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犯人在跳舞的5人設定?

作者: pikacha (小億)   2014-10-25 23:46:56
等一下就要停機了,趕快問一下
除了犯人/共犯/偵探各1,不在場證明2張,其他牌是隨機還是有比較好的設定?
我現在的想法是這樣:
起始*1
犯人*1
共犯*1
偵探*2
神犬*1
路人*2
不在場證明*2
傳聞(抽右邊玩家手牌)*1
傳情報*1(向左手邊玩家傳1張牌)
目擊*1
交易*1
14張牌,還要再加那6張比較好?!
以下是我自己想的和網友shinchi擴充
1.線民(感謝shinchi提供):和共犯相反,打出這張牌幫偵探贏!
2.乞丐(起始玩家):當你分數比別人少,向最高分(平手自己選)的玩家拿1分
當你是第一位打出本牌的人,立刻得1分!
3.臥底:破壞1張共犯或線民,當偵探/犯人/神犬獨贏時,得3分!
當共犯/線民沒出現之前,打出臥底沒用(就是個路人)~
4.法官:當乞丐右手邊玩家打出最後一張牌沒有結束,立刻結束得3分!
5.法師:預測某玩家(可包括自己)會得最高分,猜對得2分!
6.強盜:(2張)抽一玩家一手牌
    當你抽到路人/交易/臥底/傳聞/傳情報/目擊/線民/共犯
把牌還回去並從該玩家手中得1分。
其他牌:把牌還回去並說"對不起,我錯了" (由"情書"改編)
7.義勇軍:(2張,6人限定)抽一玩家一手牌
當你抽的牌和你打過的牌或手牌組成一對,打出該(對)牌
     並從該玩家手中得1分。
由手牌出一對,你立刻將手牌補2張(由本次遊戲沒用的牌補)
由手中出一張則補一張(同上)
     被抽牌的玩家補一張
沒組成一對則將該牌還回去 (由"抖咪"改編)
8.舞廳:(2張)抽一玩家一手牌
    當你抽到犯人/偵探/神犬/法官/法師/強盜/義勇軍/不在場證明
把牌還回去並從該玩家手中得1分。並說"感謝您的大恩大德"
其他牌:把牌還回去並說"對不起,我錯了" (由"富饒之城擴充"改編)
這樣,這遊戲以後改為"犯人在暗潮洶湧的富饒之城偷情書和跳舞?!"
作者: shinchi (傷心小站)   2014-10-26 00:10:00
推pikacha,當初和你的討論真的很有趣^^
作者: sky09123 (thousand)   2014-10-26 18:11:00
強盜和舞廳抽的牌 改成抽到身份牌/行動牌 會不會好記一點
作者: pikacha (小億)   2014-10-26 18:56:00
其實我想加上編號~就是比強盜/舞廳小或大的被搶~
作者: radstar (_(:3」∠)L)   2014-10-26 21:13:00
警官:向某一個人隨機抽一張牌,若該牌是犯人則打開直接結算,警察2分,其他人1分,犯人與共犯不計分若該牌不是犯人則警察需給被抽牌的玩家隨機抽一張回去證據:下一個打偵探的玩家指認另一個玩家無視不在場證明也就是說若指認到犯人是沒辦法躲避的
作者: pikacha (小億)   2014-10-26 21:22:00
我之前想的比警官(改成殺手吧)複雜:抽牌猜它,猜對搶分~另外我認為不用警官不用被別人抽牌~這樣會少1張~
作者: radstar (_(:3」∠)L)   2014-10-26 21:29:00
喔喔沒講清楚,抽到的牌歸你所有;被抽牌是因為指認錯犯人,所以需要被懲罰www
作者: pikacha (小億)   2014-10-26 21:32:00
這樣比義勇軍還狠~沒抽到就比照強盜/舞廳辦理就好~證據可能不太好用~就4輪也不用想太多~~
作者: radstar (_(:3」∠)L)   2014-10-26 21:44:00
我覺得你的強盜機制有點狠..好像除了犯人偵探跟狗共6張幾乎是必搶對方分@@另外感覺這個遊戲原本設計就各局獨立計算不太喜歡搶到別局分數的這個設計@@哦...你的機制是要全角色卡下去喔@@,沒注意到抱歉XD
作者: wayne78117 (KID1412)   2014-10-26 22:25:00
在這樣擴充下去會變成DOMI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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