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對於三重警察杯杯的一些想法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09:32:51
V板友您好
現在問題討論的太廣了,我的文章一開始就只在抱怨人行道上面有機車違停的部分
因此先把討論的事情拉回人行道的部分
從您的回應可以知道,您的「桃花源」是,如果事情無法解決,那就不必要進行檢舉
因為警察有很多事情要忙,且部分民眾會透過議員、民代、里長進行銷單
這邊的問題點是,警察有再多的問題要忙,也是要處理交通相關事宜
且,警察單位也知道,交通是台灣一個很重要的環節,
因此台灣的警政單位才有設立所謂的交通大隊
另,有人要透過關係銷單,我相信警政單位都會拒絕,
因為違規事實明確,何來後面銷單動作
還是您認為警察有瀆職的疑慮,那您的問題應該是找監察單位,我相信您確實搞錯方向了
我要的並不是桃花源,而是一個正常可以行走的道路
是想從「人」的角度出發,來討論用路人行走的權利
您所有的論點都放在健康的人身上,
且認為檢舉的人都是大爺心態,認為擋到了就要叫警察來開單
孰不知,就是因為健康的人,才有機會進行這些舉發的動作
才有辦法來為這個社為每個角落的人進行發聲,進而改善
你我都會老,也都有機會會殘、會盲,會有坐輪椅的可能性
當你我未來上街時,如果面對這類的違停,只能繞路
(如果您要移民,那我只能說您太聰明了)
我想那是令人鼻酸且難過的
當您如果推著您的小寶貝或是長輩,想透過大眾運輸工具進行移動,
推著娃娃車或輪椅時,卻被前方的汽機車整個塞住
必須冒險「繞路」移動到車道上
我想那是令人心碎且悲哀的
或許,現在檢舉對健康的您一點用處都沒有
或許,現在檢舉的數量與成效都不夠大
但是,那是一股改善的力量,我們要的是推廣且正視,而非容忍且漠視
從您的回應可以知道,您依舊會認為
「到最後 開單問題依然在的情況解決了嗎?規劃爛的問題還是在?違規依然一堆」
那只能保佑您未來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了
最後,不要隨便說以上並且認為自己就是結辯
這代表您放棄了自己發言的能力,且喪失自己可以跟大家溝通的管道
謝謝各位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09:39:00
因爲辯下去沒結果 你還是覺得這好 我覺得那對
作者: amuro1977 (我是外星人)   2018-02-21 09:39:00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09:40:00
我自己必須適可而止的結束話題 不然吵不完了 就這樣囉對了 我老爸現在中風 也坐輪椅 等你真的推輪椅在路上你會真的發現 新北市的行人道規劃真的很差就這樣囉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8-02-21 09:46:00
哈 V大覺得老爸要冒險繞路是正常也滿妙的XDD 只好希望尊長能一切平安, 不要遇上不好的事 不然都來不及了對了 萬一發生事情不要call警察喔 不然是去亂警察這樣不好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8-02-21 09:49:00
讓自己老爸處於風險中? 抱歉我還是選擇檢舉zzz
作者: TouSan (多桑)   2018-02-21 09:49:00
板友至少檢舉有在努力!V板友做了什麼?還在夢想多長遠的規劃?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09:57:00
附上一張我一直檢舉的路段,我想輪椅跟娃娃車是不可能過的,並且那邊還有公車http://i.imgur.com/BlYYQED.jpg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11:00
其實我不太懂 這個巷口你不能直接跟警察講明地點就好?就一定要跟警察說什麼台北怎樣 PTT怎樣的?而且我走的路段 是沒車也上不去輪椅的 還有很多人行道都沒有 走在路上就該有基本的危機意識不是很正常嗎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0:16:00
我 說 我 講 過 了不 要 再 跳 針 了http://i.imgur.com/lYo8hmz.jpg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18:00
而且 人行道上....不是全部都不能停車....我不知道該路段有沒有規劃人行道淨空措施這也僅是部份路段有做 對於你照片中的情況我一樣找里長搞清楚 這是那家店的車 請他們改善P.S:其實我連里長都不找 會自己去店家反應我看了 那是阿利阿多 跟白色建築中間 這兩棟沒管委會嗎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0:25:00
那 邊 沒 有 店 家 …可以不要再請我找里長了嗎…他們違規了不是嗎…你為什麼這麼不想要舉發我真的不懂…
作者: HUUUU   2018-02-21 10:26:00
事實上.....里長叫你直接去找警察的居多.....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0:27:00
那是公領域,跟社區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你還要扯管委會進來您有當過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嗎…你 真 的 神 邏 輯祝您身體健康,我無話可說了
作者: HUUUU   2018-02-21 10:27:00
到底是誰有公權力啊....到底??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29:00
那是停車場出口呀 管委會要處理的
作者: superdrift   2018-02-21 10:29:00
乾脆自己當綠箭俠吧 記得要大吼 你辜負了三蘆
作者: TouSan (多桑)   2018-02-21 10:29:00
V板友有他的堅持,奇怪的堅持,好好笑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31:00
而且 那個白柱子後面有個畸零地畫機車停車場這裡的車是那個大樓停車場溢出來的 當然找大樓處理呀Google 忠孝路二段 102號 街景很清楚警察來了 大樓應該也有包庇 趕快叫人下來處理
作者: linhardaway1 (kimura)   2018-02-21 10:36:00
S大,這幾天下來版友們大概知道每個人的立場,所以也不需要去改變對方的想法。反倒是會在版上出沒的警察杯杯怎麼都沒出來說明與引用相關法條,有點在隔岸觀火的感覺。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37:00
然後單沒開 以後照樣違規一堆……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0:39:00
過年期間,不需要勞煩警政單位而且,我從一開始就說,我會走正常管道去做舉發只是,看到神邏輯,我實在忍不住…現在又把責任推給管委會他會不會是警政單位相關的親友啊…
作者: vince4687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8-02-21 10:41:00
VOT真的蠻好笑的 在這邊跳針成這樣
作者: HUUUU   2018-02-21 10:43:00
最好是管委會有管這麼寬管到人行道上的違停啦.....
作者: vince4687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8-02-21 10:43:00
可能也不是嘲諷啦 揶揄啦 揶揄啦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0:47:00
V大改變立場說要開單了!?!?被盜帳號了???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1 10:49:00
在板上看了兩天,s大著重在問題發生後的處理方法,v大著重在解決發生問題的原因,各有立場及說法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50:00
我說了 這警察來只會找警衛叫人下來 單不太會開...而且 他們的車道包括人行道的部分 被摩托車擋住也是要處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1 10:51:00
我覺得不用假設別人沒做的事,在板上帶風向,各何況板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51:00
總不能讓停車場的車出不去吧……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0:56:00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1 10:57:00
s大你是否修改/刪除vince大的推文呢?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1:00:00
修文Ok 我的方式 只要這裡檢舉無效 就只里長來了不然選里長出來還領一堆錢要幹嘛……而且 就連管區不理你 你都可以要里長處理
作者: Toorch (Torch)   2018-02-21 11:22:00
高下立判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8-02-21 11:27:00
即使是管委會移車不能隨便就移,也要找警察處理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8-02-21 11:38:00
辛苦您了,他就一直只會跳針而已…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8-02-21 11:45:00
誰來告訴我為什麼一點進來就看到露點照...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1:47:00
我看V板友的那兩個連結也是露點照…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1:47:00
看到漏點照是因為Jptt的關係......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8-02-21 11:48:00
但是用pc版本看,那是google map的截圖
作者: dododoremi (dododo~~~)   2018-02-21 12:34:00
我以為版主瘋了...兩個胸部裸露照片我都不好意思跟我朋友說我在三蘆板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2-21 12:46:00
......那個jptt問題很多 能換就換掉吧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8-02-21 13:31:00
如果警方看到有居民如此支持微罪不舉 應該高興壞了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2-21 14:37:00
意見不一樣就說人家是帶風向?當版主又不是義務役,隨時可以辭職吧?而且這跟替路霸護航的言論有何相關?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1 15:02:00
樓上A大誤會了,我說的帶風向是vince大的推文,事後也被s大修改掉了,我並不是指s大帶風向,至於vince大的推文內容是什麼,既然都刪掉了代表他也不想再讓他人知道。我的立場是當版主是志願役,版主表達的意見跟版友不同就要辭職的話,這樣恐怕會有寒蟬效應。A大你覺得V大是替路霸護航,但我看是V大用其他方法在解決路霸這個存在以久的問題,如此而已。
作者: ken22154 (歪果仁)   2018-02-21 21:28:00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8-02-21 22:16:00
某V可以停止跳針嗎...看得很痛苦...
作者: oystero (oystero)   2018-02-22 00:02:00
這當然要找警察啊。你沒錯。
作者: litButterfly (蝶)   2018-02-22 00:47:00
關於銷單... 我叔叔就是警察 所謂的銷單 其實就是警察拿著民眾的罰單自己去繳錢 只要資料一登錄就無法改 請不要再麻煩你當警察的親朋好友幫忙銷單了 orz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2-22 04:02:00
除了替路霸護航之外,他做了什麼?要路人去找里長,不要報警,製造警民對立,這種說法解決了什麼問題?路霸如果連公權力都敢挑戰,還會怕里長嗎?里長自己當路霸的都有,這時候難道要去找隔壁里的里長嗎?硬扯歪理跟立場不同是兩回事。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2 09:56:00
找里長跟不要報警為何會製造警民對立?還請A大描述一下中間的邏輯關係。這種說法當然沒有解決問題,而是提供大家解決問題的選項之一,報警也是解決問題的另一個選項。我個人對里長的認知是"有能力提出解決方案的人",對警察的認知是"執行方案的人",大家當然可以要求執行方案的人按現行規矩(法律)來執行,但V大或許有試過這方法發現沒改善,進而向"有能力提出解決方案的人"尋求解決。V大應該不是要里長去做警察該做的事,以上有誤解歡迎指正,謝謝。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8-02-22 12:24:00
有的里長會叫你不要破壞鄰里和諧 請問又該何解?
作者: cheeshan (家酒)   2018-02-22 14:15:00
V板主真的很好笑,已經讓人不知道是不是反串了,想起林鳳營攤車的推文名片檔
作者: jowinvan (練練)   2018-02-22 15:41:00
里長、警察、管委會只會互推不處理,統統都怕得罪人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2-22 17:32:00
違法找里長,不要找警察不是我說的,jacky你恐怕問錯人了。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2 17:56:00
A大我是問你跟警民對立的關連性,不是在問違法找里長、不要找警察是不是你說的。警民對立這詞是你說的沒錯吧?
作者: mars050615 (火星)   2018-02-22 20:46:00
加油加油
作者: punkdog (8+9=17)   2018-02-22 21:32:00
推 三重蘆洲真的缺乏進步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2-23 14:17:00
那整串都是V提出來的喔,你要不要先往前把相關的文章和推文看一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市民遇到違法路霸,報警會製造警民對立。
作者: jackynoone (傑奇˙努恩)   2018-02-23 17:53:00
我在#1QXlAx0i看到V大的推文了,但V大的意思不是說找里長、不要報警會造成警民對立,而是說若法律不給執法者(警察)一些緩衝空間,就很容易造成警民對立。A大似乎把V大說過的話挑"重點"出來說,而沒有把前後文意考量進去,容易在推文內容造成其他人的誤解。A大可以請s大修改推文,感恩。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2-28 17:47:00
誤解的只有你吧?而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本來就有給執法者空間,不然勸導是哪來的?這種代位解釋,只是愈描愈黑而已。最好笑的是,大家在推文,不是挑幾個點討論或回應,難道每次發言都先複製貼上個3、5百字後再開始嗎?你會誤解我的推文,難道不會誤解V的意思嗎?憑什麼要人家修改推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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