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是我有問題嗎?唉...

作者: fatjoe (肥喬)   2014-02-20 17:21:57
為什麼明明就是個相處不來
見壞就收的例子
牽扯到"相親"就通通變成交易了
我們不是民國4、50年代吧~
相親後 一樣要談戀愛
一樣要學著相處在來談未來
到底有什麼好去設想一堆的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 4.他喜歡我比我喜歡他多(挑老公要找愛我勝過我愛他的人似乎較好)
: 整篇文章重點就這句話而已
: 妳是挑老公,不是挑男朋友。
: 妳是挑愛你的人,不是挑妳愛的人。
: 先搞清楚妳要的是什麼?
原原PO入場(感情關係)時
所見到的一切都是自己要的
所以開始交往
哪兒有不清楚要什麼的問題?
一句"妳是要挑老公,不是挑男朋友"
就要呼攏過去
老公之前不是男朋友是什麼?
連男朋友都當不了
憑什麼成為人家的老公
年代已經不同了,大佬~
: =================================
: 妳要一個既古意又有車有樓的未婚男性。這男生已經符合妳的需求。
: 然後發現他當男朋友不合格,妳不喜歡。
: 這不是必然的嗎?妳一開始就不喜歡他阿,他對你做的動作妳當然不喜歡。
如原文所寫
原原PO也和男生接吻了
如果接吻不能當作是ㄧ種奉獻戀愛的表示
那我是真的不懂談戀愛了
走快板,是為了不要浪費彼此時間
走到一個坎站,發現地洞鴻溝
你們看來是小水溝
原原PO看來是大峽谷
難道也不行?
如果原原PO沒有打算進入這段感情
那幹嘛要給親
幹嘛要挑剔對方
照大夥的說法
錢撈一撈還可以閃人
豈不挺爽
但事實是,又不是為了對方的錢在一起
那只是一個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條件
被說成是為了錢而交往
我看不出來原原PO賺到了些什麼
"很高檔很高檔的行動電源"嗎?
那我認為肢體上的一吻還比較貴重些...
: =================================
: 如果妳要的是一個男朋友
: 那當然妳得先喜歡他,他得討妳開心(不然他怎麼成為妳男朋友?)
: 其他的條件也都不是那麼重要,缺點也都看不到。
原原PO的確是想要男朋友
交往了難道不是男朋友嗎?
然後相處上發現與交往前有差異
並且差異對本人而言過於龐大
以致分手收場
這樣的完全正常吧...
為什麼總要堅信那套"如果妳夠歡他,就看不到缺點"
就是因為喜歡,所以懂對方
就是因為愛,所以包容對方
看不到缺點叫做迷戀
不是正常的愛...
: =================================
: 結論:
: 我覺得當然是原PO的問題
結論:
這段短暫的感情
雙方當然都要負責任
就當做彼此互學了一課
沒什麼好一定要歸咎對錯的。
另外~
如果原原PO想走快板
並且先蒙住自己眼
然後什麼事都發生了
才來思考說兩人不適合
我覺得那才是感情中的笨蛋!
(抱歉,以下我要這麼說)
對女人而言
身體的付出對於男生來說
感情成分還是佔很大比例
你們說,男生有車有房
"達到原PO條件"
那誰能保證原PO未來與男生在一起就一定可以不愁吃穿?
誰又能保證男生吃到後,就會傾心好好對待原PO,天長地久?
我還是那句老話
感情裡要的是"心甘情願"
我甘願被吃,分手認了
我甘願花錢,分手認了
明明很單純,何必把相親當成交易
在感情中相互計較呢?
以上
祝福原原PO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4-02-20 17:24:00
推!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0 17:24:00
推你!!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2-20 17:25:00
作者: GbmanOGC (OGC)   2014-02-20 17:25:00
事實是 因為房子跟車子在一起是原因 沒感覺還勉強自己你這篇跟原文落差很大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0 17:27:00
如果她真的沒感覺還勉強自己,就不會提分手了,G大然後也不會有這麼一大串文章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2-20 17:27:00
提醒樓上 1.2.3.4點記得看。如果5佔強項還分手就不合理
作者: amuro0 (簡單風格)   2014-02-20 17:27:00
這篇可能講出了原原po的潛意識,但是你可能要回去看看文章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2-20 17:27:00
同意。我最不喜歡的說法之一就是所謂的「有愛無敵論」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0 17:28:00
原文答應交往原因有五點 你只看第五點(車房)差比較大耶
作者: amuro0 (簡單風格)   2014-02-20 17:28:00
第一頁有講到為什麼要在一起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0 17:28:00
如果她沒分手,我就要噓爆她~~
作者: GbmanOGC (OGC)   2014-02-20 17:29:00
你們好像解讀錯誤 我是針對這篇文章回復 請看內文"但事實是,又不是為了對方的錢在一起"
作者: GbmanOGC (OGC)   2014-02-20 17:30:00
房子跟車子 本來就是原因之一的第五點如果沒有房子 沒有車子 會在一起嗎? 難道這不算原因?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0 17:30:00
又不是"只"為了對方的錢在一起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2-20 17:31:00
此篇原PO只是少打了 "只" 吧..這麼挑語病?
作者: GbmanOGC (OGC)   2014-02-20 17:31:00
我推文並沒有說 那是全部的原因 我只是糾正本文錯誤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2-20 17:31:00
你這樣就變成只想討論房子和車子,沒太大意思。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4-02-20 17:31:00
算門票吧 看電影要買門票沒到門檻 可能連交集機會都沒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4-02-20 17:32:00
原原PO的家長跟媒婆只有看門檻 其它不處理
作者: yo706001 (台北DORI)   2014-02-20 17:32:00
1我覺得原原po沒有考慮到自己喜不喜歡對方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0 17:32:00
你意思就是原po是因為車房才在一起啊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2-20 17:32:00
我是認為看文章要看全篇意涵,而不是挑單一用詞問題..
作者: yo706001 (台北DORI)   2014-02-20 17:33:00
結果會這樣也是意料之中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4-02-20 17:33:00
只是原原PO的家長跟媒婆沒有注意到 老實 這兩個字毀了這場姻緣 第一印象太重要了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4-02-20 17:34:00
又加上各自解讀的老實 又不同
作者: fatjoe (肥喬)   2014-02-20 17:34:00
抱歉~讓OGC大誤會了,但我要表達的的確不是你解讀的那樣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0 17:34:00
"試試看"交往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啊
作者: amida959   2014-02-20 17:34:00
事實上她就是只看條件交往了 沒考慮對方能不能相處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2-20 17:34:00
相親不就是兩個陌生人接受彼此條件再用相處培養感情嗎一開始沒有很喜歡是正常的吧
作者: amida959   2014-02-20 17:35:00
所以馬上遇到障礙就再見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4-02-20 17:35:00
只能說男方找錯女人吧 如果找非原原PO那樣非自主經濟就有可能馬到成功?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2-20 17:35:00
相處之後發現不對也果斷提分手了 如果今天是結婚才來靠杯那當然可以說只憑條件不顧感覺
作者: imokay (ok)   2014-02-20 17:36:00
能不能相處很大一部分要交往後才看得出來吧...?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2-20 17:37:00
對男生也沒太大損失啊 再找個能接受親嘴完摸奶的不就
作者: GbmanOGC (OGC)   2014-02-20 17:37:00
我的意思不用別人幫我腦補 推文寫很清楚了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2-20 17:40:00
才剛認識交往是能有多喜歡? 就算喜歡就要對缺點視而不見?
作者: amida959   2014-02-20 17:41:00
對女性懂不懂尊重 在意不在意對方資產這種事不用交往也知
作者: Fireya (☆*"`'*-.,)   2014-02-20 17:41:00
真的要說得利的話 其實還是有...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0 17:41:00
看了幾場電影 這樣 XD
作者: Fireya (☆*"`'*-.,)   2014-02-20 17:42:00
現實的問題,他有房有車,老媽一直說不用之後為房貸辛苦了~
作者: QNI (懶懶在歡笑聲度過 XDDD)   2014-02-20 17:42:00
你兩篇都很實在耶~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4-02-20 17:43:00
房貸那個可以忽略 除非對方主動講原原PO的母親直接這樣講就會誤導人
作者: Fireya (☆*"`'*-.,)   2014-02-20 17:43:00
她自己列為交往原因之一 XD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20 17:52:00
純噓GbmanOGC 原文都沒看不要在那邊亂好嗎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20 17:53:00
明明答應交往的原因列了5點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20 17:54:00
如果答應交往只因為有車有房 原原PO幹嘛提分手被害妄想這麼嚴重阿
作者: GbmanOGC (OGC)   2014-02-20 17:59:00
你才沒看清楚我的推文勒 自己回去重看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20 17:59:00
推這篇,也推不喜歡有愛無敵論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4-02-20 18:01:00
說實在的 原po列的點 除了性 那件不能在交往前發現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4-02-20 18:03:00
交往後又猴急的分手 本來就有些問題阿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4-02-20 18:29:00
推 看不到缺點不叫愛 叫迷戀!!!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4-02-20 18:34:00
推這篇!! 男友都當不來 當啥老公
作者: rs87423 (境)   2014-02-20 19:06:00
超推~就交往了才知道不合,合不來也沒什麼錯呀
作者: josephmin (Dai)   2014-02-20 20:11:00
喜歡上就輸了啊, 行為還被大家放大檢視 笑一笑
作者: josephmin (Dai)   2014-02-20 20:14:00
不合就私底下分一分, 也許現在男方是最受傷的那個人
作者: alibuda2000   2014-02-20 20:35:00
推,一般情侶也會分手,原原po只是較早放生彼此而已
作者: goodsun   2014-02-20 21:25:00
這篇寫得好!!!
作者: ItsMory (睡,是一種幸福)   2014-02-20 21:41:00
推這篇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2-21 11:57:00
她的之一 你的門檻 才是真的。
作者: chubbyP (十九)   2014-02-21 12:03:00
大推這篇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4-02-21 19:19:00
推這篇 男友跟老公本來就不是相斥的啊
作者: spurit (小波)   2014-02-25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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