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約會也要報公帳的奇葩

作者: meidoku (佐木三號)   2013-12-16 01:26:58
有那麼復雜嗎?雙重標準的定義在那?
我認為,定義就是在
你不能做的事,我可以做
討論的焦點是在於 做這件事的『人』
而不是在說,請問這件事是對的?還是錯的?
因為討論的不是人,而是『事』
比如說,這輩子從沒有闖紅燈,做的到嗎?
我個人做不到,所以看到闖紅燈能不能罵?
可以罵,因為批評的是,闖紅燈這件事
但是如果闖紅燈的『人』,是我的朋友
我會對這個人有何評價?我會說
他如果決定要做這件錯事,只要他自我評估
能付出這個代價,那他就可以做
為什麼這樣說?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也闖過紅燈
我會闖是因為我評估,我可以付出違法的代價
所以我就去做,萬一真的出事,我也不會逃避我的責任
所以針對人,我的確沒資格罵他闖紅燈
但若是針對事,並不是因為我也闖過紅燈,
所以闖紅燈這件事就會變成對的
沒有這種事,所以要看你評論的是
對人?還是對事
*****
就第一篇原po講的,報公賬這件事來說
他所犯的錯誤,就是他想針對事來非議
但他非議的結果,卻是由人來承擔非議的後果
就他的道德認知來說,報公賬明明是錯的
但這件錯的事,別人不能做,否則沒資格當她男朋友
可是自已卻可以做,別人能不能非議他
可以,但是他很幸運沒有被人發現
那天真的被他男朋友發現,就此當成分手的理由
試問女生會不會覺得小題大作?
如果會,這不是雙重標準,怎樣才算雙重標準?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3-02-16 01:33:00
這算鞭屍嗎?
作者: killerror (lol)   2013-02-16 01:33:00
越說越離題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3-02-16 01:45:00
"但這件錯的事,別人不能做,否則沒資格當她男朋友 可是自已卻可以做,別人能不能非議他"這句是要暗示女方也有私人吃飯報公帳嗎?
作者: ting   2013-02-16 02:16:00
"複"雜
作者: ting   2013-02-16 02:18:00
公"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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