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買到盒損,超幹的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15-08-01 13:01:23
[很囉嗦法律教室I]
桌遊圈似乎有個不成文的共識
就是盒子破損價格一定要打折
可是這真的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來看看民法第354條第一項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
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
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這個條文簡單來講,要拆成四部分看
第一個,東西交給買家時,要「沒有影響該物品價值的瑕疵」
第二個,東西交給買家時,要「沒有影響該物品正常功能的瑕疵」
第三個,東西交給買家時,要「沒有影響買賣契約上有寫明的用途的瑕疵」
第四個,就算有瑕疵,不重要的也無所謂
那麼,一個桌上遊戲的外盒破損
到底算是哪一種狀況?
桌上遊戲的正常功能?當然是拿來玩阿廢話
桌上遊戲買賣契約上寫明的用途?
雖然沒有書面契約在法庭上可以吵很久
但是套裝遊戲(包含電子遊戲軟體等)的買賣概念
基本上就是我把我所設計的東西製作成實體交給你
並讓你根據我所設計規定的方式去使用這套遊戲
所以基本上也不可能是拿來當擺設(不然我買花瓶就好了買桌遊幹嘛)
所以剩下第一種可能性,造成物品價值減損的狀況
對某些桌上遊戲來說
美術風格與設計是這款遊戲的大賣點之一
那外盒的破損確實非常有可能成為上面所說的瑕疵
可是像原PO那個狀況
既不會影響盒面圖樣,也不會影響外盒功能?
請問我可以不要浪費時間,直接結案為「不重要的瑕疵」嗎?
[很囉嗦法律教室II]
推 manlike: 應該要退盒損價差,更何況他賣這麼貴,退300元都划算。08/01 10:57
推 manlike: 這種盒損沒賠錢賣就不錯了,還賣這麼貴,這遊戲募資一盒08/01 11:23
→ manlike: 平均才880,加運費也不到100008/01 11:23
推 manlike: 這款遊戲沒有木頭token...08/01 11:27
推 manlike: 不管如何,商品進貨運送風險是商家自己要負擔的,盒損品08/01 11:56
→ manlike: 賣原價就是不合理。08/01 11:56
真是我見猶幹的奧客
Jool在露天賣場的關於我裡面有自己的買賣須知
裡面提到關於破損部分的文字只有
「我們無法確保商品的外膜在運送過程中保持完整,請先行理解後再行下標。」
然後商品瑕疵要跟店家溝通解決
以及『鑑賞期非適用期,商品一經拆封使用即視同購買』
更重要的是這一句-『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視』
如果這些你都知道
沒作到是你自己的問題喔
嗯,為什麼?
因為買賣須知就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阿
盒損如果很明顯,不用拆膜就可以發現
你沒有當場查看所以沒發現
作為店家我可以主張
契約未言明保證外盒完好
→面交當下買家有從速檢查義務(買賣契約內容、民法356第一項)
→買受人沒有當場檢查
→民法355第二項: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民法354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
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
→店家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
盒損如果不明顯,不拆膜沒有辦法發現
作為店家,我可以提出跟上面一樣的主張
也可以用前面民法354第一項但書主張那不是瑕疵
結果都一樣是店家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
唯一例外是
你有辦法證明賣方知道有盒損卻故意不告訴你
你才能援用民法357免除自己的檢查通知義務
(檢查通知義務除了檢查外,還包括發現瑕疵後要立即通知賣方
 民法357同時免除了這兩項義務)
要保護自己的正確方法
是小心謹慎的完成交易
如果認為自己可以凹店家
請小心不要凹到那些對法律有基本認知的店家
作者: manlike ( )   2014-08-01 10:57:00
應該要退盒損價差,更何況他賣這麼貴,退300元都划算。這種盒損沒賠錢賣就不錯了,還賣這麼貴,這遊戲募資一盒平均才880,加運費也不到1000這款遊戲沒有木頭token...不管如何,商品進貨運送風險是商家自己要負擔的,盒損品賣原價就是不合理。
作者: ilove007 (玲玲7)   2015-08-01 13:04:00
臉腫腫的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5-08-01 13:06:00
就……搞不清楚狀況,這篇應該可以點醒他們了。
作者: r78213 (RR.X)   2015-08-01 13:07:00
你認為桌遊是用來玩的,搞不好別人是用來蒐藏或贈禮的。
作者: blackcellar (Let's Go Marlins!)   2015-08-01 13:08:00
重不重要根本就是自由心證的東西……
作者: r78213 (RR.X)   2015-08-01 13:08:00
你在認為別人在意的點不重要就沒啥好討論的了
作者: rogerjj (宅貓)   2015-08-01 13:09:00
嗯?這麼在意為啥不當場拆開檢查??你硬要用買回家供這種狀況來說好像也沒甚麼可以討論的啊再說原po都說他是要買來玩的了喔 O_<
作者: ilove007 (玲玲7)   2015-08-01 13:11:00
總是有外盒戀物癖自High
作者: r78213 (RR.X)   2015-08-01 13:13:00
我也沒說原PO沒問題,一個東西拖這麼久沒給,一定是生產出
作者: oktryit (Dino)   2015-08-01 13:14:00
這篇寫der蠻好der
作者: r78213 (RR.X)   2015-08-01 13:14:00
狀況,可能原PO太信任作者吧。買集資商品本來就有這種風險,他可能自己也不清楚。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5-08-01 13:16:00
這樣應該不算買集資商品吧,是跟店家買的~我懂樓上想噓的是價值觀不同不能一以概之~
作者: r78213 (RR.X)   2015-08-01 13:19:00
跟小古買過東西的都知道,算業界風評好的,不太會處理的差
作者: rogerjj (宅貓)   2015-08-01 13:19:00
非常在意請當場拆開檢查省得彼此麻煩~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5-08-01 13:26:00
有點想買一盒來看看盒子到底多弱(史上腦波最弱……
作者: hisashilie (憂能傷身)   2015-08-01 13:33:00
盒子非常薄大大看我的開箱文就可以知道了,不用因為這樣去買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5-08-01 13:37:00
看小古回應那篇,這批貨好像不少這種狀況,他們應該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5-08-01 13:38:00
沒有非常薄吧 就一般般的厚度
作者: hikaruketsu (Herr 小美)   2015-08-01 13:38:00
會研究是否要改進生產流程吧~也許是紙鈔架太凶狠,很少有桌遊裝這種大物吧@@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8-01 13:40:00
關於第一點,桌遊除了玩也有收藏作用。不說絕版桌遊,價錢會上漲多少。單看以後要交換桌遊玩,盒損桌遊交換不到等價位的。
作者: sdf88523 (彩虹星星)   2015-08-01 13:49:00
"桌遊當然是拿來玩的"什麼歪理?
作者: ilove007 (玲玲7)   2015-08-01 13:50:00
桌遊原來不是拿來玩的((筆記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8-01 13:52:00
另外真的覺的是不重要的瑕疵,應該也不會影響日後販賣,為何不給換?最後我是不太懂法律,可不可以請教另一個問題,店家聲明後是不是就不用管法條說什麼?買方默認失去權利??
作者: ilove007 (玲玲7)   2015-08-01 13:59:00
就是有戀物癖一直存在盒子才會變這麼重要老子超想把盒子通通都丢了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5-08-01 14:00:00
當場檢查很難嗎. 題外話 絕版桌遊盒損還是很好賣其實這根本是月經文 每隔一陣子就有人上來該盒損怎樣怎樣然後又一定要店家給交代(膠帶) 然後還要凹200-300的折扣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8-01 14:08:00
因為盒損會影響二手買賣,大家都覺的沒差,牌套什麼的也可以省下了。二手市場也不用分幾成新,通通原價賣出只要還能玩就好。
作者: ilove007 (玲玲7)   2015-08-01 14:11:00
牌損耗會影響遊戲本身,盒子捐耗你就不能玩嗎?頗厂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8-01 14:21:00
敬佩願意用出版原價買回七成新但不影響遊戲進行的大大,<3
作者: hisashilie (憂能傷身)   2015-08-01 14:26:00
amigo大大聽起來似乎沒買過絕版品
作者: ilove007 (玲玲7)   2015-08-01 14:27:00
戀物癖只會想東西收藏起來會增值殊不知出版社會再版戀物癖還是乖乖整理房間吧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8-01 14:44:00
我猜有人沒爬文
作者: virus0418 (皇后殺手)   2015-08-01 15:07:00
問題是離開店以後要怎麼證明那盒損是店家疏失或是人為?今天讓他凹,那以後拆模不小心割到了也可以拿回去換囉?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8-01 15:13:00
我也覺的盒損最大爭議點應該是在責任歸屬判斷上
作者: capitalist   2015-08-01 15:32:00
車子就是要拿來開的 刮一下還值那個價嗎?
作者: yoysky (小希希)   2015-08-01 15:49:00
我買拼圖,盒損我也超幹,為什麼要接受盒損?
作者: weRfamily (A)   2015-08-01 16:31:00
你法律系的
作者: rainingdog (雨狗)   2015-08-01 16:36:00
對物品使用定義就先入為主了 條文還有什麼好解釋的
作者: colaw (合法)   2015-08-01 16:49:00
s大真的很熟民法?
作者: seccret ( )   2015-08-01 17:01:00
老實說我跟gmt games買遊戲,寫信跟他們說裡面板塊有損他們馬上寄一個新的過來,也不用提什麼證明而且我是在台灣的店買的,有些出版商的服務很好有一次我跟CZE買的遊戲我打開自己壞一個token,我寫信去問可不可以單買那個token,他們叫我用paypal給運費就送過來了,所以其實聯絡出版商也是一個方法
作者: colaw (合法)   2015-08-01 17:15:00
外膜和外盒的重要程度一樣?
作者: MJislife (打牌啦)   2015-08-01 17:46:00
照法律走OK,可是顧客一定流失,聽了就不舒服。看你是要照法律做一次生意之後就少一個客戶。還是賣家盡量在不損及成本的狀況下達成共識。這看賣家怎麼取決,如果不是大奧客,後者的選擇應該較佳。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5-08-01 19:21:00
這也算教室…別鬧了
作者: omegamax (omegamax)   2015-08-01 20:06:00
怎會不影響,盒子損壞破壞整體完整性,收納功能減損。但店家願意出來解決事情是好事
作者: eric228377 (鍵盤廚師)   2015-08-01 20:09:00
一大堆歪理 外盒裂就我看來4點都成立隨便舉個例子都打死你那4點
作者: kidskingdom (小園丁)   2015-08-01 20:15:00
實體店面,真的要負責盒損嗎?
作者: virus0418 (皇后殺手)   2015-08-01 20:30:00
我覺得說自己很期待很在意,然後當場不好好檢查.很矛盾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15-08-01 20:49:00
下篇店家回應有原PO附的照片,去看完再來談好嗎個別狀況當然各別討論,少在那張飛打岳飛
作者: colaw (合法)   2015-08-01 22:42:00
呵呵 定型化契約效力未定
作者: ustvubn   2015-08-01 23:06:00
盒損就要打折,那會只買外盒嗎?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5-08-01 23:16:00
你的解釋不等於法律條文,不要引用法條來註解你的想法
作者: youngpaper (歐米克)   2015-08-02 02:43:00
難怪有這麼多腦補的恐龍法官啊
作者: cloudrack (土城女婿)   2015-08-02 07:19:00
法律教室XDDD
作者: RedKinyo (RedGirl)   2015-08-02 08:58:00
可能惹到店家支持者了!
作者: colaw (合法)   2015-08-02 10:02:00
請教民法很熟的s大民法是研讀那一本?我怎麼都查不到 定型化契約效力未定
作者: AlcoNic (AlcoNic)   2015-08-02 12:29:00
奧客就奧客,店家要妥協是店家厲害,不改奧客的事實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5-08-02 15:35:00
光是外盒影響市價這點就有多少例子可以舉證了敢不敢嗆一下哪間法律系 律訓第幾梯的 來討論討論
作者: wxoox (nick)   2015-08-02 16:54:00
盒損的確不影響我買不買這款遊戲。盒子不就是拿來保護遊戲內裏不受損的嗎?頂多賣相差賣便宜點,不然那以後遊戲要包裝幾層原廠才可以賣壓。事實就是,部分的台灣人用自以為是的完美標準來對待一款遊戲,就像封膜這件事也一樣
作者: philluke (骨折)   2015-08-02 17:44:00
如果盒損不影響的話 那用一樣的遊戲內容 我換成大創紙盒裝 內容妥善保護 用一樣的原價賣你 你可以接受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5-08-02 19:28:00
如果我找不到其他賣家的話我ok我可以接受原價只買內容,但有賣家多送一個保存完整的盒子何樂而不為XD
作者: linboy0303 (BOY)   2015-08-02 22:33:00
呵呵你法官系膩?瑕疵重不重要,給你說就好?
作者: philluke (骨折)   2015-08-02 22:39:00
ZMTL是不是搞錯什麼? 當然是盒子我自己留著 換成大創賣給你喔我瞭解了 所以你的前題還是"找不到其他賣家"我覺得我是店家的話聽到會真的蠻開心的
作者: linboy0303 (BOY)   2015-08-03 05:44:00
找不到其他賣家=價值下降阿!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5-08-03 14:27:00
我覺得盒子不重要,不過如果找得到有盒子的賣家多個盒子何樂而不為... 實際上我桌遊的盒子都丟倉庫的。因為我開團的地點通常都在朋友家,都換成大創的卡盒或A4的手提盒帶著走。
作者: colaw (合法)   2015-08-06 07:06:00
s大的民法教科書呢?說一下理論依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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