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怎麼斷絕懂法律追求者的騷擾,好想死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19:10:27
※ 引述《smileyroom (慢慢)》之銘言:
: 原本想對方如果不再打擾
: 就這樣結束就好
: 畢竟很感謝他以前幫過我一次
: 只是後來他的行徑
: 讓我害怕到無法忍受
: 但念在他幫過我
: 所以一直沒有報警
: 昨天早上又傳了三次訊息
: 下午第四次
:

:

:

:

: 感覺好像是希望我刪文
: 還有不准找媒體
: 不准報警
: 否則要公開我的病歷之類的
: 而且無論他做過什麼事
: 我都必須要跟他聯絡?
: 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 我有輕微憂鬱症
: 所以他這樣出現
: 我會每天失眠
: 完全影響到我生活
: 所以再怎麼感謝他幫過我
: 也沒有任何可能再和他有聯繫
: 所以昨天我沒有任何回覆
: 晚上他沒有再傳
: 我以為他感覺到我的決心
: 應該死心了
: 終於鬆一口氣
: 結果今天晚上
:

: 我真的不知道還能怎樣
: 參考版友們的建議
: 警方應該是最安全的力量
: 去警局問過警局說如果有對方電話
: 不想提告可以幫忙先調解看看
: 希望能夠停止對方的騷擾
: 只是對方似乎沒有這個意願
: 只想無限期糾纏
: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從來就不是同一顆星球的人
: 他也從沒踏上過地球
: 希望他快回火星
: 不要再任何傳訊息給我
: 希望可以約定一個分局
: 請警察調停
終於到了吃飯時間,趁吃飯時間騙個P幣(以下因為在外面用手機回文,排版請見諒)
首先,我下午收到了男方的站內信,可能是因為我中午的時候引用一些資料打女方臉的關
係,男方似乎認為我跟他站在同一個戰線,我必須澄清,我沒有要幫你的意思,單純基於
自己平常法律實務工作,看過太多說謊、避重就輕的嘴臉跟話術,所以出來指出我覺得女
方說話內容我認為有疑點的事實,而我也並不認為男方的行為是恰當的。
當然我原本很想公布站內信的內容,但是男方在最後補了一句私密談話請我不要公布,不
過我必須老實說,這封信到了我的信箱基本上就是我的,你管我要不要公布…我又沒有法
律責任。不過由於該信真的沒什麼重要內容且言不及義,所以我就答應不公布,所以可以
不用跟我要了(至於還有其他板友如果有收到類似站內信要不要公布與我無關)
然後我現在來說說本案吧,我現在看到的客觀事實,分別有:
1.女方企圖以網路公審男方
2.男方有持續性接洽女方行為,對次是否構成騷擾行為雙方具有爭議,縱認定為騷擾,次
數與頻率多少也是雙方各執一詞
3.由女方自己發言(可參閱上一篇我的噓文),指出女方曾經受男方及其友人提供法律服
務必而答應不拒絕男方追求,但追求有其界線,只能追成普通朋友(打這的時候我都覺得
自己腦子是不是出現壞軌,但女方原文就是這樣寫)
4.男方一再強調是女方言而無信,而確認男方手上握有女方訴訟及醫學上資料
以上四點是經過我稍微整理(稍微而已,要上班有點忙),所得出確定為真的事實
再來,以下有疑點:
1.雙方關係為何?男方企圖營造雙方十分熟稔,但女方執言兩人並不熟悉
2.男方資料來源為何?(在此我只想問醫學上,因為我自己知道訴訟資料基本上拿到是很
簡單且無違法疑慮的)
3.女方公審那麼多,卻死不去報警一直上ptt揭露更多事實,到底原因為何?
4.男方堅持與女方接洽的理由?究為真愛抑或是曾為工具人的心有不甘?
5.男方表示手握足以把女方臉打爆的關鍵對談截圖,資料等為何不公布?
綜合以上確定為事實的部分以及疑點,我個人認為,女方與男方各有不能說的秘密且皆避
重就輕,暫時雙方都不可信,但男方曾為工具人是肯定的,從那段不可思議的追求自白我
看了都有點生氣阿!!!
最後,給雙方的建議
1.給女方:有種就報警、告他,別把板友當白痴,尤其是版上有不少學法學、哲學、心理
等的邏輯高手,看一看就知道你破綻百出又想操縱輿論,另外不要利用男人,尤其是給你
追但只能追成普通朋友這種奇怪的思維
2.給男方:醒醒好嗎?人家就妹無情了,有點自尊好嗎?妹無情而郎有意一開始是很痴心
,久了人家只會把你當狼。況且人家叫你幫他做法律諮詢時給這麼嚴苛的條件如果為真,
你也接受,你根本不只是工具人或者工頭,你已經達到行政總監的高度了好嗎?體會現實
吧,就算到了總監的高度,人家想要的還是壞壞的總裁,而不是你這種被雇用的人Ok?把
自尊留給下一位女孩,如果他持續公審你你可以考慮告他,但是停止與他接洽的行為吧,
人家不願意,放過他也放過自己。
另外回上一篇說男方公布資料會成立誹謗的推文,不要隨便涵攝法律,不會構成誹謗的,
而且現在比較接近誹謗這條紅線的可能是女方。
P.S最後問男方一個問題:所以…我說那個醬汁呢?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19:13:00
發現有些錯字跟贅字,手機不能編輯大家請見諒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20 19:31:00
你熟法律事務 但請問你熟感情事嗎?我個人覺得這種事情別弄得像藍色蜘蛛網一樣炒熱鄉民情緒,他們已經走法律程序處裡就好,你也不用在那邊喊熱洋洋灑灑打了一篇 你抽的絲剝的繭幫的到當事人否?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19:58:00
就不願意走法律程序的兩個人你講再多也沒用,更何況你真的有看原文嗎?他們根本與感情事無關,討論的就是如何解決男方的一廂情願,另外試問你多懂感情?你解決了?至少我還勸原po放下而且我從沒炒作情緒而是要大家不要隨意相信任何一方,你真的有看文?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20 20:00:00
女方已經提告了。你要解決男方的一廂情願就不該發這種文。這邊大家眼睛是雪亮的,我不多解釋,留待他人評斷。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0:05:00
女方在我這篇文之前可沒有任何提告的表示與跡象,更何況你也非本人你說提告就提告了?看起來你應該是女方的朋友吧,你立場攻擊反面意見的傾向非常明顯,對於男方我文末已道德勸說,不知閣下還想要我幹嘛,我又不認識他既然有膽量po到ptt上就要接受公眾的審閱,想公審他人又不讓別人戳破美好幻想,真好笑,你出來的發言根本扯原文女方的後腿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20 20:08:00
其實你怎麼想我都不介意 就算是藉這篇幫忙轉達訊息吧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0:10:00
放大絕誰都會阿,嗆完也沒見你如何解決,最後也是走法律途徑,然後說我發法律文沒用要發感情文,邏輯在哪?反正你都不介意嘛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5-04-20 20:16:00
其實我也覺得女的把大家當白癡,一個色狼有啥不敢告的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5-04-20 20:24:00
女生真的很怪,到底報警會怎樣,還是可以當她的小模接case呀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5-04-20 21:26:00
呃...請別人少喊燒結果自己回了兩篇...勿忘督割...沒看到全貌就別言之鑿鑿為慎
作者: greatjob (正義的屍體)   2015-04-20 21:33:00
所以是總監級工具人無誤?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1:41:00
反正就是自己挑人家情緒可以人家認真回就是不懂感情阿
作者: king310087 (國王)   2015-04-20 21:53:00
聯想到Gone Girl
作者: Ta152   2015-04-20 22:59:00
給男方的那段我不認同, 男方的看起來只想教訓女方罷了男方早已不是真心想追了, 只是想報復而已, 別真當他是笨蛋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3:29:00
我沒當他是笨蛋,只是說有些走不出來的人就會產生這樣持續性的行為,你說是不是報復也不得而知,畢竟男方可能一路走來都是台大很順遂,遇到感情不如意卻不知如何解決,社會問題通常會發生就是這樣。而且教訓的方法老實說以這種方式能否達到目的也值得討論,因為報復的方式很多,這種真的算麻煩又有觸法疑慮的…畢竟照男方自己指稱他有足以逆轉戰局的關鍵性截圖卻未公布,假設他真的有又想報復,可能公布比較快也比較能達到目的,不過他說的話幾分可信我就不予置評我也是以他自稱有而未公布來推論,當然板友有其他推論方式也可以互相討論看看,相互啟發學習
作者: antylove (蜜桃)   2015-04-21 00:03:00
推 跟我想給的建議一樣。 希望男方對於被當工具人這件事儘早看開,多爬爬如何脫離工具人之類的文章,不要再做這些可怕的事情了! 認賠殺出吧!
作者: miltonwu (減肥怎麼這麼難)   2015-04-21 05:15:00
我真的覺得女生對男生沒有意思不該隨便接受別人的幫助或禮物(舉例)!!!!!另外,我覺得在談感情的時候,多少要改正一種觀念:不是幫對方做什麼事,對方就會喜歡你!感情上,本來就沒有什麼是一定的.......
作者: Doralice   2015-04-21 09:32:00
真的很想和男方說真實世界不是考試努力就一定會有結果一路順遂第一志願領高薪後發現罹癌,感情良好的夫妻花大錢求子不可得。前半生的順遂讓你缺乏接受失敗的能力你的問題比我舉的例子好多了,放下就過去了
作者: julion555 (Julion)   2015-04-21 11:08:00
行政總監級工具人放不下演變成激烈手段?但女方說詞與行為爭議點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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