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真的不是玩咖之抱歉造成大家困擾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4-05-04 03:09:23
我覺得你內文澄清的問題
有些真的就是你可以改善的部分
1、拒絕不是只能發脾氣
適時的強硬不會撕破臉
而是提醒別人你有你應得的尊重。
2、「孤男寡女」避免共處一室過夜
是避嫌也是女生保護自己的基本常識
這是不管有沒有交過男友都該知道的事情。
你發問沒把事情發生的對話情境過程和你的回應方式寫出來
只說了不管同學同事上司都會對你提出要求一夜情、當砲友
那板友當然是先排除你天生爛桃花,要去拜一下求解的可能(難道你其實是要來問廟?)
來假設是不是你的某些應對才會讓自己總是陷入這種狀況
你文尾都覺得老闆有異狀了卻還不避免和他單獨共處一晚
當然會有人指出這就是你爛桃花問題所在
不然要跟你論証男女之間的純友誼在這種共睡一房的情況下是否成立嗎
板友依你的本文想辦法提出可能符合你狀況的解決方式
結果卻被你拿強暴相提並論說成是只會檢討受害人
你覺得被人誤解,倒是挺不手軟給人戴這麼大的帽子
你把話說的不清不楚,態度不表達明確
又認為別人本來就應當對你抱持某種看法、立場
不去採取可能的設想、說明或行動這點
才是你真正的問題所在
你希望板友對症下藥,就把情境交待清楚
而不是覺得大家都有天眼通都應該知道你整個人際相處和職場的狀況
你希望不要再惹爛桃花,就積極避嫌和練好話術身段斷絕他們的妄想
而不是只期望下一個認識的死會男子會潔身自愛自動斷絕對你的非份之想
要改變心態,請先弄清楚自己的心態吧
另外以上當然都是我從你文字回應中得到的感覺啦
我哪知道你實際上是怎樣的人
難道板友間回個意見前還要先跟你私信幾封互相認識一下嗎
以後要避免誤解就先把事情交待清楚,好嗎?
※ 引述《jill721119 (Jill)》之銘言:
: 我是那個不想大家繼續筆戰、進而心情不好的原PO
: 上來發最後一篇文,希望可以讓大家稍稍釐清疑問,並感謝
: 跳出來發文的osman大~~
: 其實就像O大說的,因為我們女生從小教育的關係,我們都只學會怎麼控制自己的情緒
: 而此次發文之後,收到很多年紀更小的妹妹,也有同樣的困擾。
: 我們學到的都是,發脾氣如同在木頭上釘下釘子,不管你之後如何彌補,木頭上仍有洞
: 但就如我回文所說,這社會對單身女性、尤其是年長的單身女性並不友善。
: 大家總預設我們在工作上不認真、想找個長期飯票來獵豔。
: (可有私下寫信給我的人會知道,我是那個工作量大到半夜還在處理,隔天一早八點
: 還要準時上班的人)
: 雖然我不準備上來討拍拍,因為我知道我的態度需要改變,但因為已經牽扯到O大,
: 所以覺得有必要出來說明一下。
: 一、雖然我未婚也沒交過男友,但統一對外的說法就是,不準備交、想單身一輩子
: (因為交往之後就會有爭執,我覺得好累)
: 二、隔空摳手的問題→當你把東西遞給主管、或手張開讓主管可以把(垃圾)拿給你時,
: 他是有機會可以摳你手的。
: 簽手這部份還真的是鄉民腦補出來,因為我雖然年紀很大,但不要說牽手,光跟男生
: 講話中間沒距離30公分以上,都會忍不住一直往後退。
: 三、至於對於那些提出一夜情的對象,我雖然沒辦法直接翻臉,但我會請他直接去
: 找他自己的女友,之後就把那些人拉入黑名單,連訊息都不會收到了。
: 四、在現在這間公司可以自由發揮,公司的同事們也充分相信我的專業,在這十年中
: 雖然有換工作,但都在同一領域,只是在不同高度。
: 五、此外,因為我職務的關係,很多與價錢或人事有關係的內容,其實不適合
: 在交誼廳討論,更別提我們去的飯店其實都很爛,有房間就偷笑了,哪來的交誼廳?
: 有時甚至只有一個人的房間可以上網......
: 不過我會採納其中一位朋友說的,只要有網路的狀況之下,我會把skype打開→
: 即使這可能會把討論的時間拖到一倍長ORZ
: (當初之所以覺得可以在房間討論,除了以上原因外,我記得大學時的幹訓大家
: 也都在房間討論到隔天早上啊....沒想到出社會就不行)
: 六、或許是因為我沒交過男友吧,所以沒體會到他們很衝動的部份→身為女生的我
: 完全沒這困擾啊...因此小說裡寫的,我通常就覺得只是戲劇張力ORZ
: 而我的主管一直在幫我介紹男友、平時透露出的訊息也都是他很愛自己妻子,
: 這是我比起其他單身男同事更疏於警戒的原因。
: 七、給其他像我一樣蠢的女生
: 這次的事件是件很好的範例說明。以前唸法律時,對印度這些國家一直很嗤之以鼻
: 憑什麼女生被性侵,結果怪的是女生自己拋頭露面
: 回教國家甚至規定女生出門要把頭髮藏起來,因為頭髮是會勾起男生慾望的媒介。
: 曾經我以為行的正做的正就好,但事實上人言可畏。
: 文中沒提到的是,我甚至曾被女性友人告白過。因此這個世界,我們不僅要跟單身
: 、已婚的男性保持距離,我們也需要跟其他女性友人保持距離了。
: 但我相信我們可以找到折衷的辦法的,希望大家不要輕易妥協,人生是自己的
: 不要因為一時方便,隨便找個男生來杜絕謠言啊!
: 最後,再次感謝O大,為了不認識的人跟人家吵架,太不值得了~~
: 也感謝其他熱心跟認真的朋友,大家的建議我會斟酌的。
: 也希望討論就此告一段落,別置氣了,為了不認識的人,不值得。
: ※ 引述《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之銘言:
: : 那我也想請版主釋義,
: : 到底『在公司裡找對象』跟『上班當作聯誼』有哪裡不一樣?
: : (更何況你文章後面叫她直接去聯誼中心,連結前後文的文意)
: : 原原文是要求助,想認真上班卻被性騷擾導致只好辭職。
: : 你卻說她上班當成在聯誼,
: : 現在哪有這麼輕鬆的班好上。
: : 而且上班像你說的這麼快樂,這麼悠閒,這麼可以找老公。
: : 她為何要辭職??
: : 我可以為了我那個髒話道歉,
: : 那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沒憑沒據的腦補,
: : 意圖使他人對原原po有負面觀感算不算造謠和人身攻擊,
: : 要不要道歉啊??
作者: pingmau2004 (Ping)   2014-05-04 09:52:00
推這篇,原原po說話就是很避東避西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5-04 10:37:00
推~
作者: Koonghuoy (Sophie)   2014-05-04 10:57:00
真的=_=話不說清楚,別人誤會還生氣
作者: camilletss (camille tsai)   2014-05-04 11:14:00
作者: eefftoo (方糖靜)   2014-05-04 11:39:00
推~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4-05-04 13:37:00
你人真好~~我有被安慰到了XDD
作者: CICIKOKO (嚕。)   2014-05-04 16:18:00
推......
作者: luy217   2014-05-04 20:49:00
推這篇,原原po不覺得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很危險,還可以睡著
作者: luy217   2014-05-04 20:50:00
這很容易讓對方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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