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參加了教會一個多月,整個很喜歡這個環境,因次很甘心樂意的把跟女友出去玩樂的
時間都去參加教會活動,但是我還是會陪女友吃個晚餐,一個禮拜約3-4次大概一個多小
時。
時間下來,我與女友的爭執越來越多,我總是叫她一起來教會,這樣相處時間就多了,但
是她也不肯,她怨我把時間都花在教會...也多次提分手,我也沒有多做挽留,而是要她
理性的想想,我自己除了禱告還是禱告,畢竟上帝給了我一件神蹟,就是發生再我跟女友
之間,讓我有決心把自身時間奉獻給上帝,但是我還是很想在中間取得一個平衡點,想兼
顧兩邊,但是我發現其實真的有難度,不是我想的如此簡單,請問,我是不是,不該再浪
費她的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