剛好有一間空房月租25K
租金我出,妳幫我們補貼平常的生活費就好,當作試婚同居,好不好?」
其他細節不需要透露,講越多只是讓事情更麻煩
也不用告知女方生活費要出到多少錢,月超支的話在偷偷的補錢
偷補錢被發現,她說不定還會覺得男友(老公?)很有心
我是覺得這樣的說法就不會衍生後續那些沒必要發生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