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設定擇偶條件是現實還是實際?!

作者: philander (everlasting )   2014-06-01 11:51:09
你當然可以設條件啊 ...
但我要很老實的告訴你
條件設得越高,妳就算找到了,這個人也很難專心在你一個人身上
我身高 185cm 左右,剛好適婚年齡 30
國外一流學校畢業
年薪百萬的標準我半年就達成
台北市有車有房,房子是 2500 萬以上等級的 ..
不為什麼,我自己會賺,我老爸更會賺
花一年薪水買間房子給兒子住還 ok ..
以我自身的經驗,我只是長相一般,沒特別帥 ..
我前女友是主播,也交往過小有名氣的 Model,小藝人 ..
身邊如果空窗期,通常是我自己不想交 ..
只要我不花心,認真追一陣子,通常都會有好結果
倒貼的我就不算了,如果我要玩,對方應該會總是綠光罩頂
這樣你懂嗎?
你列出關於你自己的條件,其實看起來還好 ..
確定要越級打怪嗎?
你的競爭對手都很強喔~
※ 引述《darkblue520 (pei)》之銘言:
: 手機排版不好讀請見諒。
: 原po25歲女,私立大學法律系,目前在公股銀行任職155km,48kg,常有人說可愛(感覺是不正代表語),做人要有自信,所以我覺得自己中上,化完妝正,交友單純。
: 在各個有關男女生版及O2版看到關於設定條件擇友這個議題。撇除拜金女跟水性陽花的女人不談,就原po這樣年紀及薪水的女生而言,設定的理想條件最好是薪水收入比我高,有年薪百萬、有車、有房最好,身高170以上,長相順眼,大方,體貼,溫柔,幽默,不家暴,不劈腿,有上進心,最重要對我好。
: 以上,應該就會有很多人會開始認為原po很現實,憑什麼可以開出這種條件,只想要四輪,有錢,但說句坦白話,如果有符合自己設定條件的男生或女生出現,誰不要??????
: 有研究顯示遇到自己設定好的條件之人是28.5萬分之1的機率,所以我想不用大家說,難怪我到現在還沒遇到此人。
: 很多人常說開出來的條件跟真正交往的往往不同,這點我相當贊同,畢竟沒有一個完美的人在等著你,如果有部分符合也許能共結連理就是他了,話說到此那幹麻還開出一堆條件設定較高門檻呢?
: 我能義正言辭大聲地說是因為大家想要保護自己!雖然我不能代表大家,但我相信很多人都一樣,家暴劈腿的案件屢見不鮮,我的所見所聞,老至幼皆有,至少在被劈腿甚至更嚴重的家暴或其他情況發生時,可以用交往時對方付出的回憶,去化解心結,不管男女,因為有得到,不是單方面付出的懸殊比例,痛就能減少一些。
: 比較切身的案例一為了老公背負債務信用破產,但老公與小三雙宿雙飛,至今不願離婚怕小孩棄養。案例二為了男友奔走天涯,愛相隨到國外,遇到差點失去性命的劫難,最終換來劈腿的結果,原本在考慮要嫁此男。案例三為了男友,不再升學,經濟拮据但省吃儉用陪他四處吃喝玩樂,目前男生已經在米國逍遙留學中,但她高中肄業,徒留一人在台傷心傷神傷身。
: 有很多很多女生甘願如此,你可能會說他們願打願挨好偉大好傻,愛到卡慘死,我就會說他們好蠢好笨好不值得,正因為聽到那麼多例子我才更要讓男女生都清醒一點,自己的人生是自己創造而不是依附在另一伴身上,不是他們想要什麼生活我們就要配合,我們自己有選擇權,就要設定一定門檻,就算沒達到,一切去綜合彼此的個性及相愛程度去磨合去寬容彼此未達到的門檻,而不是濫竽充數,出現一個追求的人就將自己原本設定的門檻擊潰。
: 本身即要有自制力,設定門檻就是心理要選擇跟什麼樣的人過何種理想生活所建構出來的,每個人的條件不同,但最終出現選擇若相差太遠就應該放棄,若相差不遠,就試試看,以我而言,最終理想當然是上述而言,但也要降低門檻,薪水還是要比我高,身高可以負兩公分,其他只要對我好有上進心看的到前景,一切其實都可以再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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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站在女生立場我想分享,不要一味覺得女生愛錢,出去就一定要被請客,我可以很老實的說,有部分女生的確是,但有更多女生覺得基於社會氛圍被追時的必備要項,我們會覺得有機會可以試試看所以讓你追,但若真的不喜歡你不想試試看,是連請客都不會讓你請,出去都不會出去的,而且我仍感受到這社會,女生是用追來的才會好好珍惜的,倒追都還是只有願挨的成分居多,我知道有特例但不是大宗,我也體諒有很多工具人真的就是被利用,所以要請工具人們也設定一個停損點,例如女生利用你到何種境界就要下車了,有停損點才有心理準備,也才不會用一片真心換
: 絕情時常在上演。看到身邊許多例子有感而發,歡迎有其他想法,不同聲音可以一起討論指教:)))))
作者: darkblue520 (pei)   2014-06-01 12:11:00
不排除是被害妄想症,若條件好劈腿,條件不好也劈,那為何不選條件好,要訓練辨識能力是真的,但誰能百分百辯識一個人人。我只是把女生會害怕的點提出來,是現實還實際見仁見智。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4-06-01 13:39:00
樓上,原po的意思是,選得到又hold得住那就開條件也沒差他沒有要妳不開條件或找條件差的對象妳配得起又hold得住又有得選那當然是無所謂又,由妳的答話感覺妳並沒有很吸收參考別人的說法只是在解釋或試圖說服對方接受妳的觀點,說真的妳想怎麼做根本不用期望所有的人接受
作者: darkblue520 (pei)   2014-06-01 13:51:00
to m大感謝你的意見,我知道最難的就是把思想輸入別人腦袋,只是再把我的論述提出來一起討論,我也會將別人的意見再思考一遍的。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4-06-01 13:56:00
我不理解妳希望所有人一起討論的目的,每個人看到的現實不同,在我看來妳並不像有打算為了別人幾篇文章而打算降低柬擇偶標準比較像妳想證明妳是對的,或是要人理解妳開條件這一點但擇偶本來就是要開條件的,誰會都不選擇就交,遇不遇得上則是另一回事看到妳在原文裡推文解釋的,給個推好了
作者: darkblue520 (pei)   2014-06-01 14:15:00
畢竟站在自己觀點開文,示弱好像就完全沒說服力了,總是要堅持一下XD,但我真的把每個人的意見都好好看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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