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友親下去了

作者: smimase (打不死我會更堅強)   2014-01-24 13:44:49
本來想想推文就好,但是推中斷無法完整表達我的小小看法。
我是女性,不代表您女友跟我發這篇文的心態相同,
只是在眾多鄉民的意見(包括我的)中,
比起光看本文的鄉民們,相信您更了解您女友與您之間的感情,
與她的為人。
事發後,您女友的確可以不告訴您,畢竟誰會希望男友感覺綠光罩頂?
只是當她選擇告訴您的動機是甚麼?
可以是因為她覺得坦蕩蕩,也可能她認為此舉不恰當所以向您坦白,
也有可能像鄉民說的是一種手段,
無論如何,以下是我(不負責任)的推測:
有時團體的場面在酒酣耳熱之際,大家興致都很高昂,
在那狀況下大家喜歡小小刺激的事來鼓譟氣氛,
問題在這間公司的老闆,為什麼要叫兩名員工接吻十秒拿加碼六千的獎金,
當然,老闆本人也沒料到會抽到一男一女,或許是兩男,也或許是兩女被抽中,
總之就好死不死是您女友跟某男工程師抽中,
在大家鼓譟下+她當下沒有多想下,如果她的個性偏向群體,
再加上六千元的誘因,才讓她上台做出這樣的行為。
事情已經發生,把女方當時的狀況切割分析又能如何?
重點在既然您的確在乎,也心有疙瘩,
何不約個時間跟她好好認真的懇談,
表明您心裡的不舒服感,跟她說明不是要計較甚麼,
只是希望下次當她又面對類似這種敏感的事情時,
做之前要先想想「你們」兩個人。
交往是兩人之間要能體諒能互相,牽一髮動全身,
今天換作是您做這樣的事情,相信她也會不愉快,
彼此都要將心比心。
外界誘惑很多,明著來暗著來的陷阱都很多,
各種情況挑戰情侶間的「信任」與愛,
愛是建立在信任上的,
當然很多事情不是說不知道或過失就不算不恰當,
不洽當(不是指非常明顯的「錯誤」)的事,若是初犯,
就好好的溝通好好的談,
人非聖賢,只是若雙方珍惜彼此感情,
不適合的事情就不會再犯了。
換個方式想,這件事情也讓您兩位共同思考彼此的價值,
怎麼一起面對一起處理,比起指責來的重要,
畢竟若要相處一輩子,將有更多未知的挑戰在等著您們。
我想最珍貴的,是儘管患難,彼此仍能緊牽著手並相信對方的心吧。
交往五年的確不容易,
想想兩人一起走過怎樣的路,相信您的心,
比我們這些鄉民給的意見還來的重要。
祝福您們:)
***********************
看來應該是我上述語意不清楚,讓底下各位版眾大大看了我上述文章內容不太高興,
我直接翻成白話好了。
事情已經發生了,
事情就因為不對才會被拿來討論,
討論的點可以在:
一、事情本身
  (一)當事人之外的狀況
  (二)當事人之間
     1.事理的正當性
2.事理引發的情緒性
二、事發後,怎麼才能讓這類事件不再發生
我這篇是著重在討論點二、,往後怎麼別讓事情再發生。
若要針對點一、
我個人是女性也認為原PO女友不應該在那種場合因為六千元就獻吻,
吻了還告訴男友要男友別生氣,簡直強人所難,
今天換作是我男友做這種事情我第一時間一定不能接受,
也會跟他說今天換是我做他能接受嗎?!
點一、(一)
當然老闆一定有問題,怎麼去處理看要告性騷擾還是怎樣的,
也是當事人雙方決定要不要去做的事,我們要他去提告,
當事人提告或許就能解決他們之間感情發生的這問題(?)
也或許提告了之後,兩人感情也告吹了(?)
點一、(二)
1.事情絕對不正當,該死的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要是正當都奇怪~
2.事情帶給男方絕對是造成一定傷害,今天換成是女方也一定是,
所以雙方無論哪方本來就不應該讓它發生!發生了也絕對會有情緒~
只是情緒引發互飆,綠光罩頂能做到心平氣和的有幾個?
事情要大吵的壓著做錯事情的一方低頭認錯,
對方的卻也低頭認錯說不會再犯,那大吵又有何不可?!
怎麼去處理情緒,情緒處理好再來論事情的道理,
最後達成協議不要再犯,或者乾脆分手,
都是解決的方式。
怎麼解決就看當事人個人了。
很謝謝大家底下的噓文所給的方向,
因為代表我們都不能接受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謝謝大家的意見:)
※ 引述《gp30083 (Richard)》之銘言:
: 女友交往五年了,
: 她現在在一間小公司上班,
: 而我卻在軍中當兵,
: 上禮拜她跟我說要參加尾牙,
: 我祝她中大獎,順便提醒騎車小心,
: 但是在尾牙結束後她打給我,
: 說要跟我道歉,
: 因為她們老闆加碼兩個6000元紅包,
: 但是抽中的兩位必需接吻10秒才可拿,
: 該死的她抽中了,
: 而對方是一位男生工程師,
: 為了6000她衝了,
: 於是她說我不原諒就哭給我看,
: 當下我也沒暴怒就原諒了,
: 但心裡總是怪怪的,
: 她說她大可選擇不跟我說,
: 所以想問問大家,
: 是我心胸太寬大嗎?
: 換做是你呢?能接受嗎?
: 想知道大家的想法來認證我的內心…
: 感恩… 拜個早年,大家新年快樂! 哭哭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4-01-24 13:47:00
五年?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4-01-24 13:51:00
1推~ 不給我按推>.<
作者: akiraedo (Aoya )   2014-01-24 13:55:00
只能說希望男生真的不要被版友影響,大家都講得像真的一樣,一口咬定女生出軌,真的會害死人XD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1-24 13:56:00
同意,我們推完文就忘了,但感情是原PO自己的
作者: jeff00277 (炎熇兵燹)   2014-01-24 13:56:00
10推內
作者: smimase (打不死我會更堅強)   2014-01-24 13:57:00
真的!會害死人@@!
作者: jeff00277 (炎熇兵燹)   2014-01-24 13:57:00
其實我蠻同意 會事後告知 只是女生想法如何 就看人了
作者: phageT4 (請接受我的DNA)   2014-01-24 13:58:00
!?平常不是說可以告職場性騷擾? 怎麼現在這個標準?
作者: phageT4 (請接受我的DNA)   2014-01-24 13:59:00
狗屎啦 如果男的被抽中真的親了 只會被女版友噓到爆吧
作者: phageT4 (請接受我的DNA)   2014-01-24 14:00:00
說男的為了事業親親都敢那上酒店是不是也OK阿照你這邏輯男生為了事業去酒店又有甚麼錯 酒酣耳熱你不從眾還有望升遷嗎? 哈哈
作者: smimase (打不死我會更堅強)   2014-01-24 14:00:00
P大,可以告職場性騷擾,不過我個人重點在當事人間怎麼
作者: phageT4 (請接受我的DNA)   2014-01-24 14:01:00
要推親親OK的麻煩去補推一下男友去酒店的文章 謝謝指教
作者: smimase (打不死我會更堅強)   2014-01-24 14:01:00
處理,沒著眼討論性騷擾,告不告是另外的問題了唷!
作者: phageT4 (請接受我的DNA)   2014-01-24 14:03:00
以後男版友去酒店也只要誠實告訴女友就可以了
作者: shine2gogogo (Julianne)   2014-01-24 14:05:00
酒酣耳熱 親一下賺獎金有錯嗎 至少很誠實跟男友講阿!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1-24 14:05:00
照這篇邏輯 原原PO在部隊跟士官長怎麼了誠實說也沒事喔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1-24 14:06:00
沒錯啊 可惜沒加碼伸舌頭 反正賺獎金也沒甚麼錯
作者: Bryan2005 (到處都是騙局)   2014-01-24 14:07:00
感情幸福都是自己的,別人幫不來,如果因為別人講的話
作者: Bryan2005 (到處都是騙局)   2014-01-24 14:08:00
而錯殺,到時候後悔的是自己,想砍人都找不到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08:00
這的確是每個人個性問題 就像你可能接受男友可以跟其他
作者: risingsuns (升陽)   2014-01-24 14:08:00
樓上,凡事有個底線和標準好嗎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09:00
"同事" "正妹" 親親 (?) 但我不會奢望我女友能接受
作者: Bryan2005 (到處都是騙局)   2014-01-24 14:09:00
職場性騷擾當然可以告,但是那是當事人的感受跟權力
作者: risingsuns (升陽)   2014-01-24 14:09:00
XX我說J大…
作者: Bryan2005 (到處都是騙局)   2014-01-24 14:10:00
旁人喊燙,說不定當事人吃麵吃得痛快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10:00
男友女友 都會因為 團體 金錢 去親親 對方都能諒解 喔?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1-24 14:11:00
我只知道原原PO女友遇到$跟起鬨標準跟底線就變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11:00
重點是 反過來的案例 女友會不會哀哀叫 那就不平衡關係他女友如果能接受男友上酒店HAPPY 那男友也較不該有意見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1-24 14:12:00
不會唉唉叫 肯定臉書留言 讓姐妹淘圍剿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12:00
但我沒有要上酒店 也不希望我女友能接受這種事情
作者: niang (多多)   2014-01-24 14:12:00
有男友該有的分寸還是要有
作者: ooyy5566 (繼續潛藏)   2014-01-24 14:14:00
叫原原po把軍中的那頂帽子拿回去戴一輩子好了
作者: emperor13 (Emperor)   2014-01-24 14:15:00
...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24 14:16:00
推j大>>只知道原原PO女友遇到$跟起鬨標準跟底線就變了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01-24 14:16:00
「總之就好死不死是您女友跟某男工程師抽中」,抱歉,我從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01-24 14:17:00
不相信這種巧合。先不論要抽中的兩個接吻很荒唐(非戀人為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4-01-24 14:17:00
呵呵,大大喝酒聊天好快樂,底線不要這麼高。改天再喝酒聊天,脫個衣服摸一下也ok嘛。標準為什麼可以這麼浮動?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01-24 14:18:00
個抽到?老實說我比較相信這是刻意安排的結果,這個加碼籤筒裡面就只有被注定抽到的兩個人的籤。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24 14:19:00
六千塊就可以把自己男朋友的尊嚴賣掉,給她拍拍手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19:00
而且剛好當兵 就是要加點料讓他們分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4-01-24 14:20:00
阿不就老闆沒料到 男男女女就是沒男女 誰知道那麼剛好顆
作者: look1225 (oh)   2014-01-24 14:23:00
不是想噓 只是妳有講和沒講一樣 所以給噓這篇文就像CCR一樣 頭文和尾文推文就可以得到答案了看
作者: ganli (嘻阿馬)   2014-01-24 14:24:00
如果你男友跟我玩親親呢? 啾咪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4-01-24 14:25:00
所以男友跟誰亂搞只要有拿錢或給錢都沒關係 啾咪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4-01-24 14:26:00
反串成功:>
作者: ooyy5566 (繼續潛藏)   2014-01-24 14:30:00
行為的對錯與否還有最後的底限--法律作為準則 並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這樣的行為已經足以達到性騷擾的程度 踰越法
作者: ooyy5566 (繼續潛藏)   2014-01-24 14:31:00
律的標準 犯法的事情要跟你情我願相比?洗洗睡好了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4-01-24 14:34:00
啥?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24 14:39:00
同爲女性,不認同妳的論點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1-24 14:41:00
如果今天男女互換,你也能接受自己男友去酒店應酬親一下同事or小姐, 只是氣氛使然,不需要責怪嗎?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1-24 14:46:00
的確很多人不責怪阿 上酒店的人 也需要女朋友 剛好互相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4-01-24 15:27:00
通篇歪理,完全沒有邏輯的一篇文章
作者: benji2007 (Man no fear)   2014-01-24 15:29:00
噁心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4-01-24 15:51:00
噁心到爆,廢文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01-24 16:23:00
6000就讓人吻 你告訴我是有多坦蕩蕩? 又不是在賣的......
作者: sobigsun   2014-01-24 16:43:00
為了6000去親男友以外的人還坦蕩蕩???我要吐了
作者: sobigsun   2014-01-24 16:45:00
角色對換一下,你就可以不用發這篇_文了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01-24 17:40:00
這態度超噁XD 親都親了你要怎樣
作者: z6261708 (使用者不存在)   2014-01-24 19:12:00
女人麻 藉口總是特多 就算犯X到不行還是得裝高尚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4-01-24 19:28:00
小小刺激呢
作者: wltbb (wltbb)   2014-01-24 19:49:00
歪理 噁心
作者: allnation (天天天藍)   2014-01-24 19:51:00
***********************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01-24 20:27:00
下次男版友受長官鼓譟上酒店時,妳會發文緩頰嗎?
作者: jedislasher (矛盾不徬徨的絕地)   2014-01-24 21:10:00
不是非常明顯錯誤的事? 所以妳以前常做這種事嗎?
作者: jedislasher (矛盾不徬徨的絕地)   2014-01-24 21:11:00
不去探討為何會發生 只是避重就輕 要原諒 要放下 那跟殺人後裝精神病脫罪沒啥兩樣 錯就是錯 不敢承認就轉移
作者: jedislasher (矛盾不徬徨的絕地)   2014-01-24 21:12:00
焦點是錯上加錯
作者: ICpo (哀西批歐)   2014-01-24 22:05:00
很適合給小學生看
作者: Ok303 (感覺。)   2014-01-24 22:27:00
同爲女性,不認同妳的論點 +1
作者: angelafreet (小弈)   2014-01-24 22:37:00
安安!我給六千跟我接吻十秒可以嗎?
作者: visualsense (敝魯)   2014-01-24 23:37:00
躺蕩蕩做日光浴的海灘女孩坦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1-25 00:30:00
小心釣魚、送棍子喔!
作者: Neeny   2014-01-25 00:55:00
作者: V6WOLF (大毛)   2014-01-25 04:52:00
快笑死.....
作者: Mindseven (我愛魚丸)   2014-01-25 05:57:00
ㄏㄏ
作者: ccrsong (前進吧旅程)   2014-01-25 07:55:00
老闆給妳六千,要妳親肥宅癡漢通緝犯要媽? 明明就是綠綠道大家都覺得是情侶,才會瞎起鬨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4-01-25 08:08:00
吃屎
作者: licht   2014-01-25 09:38:00
好強大的觀點喔
作者: ghostrick (蛋頭)   2014-01-25 10:08:00
通篇鬼扯 你只是為了護航女人而護航
作者: owo32 (yi)   2014-01-25 10:48:00
怎麼還沒刪
作者: owo32 (yi)   2014-01-25 10:50:00
補噓
作者: licht   2014-01-25 11:34:00
不用刪啦真的 這麼優質的文要是刪了以後再也看不到怎麼辦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測試中)   2014-01-25 13:57:00
所以小姐你接受6000就可以跟不是男友的人接吻囉?(蠻好賺的)
作者: bimmer320 (Bimmer)   2014-01-25 14:36:00
有請sumade出場
作者: argus0606 (花惹發)   2014-01-25 18:10:00
?
作者: bestrick ( )   2014-01-25 22:25:00
安安 講重點好嗎...
作者: h80733 (如)   2014-01-25 23:07:00
同為女性,我無法相信一男一女抽到會沒有其他替代方案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4-01-26 01:31:00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qwe8201016 (蛆蟲系癡漢)   2014-01-26 07:21:00
這麼說在這種場合氣氛給1萬2可以磨大腿囉? 身為女性的矜持呢?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了
作者: liberte (底)   2014-01-26 13:28:00
才六千就親XDD
作者: gn02997179 (精價高漲)   2014-01-27 07:34:00
那我出六萬 雙腿打開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1-29 01:37:00
寫了很多字,重點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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