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好想忘了妳

作者: felix0800 (連幫快遞)   2015-04-06 20:39:34
曖昧這個字眼,讓人覺得很輕浮,不負責任
其實你剛開始就應該若無其事的對待她,先打進她的心房後,再慢慢增加曖昧的情愫
如果兩個人之間的橋梁還沒建立穩固,那見光死的告白,只會讓對方防著你
我想她是不是有男朋友!!!
而且她說得太快?是你們進展太快,還是你們之間的關係還不到男女朋友
所以只能先當朋友,
如果你真的不再見她,那麼她會覺得當初她拒絕你,是對的選擇,
因為一次拒絕就讓你知難而退,怎麼會是真愛呢
我想你應該做的是 努力的了解她
她拒絕了你,卻又精心打扮出現在你面前,這有很多種可能
所以你現階段你就努力的了解她,了解她到底想做甚麼
現在你還有機會,但是需要的是敗部復活的機會
※ 引述《w9103 (新的階段)》之銘言:
: 曖昧不成,妳說太快,只能當朋友,我是不是應該永遠別再見到妳。
: 昨天妳又出現在我面前,精心打扮,佐以迷人香水味,我卻只能若無其事跟妳聊個幾句又
: 散會。
: 總覺得快要降溫又加熱一般,好煩,又捨不得忘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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