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最近家裡蓋了房子
父母人很好 名字登記人是我
我的存款除了扣除自己吃飯的生活費約會的費用
其他大多都是在媽媽那邊的
※ 引述《newangle (kawai)》之銘言:
: 男友跟我交往了3年,現在分別是32歲及28歲,
: 男友是台中人,家人也都在住台中,目前在台中工作,工作可調往台北,工作滿9年了。
: 我則是台北人,家人在台北,工作也在台北,年資2年,
: 所唸的科系離開台北後很難找到適合的工作。
到底是什麼科系離開台北會很難找到工作?
: 交往後雙方有共識,會以台北為家,先租屋、並以買屋為目標努力,
你有確定過你要租屋租多久嗎?
你有想過你這樣租兩個人買房要多久嗎?
: 不過其實男友有工作好幾年了,有一些存款,
: 所以男友自己也不排除有出現負擔的起有滿意的房子的就先買(作為他自己的婚前財產),
至少買的房子不是歸父母所有
以後也沒有分家產問題
是你的就是你的
也不用分給哥哥或姊姊
: 我知道男友有時候會自己在休假時看房子。
: 由於他打算用自己的存款+貸款,我不會出到錢,如果買了會是他自己的婚前財產,
: 所以我沒干涉這件事,也沒陪他去看房子過。
: 前幾天,男友突然在電話中說 "我媽剛剛打電話告訴我,她幫我在台中買了一間房子",
: 買在他台中工作的單位附近,
: 用的是男友的存款,一次付清
能這樣一次付清也不錯了耶
代表男友真的很有能力可以買房子
房子新舊你文中就沒有提到了
: (男友的薪水是全額交給他爸媽"保管"的,哥哥姊姊都沒出扶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