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婚後金錢管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9-02 13:26:53
※ 引述《a7213396 (a7213396)》之銘言:
: 跟他討論結婚後,各自留一樣的零用金,其餘當公費
(房貸、家庭的吃喝拉撒睡),原本他說給父母的錢從
自己零用金扣,但昨天他覺得不合理,要求給他父母的
錢要從公費支出,我說那我可不可以2~3個月也從公費
拿個2~3000元給我媽,小小心意,畢竟她以前很辛苦
的把我們帶大。結果他要求我自己從零用金拿,他覺得
他賺的比較多,所以他覺得我要求用公費給媽媽這樣不
合理。好像錢賺的少就不能有想法,因為他說原來我以
前對錢都裝傻,原來我心機那麼重,現在才看清我。
假設男方薪水60000元
女方薪水30000元
原方案:
(假設兩人都留6000當零用錢)
男方付:60000-6000=54000
女方付:30000-6000=24000
假設男方每月給家裡10000元,公費付
女方每月給家裡1000元,自費付

男方零用錢:6000元
女方零用錢:5000元
雙方共有財產:68000元
則男方平均可花:6000+68000/2 = 40000
女方平均可花:5000+68000/2 = 39000
...嘛,我是覺得,賺得多的人本來就有權力花得多
而且男方就算把大筆孝親費用公費出,女方用零用錢出
以結果來看,還是男方資助女方的生活品質啊
當然家務、行動孝親那些還可以討論啦
但金錢分配還是女方占便宜吧?
不然建議原PO可以用方案二:
假設你們每個月須要68000元
因男方薪水是女方兩倍
所以男方付45333元
女方付22667元
男方零用金 14667元
女方零用金 7333元
男方用零用金付10000元的孝親費
女方用零用金付1000元的孝親費
則男方平均可花:4667+68000/2 = 38667
女方平均可花:6333+68000/2 = 40333
恩,感覺這個方案算下來比較划算
看起來也頗公平
要不要和先生談談看改用這個方式?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9-02 13:28:00
如果公費、孝親費金額不同 結果應該會不同 原PO你自己算
作者: AppleAlice   2013-09-02 13:28:00
我自己也是比較喜歡按照比例計算的方式
作者: shinyhaung (我是Shiny)   2013-09-02 13:30:00
怎麼看都是女生獲利比較多卻還來計較這些分攤方式雖然男生講那句話是比較不好一點
作者: poeoe   2013-09-02 13:31:00
雖然用比例出男方還是犧牲不少 但比領一樣的零用金好多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9-02 13:32:00
是啊 又不是兩人家用均攤 男方都付得多了 摳一點回來付孝親不過份啊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3-09-02 13:34:00
我覺得原PO真正糾結的是被男方罵心機重吧
作者: sexxes (迷途洨粉紅)   2013-09-02 13:35:00
我也覺得是最後那個心機重才是原原po的糾結點不然之前那些根本就是雙方討論而已阿...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9-02 13:36:00
那就挑個方案跟先生妥協 並要求先生對"心機重"這個詞誠摯的道歉吧 這應該是最快的解決方法了
作者: bb101 (101)   2013-09-02 13:36:00
不知道男生現在有沒在給孝親 有在給的話 討論時應該納入考量
作者: bb101 (101)   2013-09-02 13:37:00
我覺得如果兩個都沒想到 那兩個都蠻妙的XD
作者: AppleAlice   2013-09-02 13:40:00
我也覺得罵心機重不好,但是原po可能完全沒有想到先生的狀況啦,這種事很難要求齊頭式的公平
作者: pasaga (dying)   2013-09-02 14:15:00
一個月一千塊的便宜也要計較 乾脆別結婚算了要算算不完 兩人薪水就是不一樣 難道以後一家三口去吃飯
作者: pasaga (dying)   2013-09-02 14:16:00
還要計較飯錢(公費)是老公出的比較多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9-02 14:23:00
天哪 現在是誰先在那邊計較的....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3-09-02 14:31:00
搞笑什麼? 不計較全部給老婆管好不好?
作者: cka   2013-09-02 14:34:00
聽起來就是想用老公的錢給自己爸媽啊..我覺得他生氣正常不然就各出各的 家用一人各出一半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3-09-02 15:15:00
我推按比例!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13-09-02 15:26:00
我也推比例制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3-09-02 17:42:00
只不過孝親費不成比例
作者: pigu0323 (珠珠)   2013-09-02 18:53:00
推比例 不過你好像方案一家總有錯 不是78000?寫68000
作者: carolinecsz (Caroline)   2013-09-02 19:08:00
我覺得你很用心幫忙解決問題。推你!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9-02 20:13:00
方案一的78000要扣掉10000孝親費 所以是68000~
作者: maggieshasha (maggieshasha)   2013-09-03 03:49:00
方案二很好!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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