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48652004 (夜市人生)》之銘言:
: : 噓 osmanthusjo:腦補 想要怎樣的話會需要辭職嗎?? 05/03 11:1
: : → osmanthusjo:真心想怎樣的就趁機攀著往上爬了 05/03 11:1
: : → u48652004:然後當小三,一輩子看人臉色嗎? 05/03 11:2
: : → osmanthusjo:照你把她說的這麼有心機 她還需要看啥人臉色?? 05/03 11:2
: : → u48652004:所以辭職了阿...不然你說要趁機爬,是要爬已婚男什麼? 05/03 11:2
: : → osmanthusjo:幹 啊不就你說 "她是去聯誼的 " 05/03 11:3
: : → osmanthusjo:我說 "她是去聯誼的有需要辭職嗎?" 05/03 11:3
: : → osmanthusjo:上班當聯誼像你說的那麼歡樂是辭個屁!! 05/03 11:3
: 護航太嚴重了吧
: 請谷哥幫我搜尋一下
: 我的文章哪裡有寫到她上班是去聯誼的?
: 還有,詢問版主
: 推文說「幹」,可以申訴這個人嗎?
: 我原意是主角想要在公司裡找到對象沒啥不好(第四點)
: 但是挑到的都是已婚的或死會(第三點)
: 所以我的建議是
: 公司工作歸公司,去聯誼中心認識對象就好了
: 『在公司裡找對象』跟『上班當作聯誼』,是差很多的好嗎?
那我也想請版主釋義,
到底『在公司裡找對象』跟『上班當作聯誼』有哪裡不一樣?
(更何況你文章後面叫她直接去聯誼中心,連結前後文的文意)
原原文是要求助,想認真上班卻被性騷擾導致只好辭職。
你卻說她上班當成在聯誼,
現在哪有這麼輕鬆的班好上。
而且上班像你說的這麼快樂,這麼悠閒,這麼可以找老公。
她為何要辭職??
我可以為了我那個髒話道歉,
那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沒憑沒據的腦補,
意圖使他人對原原po有負面觀感算不算造謠和人身攻擊,
要不要道歉啊??
: ※ 引述《u48652004 (夜市人生)》之銘言:
: : 感覺有些違和感....
: : 我看到了卻『馬上忘記』、『馬上忽略』
: : 主角覺得沾惹的都是已婚男生,也意味著主角眼裡只看到已婚男生的特徵
: : 我建議主角,把工作場所當作培養專業的地方,挑對象去聯誼中心就可以了
: : 才不會每次挑錯對象,又得換一次工作,青春跟存款簿可等不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