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收男友房租真的不ok嗎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5-01-22 13:09:31
※ 引述《littleyuan (baby)》之銘言:
: 收男友房租。。。很不ok嗎??
: 男友現在在外租公寓,是地下室一房一廳, 沒有設施或停車位只能停路邊 但是在市中心
: 一個月付台幣3萬左右
: 我自己有買房 (高層一大房一小房一廳公寓含車位,健生房和spa,球場,影院) 是爸爸在我
: 小時後過世給我的遺產買的
: 是在高級區但離市中心遠,開車去市中心要半小時 不過房若出租大概可以租最少3萬五左
: 右
: 但是我和男友最近討論同居他搬過來,收男友一萬左右 ( 我每月在房子的支出兩萬左右,
: 包含貸款水電管理保險)
: 對男友來說 傢具我花了10幾萬台幣買齊了 男友一件都不用買 還可以用便宜的價格
: 住高級公寓 每天又能見面 不用幫我照顧貓就能和我貓玩 男友很開心
: 對我來說 男友幫我負擔一半我的房子的開銷 除了他人過來之外大部份的空間都是放我的
: 東西和傢具,我不用煩腦當包租婆的麻煩 不用和陌生人住 就可以省開銷 男友又會做飯給
: 我覺得很開心
: 我年薪換算台幣至少有150萬 而男友大我6歲所以年薪整整比我多100多萬台幣
: 一起住後每月省下的錢我們可以去亞洲玩 也預計一年內一起買獨棟的房子
: 但是在網上看到很多人說不該收男女朋友的房租。。。如果租出去給陌生人可以賺更多呀
: 。。。租給對方已經是便宜租了 收房租真的很過份嗎。。。?
首先,你跟男友談好就好,板友意見不重要
現行民法規定給大家參考:婚前財產各自持有,但該財產孳息屬婚後財產,共同持有
換句話說,若你婚前就有棟房子,婚姻存續中賣出,扣除所有成本後淨賺300萬,
一旦離婚,你的配偶有權要求300萬的一半
回到每月付房租這事,假設是已婚夫妻,就算租給外人,
租金扣除你的房貸利息(只有利息,無本金) 及必要維護費後,即為這房子的孳息,你的
配偶也有一半權利。
換句話說,若是 租金 = "房貸利息+維護費",那麼這房子的收入=支出,無孳息,誰也不
欠誰
因為是2人同住分攤,所以再除以2﹐就是於法上最適合要求男/女友分攤的金額
(至於於情於理的做法,一人一家代,公媽隨人裁,哪有標準答案)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1-22 14:11:00
他們根本沒結婚,財產制還有約定的空間,按照這事情走向不用法定財產制的機會還蠻大的
作者: 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   2015-01-22 14:23:00
感謝專業的意見
作者: ice0110 (ice)   2015-01-22 14:56:00
他們兩人在國外 國外財產適用台灣民法嗎?
作者: Eric33349 (小明)   2015-01-23 10:55:00
婚前財產賣出後所得價金 還是婚前財產 不會變成民法第69條第2項的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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