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剛剛分手

作者: hill0708 (邱君)   2014-11-03 23:12:08
原文省略。
嗯… 分手是令人難受的事情。
請容敝人陳述己見。
能交往三年不容易,這之中的每個四季,一定有著各自顏色的回憶。
一起大笑、一起皺眉、一起瘋狂、一起原諒… 。
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一定是曾經珍惜過彼此,才能度過這些歲月。
由於我不認識您的朋友賤人,就稱他損友(曾經餐廳同事)好了。
損友鐵了心就是要近水樓台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
想要擁有您的女友、霸佔她,所以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想盡辦法和你製造衝突。
因為一旦吵架,損友就可以扮演好人,給您女友噓寒問暖、趁虛而入。
趁您們冷戰的時候,逐步攻破您女友的心房。
在當下,質問、責備、怒罵自己的女友,要發洩心中的不滿、鬱悶。
把三年累積的愛情,不斷的揮霍殆盡。
請讓我舉一個例子。
從 1997 年開始,宏達電代工業務,累積了十七年的經驗與技術,
依舊不一定每個人喜歡它的手機。
有人稱讚有質感,亦有人認為 Bug 不斷,組裝品質差勁。
會說這個,是因為您不一定是最好的男人(三年的感情和穩定無關緊要)。
就像手機一樣,不能故步自封,必須求新求變。
這之中難道自己沒有任何犯錯?
或著損友展現了比您更好的體貼、溫柔?
這樣說是有點嚴苛,但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有它的道理存在。
「屬於誰」是主觀意識,這是一個競爭的時代,必須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好。
在我的朋友中,有些人選擇了婚姻,有些人則否。
多年的感情輸給一個人?這不是常有的事情嗎?
不是每一段愛情都能夠走到婚禮,這之中出了什麼問題?
並沒有一定的答案。
我不認為您偏激,也不覺得您女友錯了。
愛情不是流言,不能夠去猜測,所以並不曉得您女友是否出軌?
但顯然您女友從很早以前開始,「分手」就是一個選項,而非現在才有。
您可以一直責怪女友,這是自由權利。
這女孩是您所選擇的人、您所喜歡的人、相處三年的人。
分手也是您選擇的,所以沒什麼好說。
都已經走到盡頭,也不用回頭去想如果的事。
我的人生,做了很多錯誤的決定,自己不是永遠都是對的。
「分手」真的是最好的選擇嗎?
一時的情緒,真的能夠決定三年的感情?
自己僅僅是局外人,這是微不足道的淺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1-03 23:21:00
就算你想寫的很文青,但搶人馬子跟劈腿不會改變啊
作者: vince4687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1-03 23:46:00
大大你的慾覽圖呢?
作者: vc150430 (林小前)   2014-11-04 01:50:00
是在試著把畜生做的事情合理化嗎?
作者: jo3zzzz   2014-11-04 02:14:00
講得很容易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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