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 女:為什麼找你買沒便宜就算了,還得加收那麼多費用!!!
: : 男:好啦好啦會處理
: : 女:不用處理了,跟你朋友講不用買了
: 女方抱怨費用高
: 男方表示會處理
: 女方表示要取消代購要求
: 有人在推文開始檢討男方態度
: 但是小弟以我淺薄的中文程度來看這幾句話
: 怎麼看都是女方的態度較差
: "女:為什麼找你買沒便宜就算了,還得加收那麼多費用!!!"
: 當初女方提出的是"代買"的要求
: 1.男方沒義務滿足,肯答應算幫忙
: 2.男方確實達成代買要求
: 3.女方沒先設定價格條件,事後才抱怨運費
: 而女方抱怨後,男方表示"會處理"
: 照理說女方抱怨的因素已經消失
: 結果女方的回應看起來頗不理性 "女:不用處理了,跟你朋友講不用買了"
: 到底是誰態度差啊?
這裡要戰態度也是可以,但我覺得兩邊其實都有錯。
通常幫人代購這問題雙方本來就要先協議好,
代購有代購費,雙方若遇到價格上面的問題就應該先回報,
而不是事後才說會說會處理,這種事情為什麼事前不先報價?
做業務做久了自然就會懂這些事情,
一來避免爭議,二來雙向溝通多了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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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來說說女生的部分,
代購這部分就像網拍一樣,雖同樣具有消保法的保障。
但這邊很明顯的是"委任契約"↓
基於委任關係所生的勞務(代訂)費用,無論之後買家是否反悔,
只要您已經付出代訂的勞務,對方就必須支付代訂酬勞給您
(若已支付亦不得要求返還)。
只要是因為「委任目的」所生的費用
(例如手續費、國際運費、墊付款、嗣後的退換貨費用等),
凡不是因為您的因素導致費用增加或發生,都可以要求由對方負擔。
當然人情方面我們先不討論,至少女方在法律上面就已經站不住腳了。
詳情請看這:http://ppt.cc/mrnD
: 那請大家不管是男是女,在與他人相處時,不要佔人家便宜
: 該AA就AA,展現我們良好的風度與家教
通常佔人便宜最後都沒有什麼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