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毀掉別人的物品很過分嗎?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5-05-30 23:04:27
真的要勸你朋友快陶
而且分手之後還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喔對了!! 幫他發這篇問的你可能也要小心
(如果他女友認為你們很要好的話)
導播音樂請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7nOyk1Dbs
看你推文補充的
女方明知道玩偶對男方的重要性還破壞他
事後還覺得這種事情沒那麼嚴重,如果男方這樣對自己也可以接受
從這可以看出女生十分沒有同理心,用自己標準判斷一切
可能無法裡解每個人對事物的情感會有不同,而且很可能非常自我中心
如果今天男方妥協
也可能會讓女方潛意識認為自己的舉動是可以被原諒的
那就像很多家暴受害者一樣
原本以為忍受一個巴掌就風平浪靜,殊不知只換來更多的拳打腳踢
你朋友準備好跟自己的30CM切割的覺悟了嗎?
以上是鍵盤喵力洨汙狼的鍵盤推理式看法
不自殺宣言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
此事件雖讓我深感壓力,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設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方向盤油、油門線等,
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任何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燈管燈泡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亦絕不與馬統握手。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或發現無名屍,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作者: bjiyxo (若自礌)   2015-05-30 23:16:00
感謝給予意見!謝謝!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5-30 23:23:00
剪到剩下20cm囉~
作者: bjiyxo (若自礌)   2015-05-30 23:26:00
樓上如果一般男生剩下20cm我想應該不會有怨言吧XD我明白,不過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選擇就交給當事人吧XD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5-05-30 23:29:00
樓上還剩十公分~呼~:)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5-05-30 23:33:00
剩下20cm但是沒有頭的話還是會介意吧
作者: ashclay (灰泥)   2015-05-30 23:34:00
打完之後 男生還說不就是小傷嗎 兩三天就好了這樣怎麼可以為了一點小傷跟我分手呢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5-31 03:08:00
記得要先看性別再決定是非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5-05-31 21:33:00
女方的作為就跟#靠北老婆1902裡的老公一樣 幼稚且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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