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信仰快把我們拉開了...

作者: paulcheng212 (麵龜)   2015-06-06 20:34:32
※ 引述《DCAI (DD)》之銘言:
: 各位好
: 我目前無宗教信仰 家庭是道教
: 我女友是基督徒 家庭無宗教信仰
: 交往前就知道互相的宗教才交往 而我有時也會一起去做禮拜 但始終感覺到不出有"神"
: 交往至今差不多1年半 目前進入籌劃婚禮階段 互相家長也很滿意未來女婿、媳婦
: 但感覺女友最近希望我受洗的想法越來越強烈 她也說之所以願意跟我交往是她相信神有
: 一天也會讓我變基督徒
: 不過現階段看起來我好像不太可能馬上受洗
: 我們平常都很有話聊 也愛著彼此 但談到基督就是吵架的開端
: 我們也害怕宗教不同未來會肇生很多問題 EX:孩子教育、金錢觀(十一奉獻)等
: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們之間的問題 分手也放不下這段感情 更應該說我認為因為宗
: 教分手太不值得了...因為我什麼神根本都沒看過....
: 請問我該怎麼辦?...............
原po詳細的狀況我並不清楚
不過我大概知道ptt裡對於基督徒/基督信仰的觀感並不是全然正面的,而我也能理解。
畢竟在網路上/新聞裡/台灣社會中,許多基督徒/基督派別的行為和輿論我其實也不甚苟同。
即使我本人也是一位基督徒(天主教徒),而且是從小接受受洗並長大後領堅證。
總之雖然稱不上是十分虔誠,但也算是有固定信仰的青年(應該還不算大叔...)。
然而即使如此,我希望你能夠理解為什麼你女朋友在信仰上為什麼這麼堅持。至少以信仰方面來說。
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什麼?也許你聽過耶和華/天主/耶穌等等。然而基督真正的信仰含意其實是<愛>。
<天主是愛>這句話即使是非教徒應該也有所耳聞。所以真正信仰基督的人應該是同情弱者,願意幫助他人,願意原諒的人,願意犧牲自己去守護自己深愛的人。
因為基督徒信仰的是<愛>。
當然,你聽過的<愛>和天主的愛也許是不一樣的。然而在一段關係裡面,我們要去體諒,要去扶持,會時時關心他/她即使自己已經疲倦不堪或者傷痕累累。
其實,也許你們信仰的<愛>,也沒有那麼不同。
我不清楚原po女友是基督教系還是天主教教徒。然而在天主教教義中的七聖事有一項便是聖婚。藉著結婚來體現天主的愛,而其中種種,就如同我方才於文中敘述的,其實你們信仰的愛並沒有那麼多差別。
然而信仰也是一種生活方式。而若有人邀請你去接受另一個信仰,其實他/她是在邀請你進入他的生活。
就如同你求婚需要若干的勇氣,也許她邀請你進入他的生活也是需要勇氣的。當然,這也暗示了你在她心目中是多麼重要。
不過,理解和同意當然是兩回事,而且不苟同就隨便相信的信仰也想必不是正確解答。只是,在正式進入爭論之前,希望你們能夠理解雙方對於這件事情的重視程度,並嘗試找出屬於你們倆生活中的最大公約數。
畢竟,婚姻不就是一對愛侶要一起去面對問題,解決困難嗎?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6-06 20:43:00
燒毀!
作者: yaokut ( )   2015-06-06 20:50:00
婚姻不就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上嗎?怎會是搞得好像某方的信仰勝過另一方的信仰呢? @@ 好聽是邀請接受,但過度就變強迫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6-06 21:22:00
大多數的正常人,誰的信仰不是以愛以善為出發點
作者: x77 (肛之戀精術士)   2015-06-06 21:37:00
說實在的,聽到十一奉獻我就覺得怪怪的,雖然只有1/10但一堆教徒加起來,也很多不是嗎?
作者: sean920909 (使用者代號)   2015-06-06 21:50:00
天主教不是都叫受浸 基本上不同信仰走入婚姻真的蠻苦
作者: ingui11 ( )   2015-06-06 22:02:00
可以邀請對方理解自己信仰的宗教,但不是邀請(強迫)對方信仰自己信仰的宗教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6-06 22:17:00
同樓上 連一點強迫都沒有是重點
作者: sheldon1992 (~小文~)   2015-06-06 22:42:00
同為教友,推!!
作者: s851959 (雨的長句)   2015-06-06 22:54:00
好啦 意思是你得改宗 改宗 改宗
作者: chuyutin1102 (elaine)   2015-06-06 23:16:00
真的 要求對方加入自己的宗教很辛苦 好好溝通吧 溝通不良真的不建議結婚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6-06 23:44:00
台灣講的基督教應該說是新教吧,不拿香的,天主教可拿香只能說有些台灣的基督徒(新教徒),真的是讓人無法相處
作者: Famenster   2015-06-07 00:19:00
基督徒路過,逼迫自己伴侶信主的人該去翻翻聖經雅歌三章五節了
作者: FAITH0213 (相信自己)   2015-06-07 00:25:00
路過,男友爸媽也半強迫我受洗改信天主教~_~
作者: allenh0728 (allen)   2015-06-07 00:51:00
當一方強迫另一方去去接受一個“宗教論述”的時候那還算是有在為另一方著想嗎? 這樣還算是有愛嗎? 而且假如推開感情 宗教是可以迫使別人相信的嗎? 我想神也是否不會這麼認為吧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5-06-07 01:23:00
你的「愛」好霸道。要別人進入你的生活?那你怎麼不進入別人的生活?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6-07 02:04:00
"她邀請你進入他的生活也是需要勇氣的"<=這就是問題之所在很多說法,跟一般世俗的常識來看根本是很奇怪基督教在台灣的人口比例不超過5%,但韓國卻超過40%,背後有段故事,可以說明為何在台灣教徒比例幾乎不成長
作者: yuki901201 (小尤兒)   2015-06-07 09:06:00
十一奉獻就個人宗教的選擇,一般佛道教也有香油錢或者寺廟捐款,男友也是基督徒,我沒特別宗教信仰,也是溝通一個雙方尊重的方式,雖然他應該跟原PO女友一樣覺得我有一天會被啟發之類的XD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06-07 09:30:00
很多教會就是自行解釋所謂十一奉獻,神說過你們"可以"這樣做代表這是"必須"跟著做還是只是一個"示範" 有的就會解釋成必須1/10,有的解釋成可以捐的話1/10就好、但是也有沒捐1/10表面沒關係但是臉很臭的,所以搞了半天教徒只是在聽解經的人過日子,以前如果不上教堂自己解釋聖經還犯罪呢,就是要確保教區的信徒按著教區的利益行走,真的很可悲。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6-07 16:47:00
對啊,為什麼一定是一方進入一方的生活?
作者: sheldon1992 (~小文~)   2015-06-07 17:39:00
因為兩個人本來是不一樣的生活~要共同一起生活,本來就要嘗試尋找平橫點。進入不進入,原po文章內,沒有強迫另一半一定要信教,就像結婚後認識雙方父母或親戚,不也是一種進入別人生活的意思嗎
作者: itiscat034 (wood)   2015-06-07 23:51:00
作者: unfair (怕魚的)   2015-06-08 00:30:00
燒毀實在太好笑了
作者: kim (@@@@@@@)   2015-06-08 18:02:00
福音信仰確實其中心就是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