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真的不是玩咖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4-05-03 11:49:13
※ 引述《u48652004 (夜市人生)》之銘言:
: : 噓 osmanthusjo:腦補 想要怎樣的話會需要辭職嗎?? 05/03 11:1
: : → osmanthusjo:真心想怎樣的就趁機攀著往上爬了 05/03 11:1
: : → u48652004:然後當小三,一輩子看人臉色嗎? 05/03 11:2
: : → osmanthusjo:照你把她說的這麼有心機 她還需要看啥人臉色?? 05/03 11:2
: : → u48652004:所以辭職了阿...不然你說要趁機爬,是要爬已婚男什麼? 05/03 11:2
: : → osmanthusjo:幹 啊不就你說 "她是去聯誼的 " 05/03 11:3
: : → osmanthusjo:我說 "她是去聯誼的有需要辭職嗎?" 05/03 11:3
: : → osmanthusjo:上班當聯誼像你說的那麼歡樂是辭個屁!! 05/03 11:3
: 護航太嚴重了吧
: 請谷哥幫我搜尋一下
: 我的文章哪裡有寫到她上班是去聯誼的?
: 還有,詢問版主
: 推文說「幹」,可以申訴這個人嗎?
: 我原意是主角想要在公司裡找到對象沒啥不好(第四點)
: 但是挑到的都是已婚的或死會(第三點)
: 所以我的建議是
: 公司工作歸公司,去聯誼中心認識對象就好了
: 『在公司裡找對象』跟『上班當作聯誼』,是差很多的好嗎?
那我也想請版主釋義,
到底『在公司裡找對象』跟『上班當作聯誼』有哪裡不一樣?
(更何況你文章後面叫她直接去聯誼中心,連結前後文的文意)
原原文是要求助,想認真上班卻被性騷擾導致只好辭職。
你卻說她上班當成在聯誼,
現在哪有這麼輕鬆的班好上。
而且上班像你說的這麼快樂,這麼悠閒,這麼可以找老公。
她為何要辭職??
我可以為了我那個髒話道歉,
那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沒憑沒據的腦補,
意圖使他人對原原po有負面觀感算不算造謠和人身攻擊,
要不要道歉啊??
: ※ 引述《u48652004 (夜市人生)》之銘言:
: : 感覺有些違和感....
: : 我看到了卻『馬上忘記』、『馬上忽略』
: : 主角覺得沾惹的都是已婚男生,也意味著主角眼裡只看到已婚男生的特徵
: : 我建議主角,把工作場所當作培養專業的地方,挑對象去聯誼中心就可以了
: : 才不會每次挑錯對象,又得換一次工作,青春跟存款簿可等不起阿...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4-05-03 11:53:00
放心,如果原作者感到不舒服,我願意PO文對原作者道歉,但不是對你道歉.....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03 11:54:00
我覺得那兩句心態就不一樣吧,前者是不排斥跟公司同事交往,或者因為生活圈關係有發展可能的對象是以同事為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03 11:55:00
主,但是後者感覺就是不認真上班,上班目的只是想認識異性這樣,兩句話還是不同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03 11:56:00
"工作為主有機會碰到好對象也很好" 和 "找對象為主順便工作混口飯吃"的差異吧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4-05-03 12:02:00
收信的是你不是我,所以我不曉得他的意思,所以我無法是否造成她被污衊的形象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4-05-03 12:03:00
無法確認,我僅從他原文去思考而已
作者: u48652004 (寒流來了~)   2014-05-03 12:07:00
不知道是誰一開始就揣測我把原PO當成上班就是去聯誼....
作者: mopepe5566 (摸屁屁)   2014-05-03 12:10:00
啊不就好利害,在職場多久?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03 12:14:00
呃...那只能說解讀不同,我沒覺得那是由淺到重,而且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03 12:15:00
"叫她直接去聯誼中心" 和 "叫她要找對象的話去聯誼中心"個人感覺是兩件事
作者: lucywhite (魚兒)   2014-05-03 12:39:00
我覺得是不同的兩件事啊!作者沒有她上班是去挑人的貶意
作者: azasibyl (湖水綠)   2014-05-03 13:34:00
我也覺得是兩件事耶…有人可以在公司裡找到對象,但不一定會被當成像是在搞聯誼。而且也沒有故意要譴責原原po啊。就她提出的現象確實是有些不妥的。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5-03 13:48:00
我是女生,我覺得二種心態完全不一樣,哪來的神論點?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5-03 13:52:00
談辦公室戀情是對單一對象,辦公室當聯誼是花蝴蝶行為,到底哪裡一樣了?
作者: cowcow (遊標)   2014-05-03 14:14:00
原po其實言之有理,女生被物化後還得背負不正經的十字架
作者: cowcow (遊標)   2014-05-03 14:16:00
有過多不必要的揣測會傷害到女孩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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