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追求者記住你的生理期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12-28 21:01:39
※ 引述《osmanthusjo (逍遙此生不為客)》之銘言:
: ※ 引述《lovetiti (愛太太)》之銘言:
: : 雖然總聽人家說 現在人閱讀能力越來越差
: : 但看了蘇美這篇文引起的回應 還真是嚇死我了
: : 想說大家從小就在學國語 每天也都會需要用到中文
: : 閱讀能力再差也有個極限吧
: : 不過......看來我真的錯了
: : 那些純靠感覺挑對象的女生 前後矛盾與雙重標準到底有多可笑
: : 這些女生靠感覺談戀愛走到最後 就是愛到卡慘死
: : 不管男生做了多誇張的事情 都可以找理由替他開脫
: : 所以即便女生知道 男生是個會偷翻人家包包的變態
: : 但因為感覺對了 愛上了
: : 所以不但不會分手 甚至還會把他解釋成壞壞的體貼 浪子的溫柔
: : 啊~~~ 好迷人喔 腦公我最愛你惹 >////<
: : 絕對不是鼓吹男生為了追女生 可以使用偷翻包包這種招式
: : 這樣各位崩潰的小朋友聽懂了嗎
: : 下~~~課~~~~
沒記錯的話 今年12月初發生了令我震驚不已的事情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03/303236.htm
當時看到這新聞簡直傻眼
請問你可以幫我解釋一下這女的在想啥嗎?
: 有的人寫作能力加海豚轉彎才沒有極限吧!!
: 哪裡來的有些女生會因為感覺愛上一個男生,
: 事後包容他作的所有的事??
: 這個有些女生哪裡來的啊???
: 你小劇場編出來的吧!!
: 有人說報紙都有報,
: 怎麼有人用報紙看世界。
我想也是 用新聞看世界畢竟只能看到一部分
只是我真的不懂怎麼會有人發文打臉自己前面一篇文.....
"日前新聞有報,
某男士家境貧寒,為了太太都洗冷水澡去偷瓦斯,
回家被太太斥責後,馬上歸還瓦斯桶還附上道歉紙條。
法院和被偷的人都因為其情可憫,並不起訴。" 我想這是你打得沒錯吧
: 你怎麼知道那些不離不棄的女生一開始是因為送熱飲感覺溫馨愛上的??
: 說不定一開始就是很哈這款的,早就有越壞我越愛的決心了。
: 根本不是被包裝騙的。
: 我也可以編個故事說有個女生很哈某男人,
: 偷翻他包包看他手機生日,
: 男生知道了以後也不離不棄。
: 所以推論男生整群都是很重感覺的動物,
: 被翻包包是應該的。
: 被看存摺也是應該的,因為太太要貼心幫他存錢。
: 誰叫男生是種注重感覺的動物,而且都不會分手。
: 怎麼可以認為別人手段骯髒呢?
: 根本虛擬一個架空故事就可以說一堆大道理。
: 笑話!!
: 算了,總是這樣。
: 而且我覺得如果真的發生這種小故事,很多女生都會分手。
: 知道被欺騙感覺真的很差。
: 只是因為這種事分手的不會上報紙,也不會被講出來,
: 因為講出來實在是太丟臉了。
首先 你"覺得"很正當 那別人"覺得"就很可惡
我怎麼不知道有人可以雙重標準到這種地步
再者你又說了"只是因為這種事分手的不會上報紙,也不會被講出來"
那我想要請問你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覺得"?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3-02-28 21:03:00
你要不要先證明女生都不會分手??因為那是一開始是最早的設定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3-02-28 21:04:00
某大先"覺得"女生都不會分手 但我"覺得"女生會分手我可以為我沒有證據"覺得"道歉 那你們也會為沒證據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3-02-28 21:05:00
"覺得"女生都是重感覺的動物好騙道歉嗎
作者: chen000 (莫名其妙變小紅)   2013-02-28 21:09:00
上下兩個戰場 好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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