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遊列國官方公告:
桌遊列國創始人之一張少濂,因私人因素不再適任股東之職,
即日起停止一切職權,並退出桌遊列國經營團隊,以上。
桌遊列國全體團隊敬上。
作者: tormentorwin (十六夜愛希) 2014-06-05 11:18:00
哪招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貝)
2014-06-05 11:21:00這有需要上來公告嗎?還是你們不知道怎麼跟他說所以在這邊開除人家?
自己網站寫出來不就好了,PO這邊做啥,難道要複製貼上?
作者:
nosbar (愛在邏輯計算時)
2014-06-05 11:43:00雖然不適合,但換個角度想是怕該人仍藉店家知名欺騙其他玩家所以上來公告嗎?
我是覺得這樣是很負責任的做法,只是說得不夠清楚讓人覺得沒頭沒腦的。
作者:
joelll (햁BzX8湤鋘7M)
2014-06-05 23:57:00很負責任的作法?你家泡麵已經泡爛了還沒吃,要上來公告嗎?
作者:
SeekU (小高)
2014-06-06 16:45:00有先PO規則文符合板規呀~ 只是標題應該改[店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