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用[請教]、[問題]當標題分類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09-07-07 15:39:53
已經將文章分類做好更改
不過各位可能會發現,很多人用的Blogger怎麼沒有在分類中
因為我同意推文所言,改成簡稱會造成找文章不易
微網誌的選項也沒如原計劃列在裡頭
保留了三項過去常用的分類,讓大家貼文章或問卷可挑選
沒有放在文章分類的網誌選項,改由波文者依以下原則打上
並在後面空一格,文章標題格式範例如左:[雅虎] 站長工具故障怎麼辦?
^^^
↖ 空一格
1. 以中文譯名的前兩字為主,如:[雅虎]、[推特]、[噗浪]、[忍者]
2. 若無中文譯名,
請打英文名稱,第一字為大寫,如:[Blogger]、[Ameba]、[Xuite]
3. 若英文名稱或簡稱為3個字以內,請全部大寫,如:[FC2]、[MSN]
若非問題文,只是抒發對部落格現象、觀察的文章,請自行輸入[閒聊]。
若有其它建議,也可在此推文提出,謝謝
板工 Lovetech
作者: a892245   2009-07-07 16:38:00
我覺得改成 [問題] Blogger-問題簡述 就好了 簡單又整齊就是[原分類] BSP名稱-主要標題 這樣...不過票數的結果是那樣 可以實行一陣子看看再說然後BuyTogether(合購板)的標題格式和內文格式蠻不錯的板主可以去參考看看~~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09-07-07 20:11:00
謝謝建議 我會參考看看的
作者: wozxzow   2009-07-08 01:34:00
建議可在發文注意事項加入此篇說明^^ 雖然很多人會忽略...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09-07-08 10:09:00
謝謝 已加入
作者: chhs   2009-07-08 13:27:00
辛苦版大了 沒注意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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