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子的約法三章很超過嗎?

作者: PrSeven (Pr7)   2014-10-27 23:05:57
很過分 真的很過分
但過分的是你夫人 不是你
過分的地方是 這四點居然是要「約法」才做到的事情
還必須要你「要求」才能做到
也就是說 如果你不講 她就可以
1.單獨和異性出門
2.隱瞞欺騙你
3.連正眼都懶得看你
4.每天哪時候回來都不知道
摸摸你左邊第五肋間 這是一段帶有愛情的正常婚姻該出現的事情嗎?
再來看看她的回答
1.我只有出去吃過一次飯,一定要這樣答應嗎?
我問你 你小時候有被父母抓到幹過什麼壞事 像是偷買遊戲王卡之類的
被抓到永遠都 我只有買過這一次啊啊啊~~ 其實早就買了一整盒藏在床底下
「只有一次,一定要答應嗎?」
我呸
2.這個之前就談過了
談過又怎樣?她有做到嗎?
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個爛回答
她連說個好聽的話哄哄你都不要
直接回答這種沒有價值的句子
這不是擺明的告訴你「老娘就是要欺騙你」嗎?
3.我會忘記
抱一下都會忘記 那有天會不會忘記妳有個老公??????
如果你沒在文章裡面講自己的年齡
我還以為你們是80歲的老夫老妻咧
愛情裡面不一定要很親密的肢體接觸
但你仔細回想你們認識的15年中 親密期的那段
最好是沒有黏來黏去啦~~
4.你當我是小孩子嗎?還要設門禁?我以後會在十點回來,
對話費很貴,我不要打電話。
門禁這東西 跟一開始講的一樣
根本不是該規定的
一段關係中 因為願意讓另一半有安全感 就必須要犧牲生活的某部分
也許10點對她來說 真得太早了
但打個電話傳個line 給個交代讓對方安心
這不是基本中的基本?
試算一下
line:滑開手機[3秒]+點開LINE[2秒]+找到對話框[3秒](說不定還被刪除要再重開)
+輸入「老公~我今天晚點回家~你先睡吧<3」[8秒]=16秒
電話:滑開手機[3秒]+找到連絡人「老公」[3秒](前提:如果你還在常用聯絡人中的話)
+撥號[5-15秒]+講「老公~我今天晚點回家~你先睡吧~」[5-15秒]=最大值36秒
設 雙方電信為種花 月租費為最便宜費率型(通話費最高)
網內互打為0.08元/秒
通話最高時數30秒 最高費率為0.08X30=2.4元 新台幣
尊夫人連花個生命中的16秒或是2.4元跟您報備一下都嫌「太貴」
這你信??????????????????
連公子都可以是清廉的、火影會結束全是讀者中了集體幻術啊啊啊!!!
總結來講 你只有兩種可能
一、或許尊夫人這些回答 都可能只是雙方吵架當中誕生出來 毫無理性的答案
基於這點 我建議你放下身段
找一天雙方都空閒而願意的時間 一個能夠放鬆的地點
好好的把感受講出來
記住 談話過程中盡量溫柔 配合對方需求 釋放善意的信任感
關於約法的事情 避免「你應該幹嘛幹嘛怎麼做」
先從對方的最低底線往上調整
看她要10點到家還是4點回來 抱你一下還是踹你一腳 都可以
這些事情先約好 給對面最大彈性
到時候她還能打破自己說的規則 就真的是對方的問題了
如果是這種可能 照著我說的 7749天之後 你還有救
如果是第二種可能...
二、她的回答根本在敷衍你
那下面那個空格 你寫完可以提早交卷
速速離開考場 準備尋找下一個人生目標了
你__爆了!!!!!(提示:顏色)
※ 引述《earny (蝦米丁)》之銘言:
: 原po是36的大叔,另一半是我36歲的老婆。
: 事件就是有欣賞她的一位男同事亂約我老婆吃飯,而我老婆也出去過
: 至少一次,然後答應我不再聯絡,但又沒做到。
: 這陣子由於發生了一些事,在準備繼續走下去前,我希望
: 對方能夠答應我一些事情:
: 我們從認識到結婚到現在也15年有了...
: 1.請不要和異性單獨出門。
: 2.不隱暪、不欺騙。
: 3.每天請抱我一下。
: 4.以後出門,希望晚上九點半前能夠
: 回家,如果要晚回,希望能夠在九
: 點半前打個電話回來。
: 她的回應:
: 1.我只有出去吃過一次飯,一定要這樣答應嗎?
: 2.這個之前就談過了。
: 3.我會忘記。
: 4.你當我是小孩子嗎?還要設門禁?我以後會在十點前回來,
: 電話費很貴,我不要打電話。
: 這幾個條件都太污辱人了。
: 除了第3點,我是在談和過程中亂入的之外,都跟這次吵架有關係。
: 真的不好意思,我認為這四點應該都不難做到,但對方覺得太超過
: 太污辱人。我已經不曉得該怎麼談下去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7 23:12:00
中肯,我也呸!
作者: apgl596s06   2014-10-27 23:13:00
中肯
作者: goyce123 (臉紅紅˙﹏˙)   2014-10-27 23:28:00
完全中肯
作者: believejoy (ふね)   2014-10-28 00:39:00
綠色(選我正解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0-28 00:57:00
我END了,因為我看前面就認同你了!
作者: twyHermes (努力努力再努力!!)   2014-10-28 10:51:00
很中肯,婚姻這樣真的太累了
作者: credo8 (8)   2014-10-28 13:02:00
推~~~~ 中肯!!!
作者: j9771909 (傑哥)   2014-10-28 13:25:00
中肯到有點想哭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10-28 13:35:00
一看完原原PO的文 第一個想法也是綠爆了~
作者: ausce (吐司)   2014-10-28 13:46:00
中肯
作者: chocolette (悄悄)   2014-10-29 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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