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跟我今年一月剛滿第十個年頭,雖然已經十年了但我們也才剛滿
二十七歲而已,也因為兩人在這十年裡常常因為學校、工作的關係而
全台灣到處跑,終於在今年我們可以脫離遠距離戀愛的辛苦,兩人決
定一起在台北市租個小套房來共組兩人世界
(還沒要結婚啦,還是要等經濟穩定些再說…)
也因為兩個人要一起生活,所以一般像日常用品或是早午晚餐(我們是
外食族)等等的東西我們都要自己張羅,不像以前還能在家裡過過茶來
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兩個人的生活講真的不如自己生活來得輕鬆,
但能夠每天看見對方對我們而言就是最珍貴最幸福的事情,雖然偶爾
我們也會因為經濟壓力或是一些生活習慣而有些磨合,但絕大部分的
時間是快樂的!
我也在偷偷實習該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好老婆,能為他不只是在工作和
生活上分擔一些壓力,但因為我們平常都要上班也很忙碌,能做的事
情好像真的不多…但我真的很愛很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