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富饒之城(初始版)的規則(我也有買後來出的,就是8號軍閥改
成領主那款,但想先從初始板玩起),這遊戲我都還沒玩過 XD 有理解錯
誤的地方還請指正,謝謝(前面各位大大的規則討論文章大致上都有看過)~~~
1.被偷或被殺是第一個執行的動作,例如盜賊要偷3號魔術師,3號在被國王
被叫到時現身,此時金幣全部(是全部沒錯吧,有5枚金幣就是5枚全被偷走)
被盜賊偷走,然後可以執行一次行動(拿2枚金幣或選拿一張地區牌)。
1號刺客講出要殺的角色時,被殺的人不能故意顯示出被殺的樣子或表情。
(但通常剛開始玩難免會有不爽的表情)
2.角色能力是可選擇用或不用的嗎?
例如魔術師可選擇都不和別人、牌庫換牌(至少可以不讓別人選魔術師),
軍閥也可不拆別人地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