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交易] 12月份新北市板橋區賣團購遊戲

作者: JimEPLab (Jim)   2014-12-08 01:06:48
※ 引述《kururare (クルラレ)》之銘言:
: 我想要問一個問題,不知道能不能提出質疑。
: 依照我看這位大大的販售規模、販售量,這樣子跟商家有什麼差異呢?
: 既不是二手來賣,也不是全新二手售出,根本是批貨轉售
: 這樣子要怎麼規範?
: 搞不好這位大大還比很多露天賣家還龐大很多。
: 我不認識原原po,只是很好奇版務規範的細節。
換個方向思考
敝人所想並非完全從如何規範去想
而是板規是否回應了板友的需求 有無太嚴格或是用字不當的疑慮
板規的訂定常常是為了解決爭端
主要是規定發文什麼可以發 什麼不行
爭端通常來自於利益的衝突
板規通常是起仲裁作用 或是我們希望它是起仲裁作用的一個準則
由於是為了解決爭端 敝人認為板規以追求眾板友的共同利益為宜
換句話說 要回應板友們的需求為主
再來便是如何定義需求 最常是以投票的形式去決定走向
回過頭來看 比較有疑慮的是
是否有違反板規3其中一條的情形
"3.4 以交流為主,禁止店家、業者、大戶以此進行營利行為"
在本篇難免有 A 大符合其中一項"大戶"的疑慮
有幾種做法
一者便是說其無營利行為 應該有很多人支持這一項說法
二者便是直接將大戶兩字拿掉
畢竟 A大交易文 非常有可能有符合大多數板友的需求及利益
個人是比較傾向第二項 畢竟要舉證有無營利很麻煩
可是會衍生以下的問題 那為何禁止店家及業者
大戶可以 那店家及業者為何不可 因為這條牽扯到利益上的衝突
他們會少一個宣傳的管道
通常涉及金錢交易比較麻煩的地方就在這裡
要不就全面禁止 如果只開放某幾項
可能就要以民主的方式呈現會讓大家比較不會有疑慮
那如何定義板友需求
以投票的行為決定何者為大多數人的需求可能是一種方式
不過大概不用投也可以預測結果就是
....= =
突然發現敝人這篇回的好政治
作者: JimEPLab (Jim)   2014-12-08 01:08:00
對了 可議之處請直接指正 感謝 QAQ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4-12-08 01:41:00
其實開個桌遊交易板就能解決的問題 以前一直被擋下來就是
作者: kissfish (蘭居岳)   2014-12-08 08:52:00
對啊 不知是在擋甚麼 造成這類話題一直被討論 浪費資源
作者: yingjoulin (yingjoulin)   2014-12-08 10:10:00
倒底為何要多一個「店家」的分類啊?
作者: rogerjj (宅貓)   2014-12-08 11:15:00
當初主要是覺得BG人口沒多到要開交易版吧....版上交易部份去掉文會少很多,而交易版那人氣也不足的狀況人氣考量,印象中是這樣.........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4-12-08 13:20:00
但是進板看到一半交易文這點也被批好幾年了吧 XDDDD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4-12-08 13:22:00
這也許不是板友或板主認為這樣就可以了,還有站規的規範以營利為目的的所有相關商業行為,包含商業廣告,都是禁止的。http://ppt.cc/NcCN 直接看吧二手交易通常不被歸類為營利,團購的規範就比較模糊了
作者: aqua5461 (aqua)   2014-12-08 18:15:00
無營利? 那不是越賣越窮 這件事最後不會有任何改變啦只是版規解釋問題而已 不過有些擁護、支持的論點有點...
作者: RedKinyo (RedGirl)   2014-12-08 22:33:00
我覺得Allen跟店家純粹在倒貨不同,我認同推廣,反對倒
作者: dennis02 (Assertion 0405)   2014-12-10 06:22:00
沒有A冷的推廣(坑),應該不少好遊戲沒人發現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