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交易文之板規宣導及新增板規(店家文之回文)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15-05-14 01:55:12
兩則公告事項如下
一、宣導交易文之板規
板規2-8-4重複之商品"不得超過5款",不限賣,包含買、徵、交換...等。
對於"賣超過5款以外"之情形(如徵求之遊戲超過5款),暫時以宣導、警告,而不禁言;
5/24結束宣導期,5/25起將直接依板規處理。
目前板規
2-8 [交易]
文章包含交易資訊(不論需否對價。例如,買、賣、徵、交換、團購等)時,
請使用[交易],並遵守下列規定。
4. 同一發文者,30日內發表之[交易],重複之商品不得超過5款(不限賣)。
之前板規
3.交易文:
3.1 買、賣、徵、交換、團購商品,詢問哪裡賣/買,及文內有交易意圖文章皆屬之
3.2 七日內限一篇且一個月內重複不得超過五項次,不論文章是否遭刪除
二、關於店家文之回文
依板規以[店家]為標題之文章,內容應為宣傳,且須先發表1篇前置文;
但板規並未對[店家]之回文加以規定。
3-6 [店家]
宣傳文章,請使用[店家],並遵守下列規定。
1. 發表[店家]前1個月內,必須先使用相同帳號發表1篇前置文。為方便查看,
參考板上[店家]之回文,主要為原發文者對於抽獎結果之回復,
為求公平(避免以[店家]回文再次宣傳,並規避前置文),及板規明確(能否回文?回文
是否需前置文?),預計將[店家]之回文納入板規。
新增板規暫定如下,歡迎提供意見。
3-6 [店家]
4. [店家]禁止回文,請推文回應或另行選擇適當之文章類別發文。
[店家]之文章中有抽獎相關活動時,原發文者可發表1篇回文,而不需前置文;
回文內容以說明抽獎結果為主,且不得有宣傳之內容(如引用原[店家]文章之宣傳
內容、說明募資進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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