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魯賓遜規則一問

作者: fire231 (Bloodmors)   2015-02-26 01:42:43
※ 引述《cwahbong (ahbong)》之銘言:
: 收的是英文版 所以有些名詞直接沿用
: 剛收 也是新手 在研究中 有錯請提出
: 根據我的理解
: 所有放token(我都叫它小圓板 大圓板) 的事件
: 都不會影響現在的階段
: 但若是同回合的下階段就會被影響 [2][3]
: 另外
: 圓板如果放的是在 Action Field / Deck (行動格/牌堆) 上
: 會影響的是 下次的行動 而不是下個回合 [2][3]
: (for the next Action)
: 並且在行動結束(被遊戲機制玩弄)後怒棄圓板 [1]
: 如果放的是地點/未探索地點(tile/space)的話 一般而言都會持續整場遊戲 [1]
: 若以上敘述正確
: 不論你放到的是對應 "地點(tile)" 還是 "行動格/牌堆(action field/deck)"
: 都不會影響到你已經放下去的工人
: 都是以你 放下去的時候看到的效果 的為準
所以問題點在於
假設我這回合觸發事件,要在建築的行動牌放一個 -1人的標示
你說的下一次的行動
意思就是,同回合下一個執行建築工作的人就會中槍的意思嗎??
還是下一回合的人中槍?
那又要怎麼決定到底誰要先中槍?
我可以故意擺一個人的動作讓他直接失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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