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在台灣未婚生子的可能

作者: maxduan (創業維艱)   2014-06-07 22:39:52
※ 引述《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之銘言:
: ※ 引述《maxduan (創業維艱)》之銘言:
: 她不爽懷孕想拿掉,不用經過你同意就可以去拿,
: 你完全沒有抗議的立場,
: 因為你沒拿到結婚證書這張護身符,
: 法律完全幫不了你.
: 女人的子宮在婚前是完全屬於她自己的,
: 結了婚就有一半是老公的了.
: 如果你想要小孩,想要小孩跟你姓,
: 這點認知你一定要有.
所以結婚後女生要拿掉需要老公同意?
作者: yvonna (波妞的媽)   2014-06-07 22:41:00
一定要,女人的子宮在結婚之後就不完全屬於自己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6-07 23:13:00
對.女生只有婚前可以自行決定小孩去留.婚後就一定要丈夫也同意才能作人工流產.有些女人懷孕期間想離婚拿掉小孩,丈夫還能以此刁難結婚對男人最大的保障就是保住自己的種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6-08 00:29:00
除非有遺傳性、傳染或精神疾病;胎兒有異常情況;或者醫學判定不適合生育之理由...等可依自願墮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6-08 0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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