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二手書板 板主怠職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09-09-24 20:56:05
※ 引述《FreeSir (自由爵士)》之銘言:
: 二手書板 barterbooks
: 既然為二手書板,板旨是否應該為只允許鄉民流通"二手書"
: 但板上經常可見某位鄉民大量發表 七折書 情報,一PO再PO...
: 1.站規有定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該鄉民連續在二手書板發表"出售七折書"文章,且從中獲利。為商業行為。
: 另該位鄉民也稱,很多人都這樣PO。都在"二手書板賣新書"。
: 二手書板板主對於此行為並無主動積極的處置,試問板主怠職是否成立?
我會向板主們好好宣導的....
日後也請大家多多檢舉。
: 2.再從更寬鬆角度來看,二手書板板規明定
: 4.若已賣出或買到者請勿再重新發文,並請刪除文章。
: 在本篇文中的某位鄉民一再重複發文,並不見板主對此鄉民做出任何違規處置。
: 此鄉民一再變相手動置底,經熱心鄉民檢舉CP成立後
: 近日仍連發40多篇文在許多板面(兩板以上) 洗板/手動置底
: 唯有二手書板對該鄉民未有任何處置。試問板主怠職是否成立?
當時的想法是這樣的....
如果板上文章砍掉了,就沒證據了,那也不會開罰單
所以就想說,讓站方開罰單好了....
我砍文、水桶他頂多不來這板
但是開了罰單就全站都不能PO文了,這樣的懲罰效果應該比較大
在我確認有開罰單之後,已經去把文章砍掉
也有順便把請朋友PO的也砍了
: 3.至二手書板,搜尋最近一次板主發表的公告文
: 作者 dalompa ( ) 看板 barterbooks
: 標題 [公告] 板規 (2007.5.6開始實施)
: 時間 Sun May 6 01:07:10 2007
: ───────────────────────────────────────
: 這是板規宣告實施之公告文的標題。
: 在此公告後,板面上並無板主發表的板務公告文。
: 另至精華區查詢,在一般鄉民可見的項目底下最後編修日期為rehtra [07/14/09]
: 試問板主怠職是否成立?
: 以上~~先感謝小組長辛苦仲裁此案件
這個....
我先說,其實我不應該編輯精華區的
我也不是正式的板主,是因為文章量太大,所以掛著幫忙的
我只是紀錄一下違規大戶,算是告知板主....
至於編輯精華區,站上並沒有明確規定板主一定要如何,
這部份其實不是小組長或群組長能置喙的,最多只能私下講講
而且我也不知道可以建議板主收什麼....
頂多就是最近的詐騙系列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