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您好,先自我介紹我小名叫做小蛇,PTT的ID叫做感謝小狗,
筆名是台中吳彥祖。
回到正題,
看到您的文章雖然我噓您了,可是還是要給您一些實質上小建議,
所以在這篇我不會去批評您,只是希望您將後能仔細思考在行動。
第一點:
您辱罵了並也打了那女士,因她身分是您前女友,
可是她現在跟您是完全無關的人,意思是:
她可以隨時對您採取法律行動,就算是私下和解,
您還是需要付一筆數目不是很小的費用去表是您的誠意。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
因為目前我家中就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當然,被辱罵的部份不是我本人被辱罵,是我家人被毀謗,
但是堅持提告申訴的是我,所以那人將也因此陪上了一筆費用,
還被地方官員逼迫下來致歉,結果,
一個4X歲的男生要來跟我這樣24歲小朋友道歉(老實說我也覺得很怪),
還要陪上一筆和解金,不是很不值得嗎?
(但我會去申訴完全是覺得家人個人權益保障問題)
那我今天看到您的文章了,所以很想提醒您這件事,
做事講話要三思而後行。
第二點:
女友很絕情地跟人跑了?
這個我也有過,但詳細內容我已經在我發過文章內容討論過了,
你真的有時間或興趣在去看吧。
是說,您今天選擇了去傷害別人來達到您的心理平衡,
更可笑的是自己還讓自己更卑微且處於更弱勢,
這完全不是一個聰明的人類的思維,
雖然我當初也選擇了要傷害自己來終結這種難過的感覺,
可是我最後明白了,家人,朋友都在,
因為是我一個好朋友突然打電話來提醒我別做傻事,
當下才冷靜了,沒騎著車一頭撞死,回家後也才又明白了一件事情,
你到底是失去了愛你的人,還是失去了不愛你的人比較重要?
自己好好思考吧!
人本來就都是為了自己而活,把自己照顧好了,在來關心真正愛你的人,
一直都會是這樣的邏輯。
我的建議到這裡結束,
喔 還有
p.s.會用暴力惡言相向的男生是很令人不齒的。
希望之後您能真正改變自己,讓自己越來越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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