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因為「女生比較不會開車」而爭執

作者: PurpleCrow (17868)   2015-03-13 09:45:53
※ 引述《lawliet6532 (砍你West)》之銘言:
: 我想請問:
: 1. 「女生比較不會開車」到底是不是一個事實 又到底算不算歧視
如果不是事實,當然就算歧視
如果是事實,只是陳述事實,不算歧視
是不是事實,不是鍵盤車手的話,大家心照不宣
不過凡事有例外,你放地圖砲就先理虧
加個”大部分”比較妥當
: 2.會不會在我的這個世代男女實質平等其實已經達成 甚至有些過猶不及
: 而那些職場上的不平等其實到我們3.40歲後成為主管階級就會漸漸消失
: 就像是如果我成為主管階級 不會想要給女性較低薪這樣
: 還請各位男女高手指點小弟一下
請看以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Zgg4tocIvY&t=2m20s
2m52s後解釋為什麼同工不同酬超好笑XD
作者: cat6218ine (cat)   2015-03-13 09:47:00
什麼叫做"不是鍵盤車手的話心照不宣?"你在暗示什麼
作者: bbbing (無)   2015-03-13 09:49:00
就算是事實,拿來套在個體也算是偏見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15-03-13 10:41:00
你加大部分.玻璃心跟對號入座一樣會砲你歧視
作者: luxurleaf (小毛蟲)   2015-03-13 10:42:00
不懂這有啥好吵的...
作者: bbbing (無)   2015-03-13 11:02:00
用更小的單位,某個、少數、極少數,還是會有人搶著中槍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5-03-13 11:13:00
事實也是歧視好不好 不能直接套用個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3-13 13:28:00
事實與否跟歧視並無高度正相關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3-13 23:08:00
一個陳述是不是事實當然有關 樓上到底在公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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