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拿過小孩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2-13 12:48:44
※ 引述《poppylove (罌粟愛)》之銘言:
: ※ 引述《antiyahoo (東星奔雷虎耀揚)》之銘言:
: : 對我而言
: : 拿過小孩就是死罪
: : 為什麼呢
: : 1.我不想承擔不孕的可能性
: 墮胎1次還不會導致不孕啦
: 根據生理學知識,墮胎3次以上會導致不孕。
那根據生理學知識, 不孕的機率是不是會上升?
婚前健康檢查能釐清嗎?
本來交往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12-13 12:49:00
幾率上升不奇怪,1次墮胎就不孕也是有的。這個看個人體質。但是男生主要還是不想娶墮過胎的女生倒未必是怕沒有下一代。
作者: bigd3420 (歆虞)   2014-12-13 13:20:00
雖然不一定會不孕,不過你知道植入性胎盤嗎?不孕頂多沒
作者: IPO5566 (公開發行5566)   2014-12-13 13:48:00
那當初就不應該論及婚嫁,這邏輯根本矛盾啊,給了人期望然後後來再打人家槍,而且這槍還是一開始就決定好的
作者: milk4100 (回不去)   2014-12-13 14:22:00
結婚就只是為了生育 那這段婚姻也太可悲了吧 完全沒有愛
作者: bbbing (無)   2014-12-13 15:03:00
照慣例,有人曲解成"只"有這個考量了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12-13 15:14:00
父母不想自己的兒子娶一個墮胎的女子,跟父母不想自己女兒嫁給一個小混混,都是很合理的事情我不知道護航的人到底是什麼一種心態?
作者: partyzoo (油炸綠番茄 )   2014-12-13 15:18:00
重點不是想不想取是你說墮胎的人死罪吧呵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12-13 15:19:00
原Po的死罪也不過是不能接受會打槍的意思。原po不能接受,你們能接受就好了啊,護航也是徒勞
作者: Huaxx (Hua)   2014-12-13 15:21:00
阿妳不就很有勞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2-13 15:33:00
死罪又不是我說的...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4-12-13 15:36:00
死罪也不是我說的啊,而且我還護航了女生,雖然刪了XD
作者: IPO5566 (公開發行5566)   2014-12-13 16:35:00
再看了一次原文,原文的意思應該是"本來就知道",只是在論及婚嫁的時候被打槍,換句話說,因果上應該是知悉墮胎為先,在墮胎被告知到論及婚嫁前應該還有一段時間,而非在論及婚嫁後始告知墮胎的事實。依上所述男方如果認為家人的意見很重要應該有機會告知家人,或提早讓女方認知的可能結不成的可能性。沒道理明明都有提起的風險告知,因為男方怠於履行他的義務,責難卻落在女方身上。
作者: verzaller5 (lanka)   2014-12-13 16:42:00
所以說避孕很重要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4-12-13 18:22:00
出生也該驗驗dna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2-13 21:51:00
安安你好,你知道不孕症的原因男方女方各佔一半嗎?
作者: losergod (魯蛇神)   2014-12-14 10:49:00
安安想要生育率高的話你就去找種馬不是比較方便?
作者: bbbing (無)   2014-12-14 22:54:00
也有過女生苦惱男生不孕的,上面這幾位去用種馬回看看?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2-16 01:33:00
如果男方得過性病而降低成孕機率也該告知啊,很公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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