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前前女友寫信來道歉,要不要回!?

作者: TomorrowSun (明天的小銘)   2014-07-21 12:37:28
我是原po, 這是同事的ptt帳號
不好意思,之前剛po的文章寫的比較清楚,而之後更改的文章就寫的很簡短,
所以可能造成m姊您有別想法及誤會,
如果po文要先講世代,我是68年次的,陸軍是1882T
本人ID 註冊日期: 11/30/2003 17:14:00 Sun (已滿 3885 天)
ptt登入次數是3700多次,
應該是和m姊您同一個世代的!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4-07-21 12:44:00
氣過就算了 陷進那情緒會影響自己生活的 有句話叫"站
作者: TARONHSAU (TARON)   2014-07-21 12:44:00
作者: TARONHSAU (TARON)   2014-07-21 12:45:00
檢討被害人真的頗呵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4-07-21 12:46:00
人 你跟他認真不過是浪費生命 原po帳號願意的話可以私訊我 我陪你聊聊~~
作者: theimmortal (曬太陽)   2014-07-21 12:50:00
原PO加油 你真的有生氣的權利某人前面說你有權選擇原不原諒,後面又叫你不能生氣真
作者: Ok303 (感覺。)   2014-07-21 12:51:00
推 別跟她認真了
作者: theimmortal (曬太陽)   2014-07-21 12:51:00
的很矛盾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4-07-21 12:52:00
打臉推
作者: artimiscat (喵嘎)   2014-07-21 12:54:00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2:58:00
不用理他真的 不值得你浪費時間 那個帳號跟你前女友都是
作者: kyo28 (白螞亡子)   2014-07-21 13:03:00
跟22認真你就輸了 有些人自以為聖人 逼別人也當聖人但自己才是表裡不一 出張嘴的聖人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4-07-21 13:05:00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4-07-21 13:08:00
本來就可以生氣啊 只要知道自己不會再錯就很棒棒了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4-07-21 13:11:00
推。對方沒有權利要求你原諒,如果他要求你原諒,其實是把責任推到你身上,要求你為她之前做過的事情與她的罪惡感負責。原諒不是一種權利,沒有人可以強硬地要求你原諒誰。真的有心的道歉才不會是你前女友寫的那種內容。各自背負各自的過去向前走吧。
作者: fenriy (KEK)   2014-07-21 13:16:00
原PO加油 不要被奇怪的言論影響心情了
作者: cosco (我是一隻盆栽)   2014-07-21 13:17:00
拍拍 別跟她太認真了
作者: minicar (minicar)   2014-07-21 13:18:00
我有因別的事情收過道歉信,做法就是當做沒看到刪了,對方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3:26:00
不要理那位自以為是的「聖人」啦!反正不關他的事,自然可以講原諒、體諒講的很輕鬆....加害者的人權絲毫不容侵犯,被害者的人權...被害者有人權嗎?
作者: Maplelatte (楓楓)   2014-07-21 13:28:00
我也很容易被一些無同情心的言語影響! 原PO別難過了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4-07-21 13:29:00
這年代多的是檢討被害人的文章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3:29:00
這種狗屁就是他們那種「聖人」的中心思想....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4-07-21 13:47:00
您認真了XD(拍),那篇文章真的是連看都不必浪費時間看
作者: Mochi223 (麻糬會咬人)   2014-07-21 13:48:00
加油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4-07-21 13:56:00
作者: ugreat (Great)   2014-07-21 14:11:00
推!那篇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典範
作者: francine (Roj)   2014-07-21 14:18:00
推,原po加油
作者: zxz56780 (全部投入)   2014-07-21 14:19:00
推樓上 站著說話不腰疼
作者: Idaresay (Idaresay)   2014-07-21 14:28:00
推!!加油!!
作者: womf (魔獸)   2014-07-21 14:34:00
我覺得原PO說得很對 好好過自己人生 那種人不用理會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4-07-21 14:47:00
真的 檢討被害人超奇怪
作者: yiqian (yiquian)   2014-07-21 15:39:00
原PO拍拍! 認真覺得她的聖人思維很奇葩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21 15:40:00
不要理他 大放厥詞的人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21 15:40:00
那篇還修文加了一大段更好笑的言論
作者: canon6d (6DII)   2014-07-21 15:49:00
學長好!
作者: eaudeparfum (作者已死)   2014-07-21 16:10:00
台灣一堆只會檢討被害者的人 原po加油
作者: pjddoyb (莉塔)   2014-07-21 16:10:00
推原po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4-07-21 16:11:00
加油: )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07-21 16:42:00
原po加油,m姊,絕對不是道歉了最大,造成傷害,真要補償,方法一大堆,一封信就要對方原諒,還不如不寫,這只是寫來弭平自己的愧疚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4-07-21 16:43:00
科科 那文被噓爆了 真的超自以為
作者: lien6410 (小練)   2014-07-21 16:45:00
近朱者赤 情緒容易受影響的原PO別太接近墨缸m姊
作者: SDDDS (人生好難:()   2014-07-21 16:54:00
很簡單拉 道歉就可以解決的話 那需要警察幹嗎?
作者: CghJuc (老女人)   2014-07-21 17:09:00
推aeee49大!!! 原PO加油~
作者: bestrick ( )   2014-07-21 17:48:00
你管一個老公主幹嘛呢~我們正常人走自己的路嘛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01:00
講真的 別人也是就你的文去猜測事件 你整篇文主要是指責她不懂你的處境跟曾經,但,誰能知道的比你詳細?以文理解,難免有不合你心意之處,她文中其實也有可能點出你不願想的盲點,包含你當年要分還要給生活費,現在想來會不爽這事。你可以不接受她的理論,但要她道歉,不過是觀點不同而已個人並未支持兩位任何一方,只是看此文,感覺您還沉浸在某種類似被害者的不平情緒中,還不能放下,如果當成對方真心致歉,心裡是否會好過一點?至少你以可以證明 你當年所為,的確可以讓某些惡人多年後自覺慚愧。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4-07-21 18:16:00
奇怪咧 為什麼一定要放下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1 18:17:00
加油!!!又一個要求被強暴的人要放下...(唉)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30:00
知道自己不比原PO了解多就不要裝聖人.....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32:00
不放下,但又不能對她報復,最多只能無視,但想起來還是很恨,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因為對方很爽。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8:33:00
沒寄信根本不會想起啊= =本末倒置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34:00
不原諒就等於放不下?這句話跟「分手後可以做朋友」意思一樣都無視了,哪來的痛苦?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35:00
我覺得所謂原諒,不是原諒對方,而是原諒當時傻傻的自己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37:00
我相信我們現在在講的是要不要原諒對方.....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38:00
『原來我當年所做,只是人不對,我沒有需要厭惡自己』從推文應該可見,我提的是如何讓自己放下跟好過,而不是原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1:00
所以...原PO很請楚他當年沒錯,既然他沒錯又何須原諒?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41:00
諒對方與否,你大概誤解囉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3:00
不必放下啊!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好不好過跟放不放下也完全沒有關係,痛並快樂著,當年的痛也可以是現在快樂的理由...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46:00
呃,若原po一邊想起這事就覺得還是萬般屈辱,恨自己當年傻但一邊又要說,我不是沒放下喔,並感受到快樂,有點難吧?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6:00
順帶一提「你可以不接受她的理論,但要她道歉...」嗯!原PO哪裡要過她道歉了?我記得原PO基本上只想無視對方而已吧!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49:00
我是說回文者 :)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9:00
能夠正面面對過往的一切而感到快樂,這才是真正的解脫自在...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7-21 18:49:00
你可以作到原諒,不代表別人不原諒是錯的,不要來傳教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0:00
....所以你把要跟原PO講的根要跟網友講的混在一起? 囧"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8:50:00
平常沒想起 被莫名一封信勾起情緒 結果說是這人「放不下」嗯...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1:00
的確,能正面面對過往一切並快樂,是真正的解脫自在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1:00
算了!無所謂啦!反正你要放下就隨你,不要逼人也得放就好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8:52:00
可能被強暴了回想起也要很快樂吧 囧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3:00
greensh有看完推文嗎?並請說明自己回應的對象是?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4-07-21 18:54:00
原po加油!!希望你早日康復!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4:00
推文何處要求對方要原諒對方,請指出,另,原po的確想起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8:55:00
有啊 不過我也沒在回應你 有感而發罷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5:00
去還是激動,個人建議他,原諒當年的自己,卻要被說被強暴會很快樂?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6:00
不是那種「快樂」,是一種不會因此有負面情緒、平靜自在的心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6:00
難道推文沒先順著民意罵一下m,接著講什麼都要被戰?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7:00
情狀態,比較接近佛門所說「解脫得渡」的境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9:01:00
v大我沒在戰你 另外我個人覺得你現在像是主張以德報怨的人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1:00
唉,網路臭酸言論多,有感而發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2:00
哪裡叫他以德抱怨了?有叫他繼續對對方好是嗎?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9:03:00
其實基本上用「噓」的挑戰意味很濃厚,而你噓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3:00
你所謂被強暴也快樂,這種比喻對任何人都是羞辱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9:04:00
你硬叫別人「原諒」「放下」 在我看來就偏於德而非直了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9:05:00
....那應該算是我用錯用語<尷尬ING> ^^"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5:00
我用噓 但至少用字斟酌 不會去羞辱別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9:06:00
強暴是原po對自己處境的比喻 順著用不知道羞辱誰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7:00
你說別人被強暴也快樂,你就很有道理了?況且我說原諒自己哪一句叫他原諒對方?不要言論沒符合理想就傷害他人,這道理不是更簡單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9:08:00
我又沒覺得自己很有道理XD 那句話是順著你的邏輯說的耶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10:00
沒覺得自己很有道理,那到底是要反駁我哪裡無理?邏輯在哪如果你不覺得自己很有道理,請為自己的言詞道歉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9:11:00
照啊 既然你覺得這種比喻造成羞辱傷害 對原po來說也是啊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19:11:00
放下勒 沒公布姓名就每賣了 放下勒
作者: Yuma38 (Asami)   2014-07-21 19:12:00
有些人認為男生就是要放下 即使怎樣被傷害都無所謂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19:12:00
我不懂為何要道歉@@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4-07-21 19:12:00
原諒是原po自己去思考與辯證,甚至要渡過許多經歷才能得到的思考狀態,勸他、指責他、說教,其實都無法幫助原po從過去的痛苦中擺脫。今天他如果不爲這件事痛苦,表示這件事對他來說影響不深。正是因為深切的痛,像夢魘一樣帶來深沉的黑暗,所以現在的他才會痛恨夢魘的始作俑者。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14:00
感謝na大的說法,讓人理解另一面的想法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4-07-21 19:18:00
老實說沒有人能夠介入他的過去與內心,也無法幫他討回公道,更無法修正當初兩個人的行為。既然如此,那麼比較好的方法是尊重他的過去,尊重他目前的情形,還給他安靜。
作者: CghJuc (老女人)   2014-07-21 19:20:00
推 nalthax大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4-07-21 19:42:00
除非跟你很熟,不然有甚麼立場要你放下跟原諒...講別人都很簡單啦,發生到自己身上的時候又該該叫早就已經跟"道理"無關了,理性可以過去,感性說放就放?賣鬧啊...要扯一堆有的沒的,不如請原PO"不要鳥她"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45:00
這篇文張的推文中 應該也沒人要原PO去理對方吧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4-07-21 19:45:00
被噓爆的m大,很理性分析啊,沒同理心"而已"
作者: hilda1112 (Hilda)   2014-07-21 19:46:00
有些人就是不懂傷害有多大才會覺得“你都這麼久了還不原諒她真是小心眼”,原po為這種人生氣不值得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4-07-21 19:46:00
有真實且完整感受的人,只有一個。除非另一位當事人跳出來爆掛,不然說成這樣還能講啥??大家就從案例中學習跟警戒就好,然後記得給原PO拍拍...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48:00
因為他一開始上來是來詢問 所以才一堆人搞剛給意見吧若是用拍拍 可能爭執還少一點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4-07-21 19:48:00
要分析,就免了吧,還不是看報紙說故事..小心弄巧成拙女主角有可能真的悔過了,啊那也不甘原PO的事了!!!大家都過得很好,就是最好的結局了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7-21 19:54:00
你跟那種男人罪該萬死的護航組認真什麼XD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4-07-21 20:03:00
個人的水準有個人的眼界,之前你交女友的眼光都是女友的錯,你眼光好、做人好、分手還給半年生活費希望對方過得好,一切都是對方的錯,你眼光沒問題,給錢沒問題,現在看到道歉信想要錢卻不去執行只是上網來婊四年前分手的前女友也沒問題你是如此正確,一切都是她的錯,看看多少人推你,就知道一切都是她的錯,你完全沒做錯任何事,唯一的錯就是倒楣,如果這是你和那些推你的人的中心思想(我指的是"你都沒錯只有她有錯,如果還有理性可言請勿自行想像延伸再拿自己想像的邏輯反問我)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反正,大多數人支持你的論點,噓我的論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7-21 20:08:00
護航組崩潰爆走中~~~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4-07-21 20:08:00
點,四年前人財兩失現在不爽又沒討回錢的人又不是我,被噓再多我也沒損失半毛前,你若堅持在網上婊她是對的,也拿不回半毛錢,她交的男友聽起來高富帥,你得到再多推也是跟現實很脫節.抱歉,事實就是這麼殘酷.如果這裡的推噓跟現實如此脫節,我只覺得你得到的推是安慰獎.有人評論我自以為是,我想若有人自以為非,就不會那麼強烈地噓我.每個人都自以為是,只是你們人數多一點而已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4-07-21 20:11:00
崩潰好幾天了 哀 真是眾人皆醒妳獨醉阿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4-07-21 20:12:00
我想講的講完了,你的個案你想怎麼做你的事,不需要我贊同.反正推你的人這麼多,不差我一個噓.而我,噓我的人這麼多,就是一種意見反應而已.反正這版上最搶手的是戰神文和鳥人文與主流不同就是非主流,那又如何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1 20:20:00
「都是they的錯」
作者: yoyopinky (帥啊老皮)   2014-07-21 20:22:00
不清楚狀況的話我會問,叫當事人放下之前不要省略太多事。覺得不熟沒必要問太仔細的話,那叫人放下是不是也多餘了點…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4-07-21 20:27:00
某M仍然神邏輯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4-07-21 20:38:00
我以為蘇美出現才有崩潰組看來我錯了 那蘇美可以回來嗎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1 20:59:00
你幹嘛跟白癡計較阿,那人老是護短就知道了,女生最大
作者: theimmortal (曬太陽)   2014-07-21 21:01:00
純噓某兩位^_^不懂欸 原PO只是敘述過程 又沒公開對方資料 很激動嘛w
作者: berberryQ (267/342)   2014-07-21 21:02:00
為什麼一定要原諒加害人?推你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03:00
按照某m的論點 受害者要幹就去把加害者幹了 沒事來網上幹加害者幹什麼笑笑喔「你這麼憤憤不平怎麼不去討回公道」的嘴臉就像
作者: theimmortal (曬太陽)   2014-07-21 21:05:00
g大 這樣原PO會222 可是照m大邏輯只要原PO道歉,前女友就要原諒原PO就是了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05:00
奇文共賞lolololololol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4-07-21 21:10:00
覺得你舉例不當……
作者: harry200233 (波特是你)   2014-07-21 21:10:00
m什麼那個滿適合去選總統的阿,眾人皆醉我獨醒何不食肉糜?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4-07-21 21:13:00
本來是支持你的 但你舉例擴大了受害程度 覺得……要嘛你就把錢要回來 要嘛就大方一點 一直念然後一直自憐 何必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24:00
我是不知道被詐騙集團騙了錢還要說服自己大方一點是怎樣的心態啦, 啊叫我去把錢要回來? 我想問你都被騙一次了還去被騙第二次幹麻
作者: harry200233 (波特是你)   2014-07-21 21:28:00
不是自己的錢講起來都很大方阿,就像不是自己被騙被劈都可以大大方方的叫對方要原諒要放下阿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39:00
難怪偽善團體要人放下屠刀都講很勤 反正不是自己的事兒
作者: sharon0627 (雪)   2014-07-21 21:49:00
原po不是說了他根本沒想要討錢嗎......
作者: BeelZeBubNo7   2014-07-21 21:59:00
你沒事跟個愛打高空,沒同理心的計較幹嘛..鬼遮眼的人都會說他很清醒.攤手~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4-07-21 22:11:00
有沒有人想到某本.......一個樣嘛 同樣一句話 等自己碰到再來談原諒 不然原不原諒 本來就是被害者的事有沒有只準某本(某m)檢討被害人的言論 一檢討某本(某m)的言論 馬上變成用一言堂迫害某本(某m)的八卦?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1 22:21:00
TO osmanthusjo: 原PO的受害程度且是你能了解的?原PO的字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7-21 22:21:00
真的很妙~旁觀者清是這樣用的嗎?BG版總是帶給我歡樂XD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1 22:22:00
句間已經不是那種普通損財,而是改變了對旁人的信任感的程度.....我真不懂老是要受害者放下的旁觀者...
作者: shhs1000246 ((′‧ω‧‵))   2014-07-21 22:34:00
兩個聖人一直叫人家放下 不如剃度出家好了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4-07-21 22:49:00
這樣就可以自以為非主流...這社會是怎麼了....還不是剛愎自用只認為自己是真理...論調整個超偏頗
作者: Huaxx (Hua)   2014-07-21 22:53:00
啪啪啪啪啪啪(腫 要她大姐道歉不如洗洗睡啦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倫)   2014-07-21 22:54:00
多看一次多一次覺得價值觀很極端真心告訴原po:網友懂個屁啊!找朋友喝一杯一起罵聲婊子就好了已經過去的要不回來,你只能在未來好好警惕自己不要再發生也許這局面你也出一份力,可以成長,就當做對你的幫助吧
作者: thomaski (光明 衰英雄 )   2014-07-21 23:07:00
《登入次數》4140 次 比梯次!?
作者: joycephoto (joyce)   2014-07-21 23:42:00
你舉的例子是受害人不願意,但你是曾願意只後討不回來
作者: et282523 (不屈鬥志)   2014-07-21 23:43:00
拍拍~
作者: myrzr ( )   2014-07-22 00:01:00
你都可以放下對前女友的感受了,放不下一個路過狀況外的人?
作者: befon (涼)   2014-07-22 00:15:00
樓上說的對阿, 放下前女友, 順便放下一篇網路瞎文吧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4-07-22 02:03:00
雖然放下對前女友的感受,但是卻被某人故意指責後又想起啊
作者: t10028603 (懦夫救星)   2014-07-22 02:41:00
某M崩潰跳針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7-22 03:44:00
你別讓他知道原帳號啊,傻了你.....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22 04:29:00
向來不喜歡有人扣崩潰的標籤 但m大推文深深體現了崩潰二字
作者: felixgene   2014-07-22 07:28:00
m大 欣賞你勇於表達的勇氣 但這篇你的推文 真的是站不住腳阿 一直跳針又偏頗 原PO這篇回的你大概沒看進去吧..看得出來你很有獨立思考的人 但如果能虛心受教 會更棒在加油吧 大家也別再鞭了呀~~看得出來你是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 發現省略太多字惹XD
作者: jin0 (禿過頭)   2014-07-22 09:19:00
你必需原諒她 你才能過得好 原諒在人生中也是個課題 加油
作者: blackyady   2014-07-22 09:29:00
某m每次回文都自以為點醒大家 這種講話態度跟邏輯根本只有被噓爆的份 妳真的不適合來男女版 好像妳最懂社會黑暗一樣 妳誰啊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4-07-22 10:06:00
這篇回覆辛苦原po了 m應該沒看進去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4-07-22 10:13:00
看到有人假豁達真崩潰坦白講還挺有趣的XD
作者: morraChou (找不到~找不到~)   2014-07-22 10:31:00
應該說 根本沒資格要求別人原諒再跟受害者接觸 她沒有資格 何來的道歉比較好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4-07-22 10:32:00
健人就是腳勤,假中立的評論者也是。
作者: frank0219 (YuKen)   2014-07-22 11:23:00
純噓某兩個垃圾…
作者: dreaminc (啾)   2014-07-22 15:51:00
有些人就是傻傻的,你現在看起來也聰明聰明的,不要理
作者: pprisa (AASKA)   2014-07-22 17:00:00
推 M姐根本沒同理心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22 17:08:00
老實說我很同情你 在這麼久的日子後還會因為她的隨便一封信而感到心情大亂....那時的你 一定深深愛著她
作者: yaokut ( )   2014-07-22 18:41:00
既然當初的自己根本沒做錯,到底哪裡來的原諒當初的自己?
作者: m226832292 (藍藍)   2014-07-22 19:04:00
加油
作者: xiehua (來一個簽名檔)   2014-07-22 19:33:00
加油!這感覺如同分手的人要妳刪掉她好友,哪朝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4-07-22 20:18:00
辛苦你了,跟一個沒有同理心的人爭理
作者: chycku (碧璃)   2014-07-22 22:11:00
推樓上 認真你就輸啦 不過其實你可以回信去要錢呀
作者: MSSM (呀~)   2014-07-22 23:15:00
你認真了 XD 就是有這種自以為心胸很寬大 假聖人等她哪天碰到這種事情看她會怎說 台灣最強就是檢討被害人原PO真是辛苦了 EQ也挺好的
作者: lifecode (柳樹)   2014-07-23 01:28:00
推!原PO非常有條理,佩服!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4-07-23 01:34:00
辛苦了
作者: houseman123   2014-07-23 05:01:00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4-07-23 11:49:00
to ff0722. 那原post 又知道強暴受害者的受害程度?感情創傷、被詐騙很多人都有,但強暴受害者通常伴隨很大陰影,而且通常不敢說不像這篇原post還可以上網發洩錯誤的舉例增加自己受害程度,跟文宣手法有什麼不同?感情和被騙錢的創傷我懂 沒人叫你放下 但如果誇大受苦實在令人難認同知道自己不是最可憐的人才有助於走出去不然只是落入自憐想討拍和支持人之常情 但如果要聽建議 這就是建議通常要找到下一個才會放下 但通常受歡迎的男生通常不會長篇大論自憐 看catch 就知道了
作者: ugvu (感情不存在突然)   2014-07-23 12:54:00
原PO找就找到下一個人啦 過了五年 這已經不是放不放下的問題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3 21:19:00
幹嘛玩文字遊戲,形容成強暴就是表達原PO受到身心難以承受的打擊,對原PO來說就是十分痛苦的回憶,你難道還要規定別人用什麼形容詞?用不曾體驗過的事情來形容情況是很普通表達方式吧~~我說我頭痛到好像鐵槌在敲(形容你懂嗎?) 難道要原PO去被強一次再來用這形容詞嗎?被強是痛苦的,原PO是痛苦的,用痛苦來形容痛苦有什麼錯誤的,硬要說別人痛苦程度不對,我只能說你不是原PO,原PO的痛苦只有原PO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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