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ileyroom (慢慢)》之銘言:
: 原本想對方如果不再打擾
: 就這樣結束就好
: 畢竟很感謝他以前幫過我一次
: 只是後來他的行徑
: 讓我害怕到無法忍受
: 但念在他幫過我
: 所以一直沒有報警
: 昨天早上又傳了三次訊息
: 下午第四次
:
:
:
:
: 感覺好像是希望我刪文
: 還有不准找媒體
: 不准報警
: 否則要公開我的病歷之類的
: 而且無論他做過什麼事
: 我都必須要跟他聯絡?
: 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 我有輕微憂鬱症
: 所以他這樣出現
: 我會每天失眠
: 完全影響到我生活
: 所以再怎麼感謝他幫過我
: 也沒有任何可能再和他有聯繫
: 所以昨天我沒有任何回覆
: 晚上他沒有再傳
: 我以為他感覺到我的決心
: 應該死心了
: 終於鬆一口氣
: 結果今天晚上
:
: 我真的不知道還能怎樣
: 參考版友們的建議
: 警方應該是最安全的力量
: 去警局問過警局說如果有對方電話
: 不想提告可以幫忙先調解看看
: 希望能夠停止對方的騷擾
: 只是對方似乎沒有這個意願
: 只想無限期糾纏
: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從來就不是同一顆星球的人
: 他也從沒踏上過地球
: 希望他快回火星
: 不要再任何傳訊息給我
: 希望可以約定一個分局
: 請警察調停
終於到了吃飯時間,趁吃飯時間騙個P幣(以下因為在外面用手機回文,排版請見諒)
首先,我下午收到了男方的站內信,可能是因為我中午的時候引用一些資料打女方臉的關
係,男方似乎認為我跟他站在同一個戰線,我必須澄清,我沒有要幫你的意思,單純基於
自己平常法律實務工作,看過太多說謊、避重就輕的嘴臉跟話術,所以出來指出我覺得女
方說話內容我認為有疑點的事實,而我也並不認為男方的行為是恰當的。
當然我原本很想公布站內信的內容,但是男方在最後補了一句私密談話請我不要公布,不
過我必須老實說,這封信到了我的信箱基本上就是我的,你管我要不要公布…我又沒有法
律責任。不過由於該信真的沒什麼重要內容且言不及義,所以我就答應不公布,所以可以
不用跟我要了(至於還有其他板友如果有收到類似站內信要不要公布與我無關)
然後我現在來說說本案吧,我現在看到的客觀事實,分別有:
1.女方企圖以網路公審男方
2.男方有持續性接洽女方行為,對次是否構成騷擾行為雙方具有爭議,縱認定為騷擾,次
數與頻率多少也是雙方各執一詞
3.由女方自己發言(可參閱上一篇我的噓文),指出女方曾經受男方及其友人提供法律服
務必而答應不拒絕男方追求,但追求有其界線,只能追成普通朋友(打這的時候我都覺得
自己腦子是不是出現壞軌,但女方原文就是這樣寫)
4.男方一再強調是女方言而無信,而確認男方手上握有女方訴訟及醫學上資料
以上四點是經過我稍微整理(稍微而已,要上班有點忙),所得出確定為真的事實
再來,以下有疑點:
1.雙方關係為何?男方企圖營造雙方十分熟稔,但女方執言兩人並不熟悉
2.男方資料來源為何?(在此我只想問醫學上,因為我自己知道訴訟資料基本上拿到是很
簡單且無違法疑慮的)
3.女方公審那麼多,卻死不去報警一直上ptt揭露更多事實,到底原因為何?
4.男方堅持與女方接洽的理由?究為真愛抑或是曾為工具人的心有不甘?
5.男方表示手握足以把女方臉打爆的關鍵對談截圖,資料等為何不公布?
綜合以上確定為事實的部分以及疑點,我個人認為,女方與男方各有不能說的秘密且皆避
重就輕,暫時雙方都不可信,但男方曾為工具人是肯定的,從那段不可思議的追求自白我
看了都有點生氣阿!!!
最後,給雙方的建議
1.給女方:有種就報警、告他,別把板友當白痴,尤其是版上有不少學法學、哲學、心理
等的邏輯高手,看一看就知道你破綻百出又想操縱輿論,另外不要利用男人,尤其是給你
追但只能追成普通朋友這種奇怪的思維
2.給男方:醒醒好嗎?人家就妹無情了,有點自尊好嗎?妹無情而郎有意一開始是很痴心
,久了人家只會把你當狼。況且人家叫你幫他做法律諮詢時給這麼嚴苛的條件如果為真,
你也接受,你根本不只是工具人或者工頭,你已經達到行政總監的高度了好嗎?體會現實
吧,就算到了總監的高度,人家想要的還是壞壞的總裁,而不是你這種被雇用的人Ok?把
自尊留給下一位女孩,如果他持續公審你你可以考慮告他,但是停止與他接洽的行為吧,
人家不願意,放過他也放過自己。
另外回上一篇說男方公布資料會成立誹謗的推文,不要隨便涵攝法律,不會構成誹謗的,
而且現在比較接近誹謗這條紅線的可能是女方。
P.S最後問男方一個問題:所以…我說那個醬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