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慢收到貨就報警?! WTF!!?!?!!!

作者: bobtony520 (謎者)   2014-03-26 14:41:15
雙方都有錯,走法律途徑的話,恐難定義~
第一,雙方都知道是違禁品的情況下,本來就不該委託、承接此托運業務。
第二,因為物品託運方式非正當方式,若以一般事件提告,恐難成立。
第三,業務承接方,雖承接前有先告知風險,但仍然承接、使用非正當方式,
另外,在物品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委託方是有權利知道處理進度,
至於物品追蹤方式、進度,則是要看契約是否有名定。
此案例,可能要雙方私下和解達成共識會比較好,鬧上法院兩丟不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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