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7/3 小弟不幸皮包遺失了...
皮包內除了基本證件外 有非常多的信用卡 提款卡 現金等等...
於是隔天確定找不到後 就一一打到各家銀行去處理繁瑣的掛失流程
But 此時靈機一動 悠遊卡金額只有200多 就放著不掛失釣釣看犯人
7/5 果真發現7/3有新增消費 依據消費時間打到悠遊卡公司問消費門市後
立即前往某統一超商查看兇手 並將時間地點特徵記錄下來
傍晚時 所幸在大同北路的小吃攤問到 有間斷案如神的派出所 幸運地在轄區內
於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 前往報案 接洽我的是一位年輕的魏警官
他不疾不徐地以聊天式的口吻讓人輕鬆完整的做完筆錄 並承諾會盡全力幫忙
接下來的幾天
感謝全三重派出所的同仁 每天都幫我猶如LOL插眼般的全天候的尋找兇手
終於 皇天不負苦心人 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7/9當天 抓到的!!!
嚴格說起來 茫茫大三重 三重派出所同仁繁雜的勤務中只花了4天就抓到兇手!!!
斷案如神實在實至名歸阿!!!~ 三重有這群波麗士大人 真好
這邊!!!~ 要特別感謝三位警官
1.抽絲剝繭抓出監視器真相的 魏警官
2.火眼金睛抓到嫌犯的 侯警官
3.不疾不徐讓我了解將來案件進度的 蔡警官
當然背後還有很多無名英雄就族繁不及備載囉~~
講到這裡...故事當然要有個結尾...
我當然選擇了放棄所有刑民事求償 原諒了兇手(才怪)
這裡要講到一個法律的小概念 由於侵占屬公訴罪 一定會送審犯人的
原PO的原意也不是要追回財產 而是要讓犯人受到懲罰 能嚇阻犯罪 這樣就夠了
剩下就在家裡等著法官的判決書就好了(茶)
最後最後...幾個小重點提醒給大家
1.皮包遺失時把所有信用卡掛失就對了!雖然要補辦費NT$200但大多可以減免的
2.所有悠遊卡千萬要記名或記下卡號...將來小卡也能發揮大作用
3.皮包掉了請千萬記下人事時地物 三重警方監視器查案技術已非常純熟了
最後工商活動打一下廣告...
所有三蘆警方 無論酒測 紅線違規取締 甚至併排取締 防火巷弄紅線取締
無非都是希望三蘆能變更好 更進步 更安全
希望某些有權力的**們 別再為了選票 對警方施加壓力
讓少數懶惰的人方便而讓整個三蘆 更不好更退步更危險了
作者: harucolo (就是愛åƒDGI) 2016-07-10 01:46:00
推,讓三重更好。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7-10 01:48:00推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7-10 01:57:00推 為了地方更好
作者: long67564 2016-07-10 02:07:00
推!
疑?沒報案可以調監視器喔?看你是先看監視器才去報案
作者: cynthia1234 2016-07-10 03:11:00
開違停真的是讓三重更好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6-07-10 03:50:00我遇過的三重警察沒一個像樣的
作者:
Yee23 (han)
2016-07-10 06:05:00真的不懂仇警人的心態...是剛被開單膩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07-10 06:17:00好的很多但很少,好的幾乎是剛畢業沒被污染的。更正:是不多。
作者: elmo0155 (拉麵) 2016-07-10 07:47:00
講出自己的感受叫仇警喔 有沒有這麼玻璃
作者:
edison1003 (é¯åœ‹å°å¾‹å¸«)
2016-07-10 10:39:00我的經驗跟你完全相反。去年底因為有刑事案件去報案,覺得態度很輕浮、隨便,我對三重派出所的幾個年輕員警印象非常差!我因為工作關係,接觸不少警察,三重派出所的,呵呵,加油吧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6-07-10 10:46:00推推推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07-10 10:49:00有一次登錄腳踏車後,因要再修改內容,結果一推四五六草草推掉,期間內看到學長經過,便向學長問侯,感覺學長比我的小代誌來的重要,所以說呢?什麼階層向警察報案,就有不同的層次。
作者:
edison1003 (é¯åœ‹å°å¾‹å¸«)
2016-07-10 11:14:00同意樓上
作者:
kuanshian (kuanshian)
2016-07-10 11:15:00妳是正妹吧,怎麽我去報案都沒這樣對我?!
作者:
edison1003 (é¯åœ‹å°å¾‹å¸«)
2016-07-10 11:19:00幫原PO補充一下,本件應該是涉及侵占遺失物罪或竊盜罪,不是侵占罪哩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7-10 11:21:00原po第二行就寫他是小弟了..0 0
作者:
shoter (D調)
2016-07-10 11:32:00也許是長的像正妹的小弟? XD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07-10 11:54:00老子上週才掉皮夾,報案到現在完全沒音訊,連筆錄也是草草草結束。看來因為我不是小妹是大叔,無法彈出來有關。我只能說這位原po小弟真幸運。
作者:
Saikiss (劼兒)
2016-07-10 12:40:00希望能越來越好
作者:
mario2000 (å°æ›¸åƒ®)
2016-07-10 13:54:00人正真好
純噓某Y大,等你家哪天真的出事需要"三重"警察後再來這裡大聲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07-10 16:09:00回樓上,看來加強閱讀是必要的,我本就是找三重警察報案皮夾掉了也等於出事了。我很歡迎閣下哪天萬一也失竊了,找三重警察報案後說心得
作者:
rufous (ä¸é¡˜å¹³å‡¡)
2016-07-10 16:29:00推
腳踏車不見報案也是沒什麼下文…只收到簡訊說已改由XX警員負責…
原來沒有完全指名真的會有人誤會,YOPO大不是指你^^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07-11 08:37:00派出所對我來說,只是刷存在感(報案記錄)的用途,沒有偵查的功能。
作者:
docoke (花)
2016-07-11 10:01:00真好...我家附近的都不是很想幫我..
我去中興橋那邊的派出所兩次,車禍跟掉東西都不接案,車禍不處理的說法是每個派出所都可報案,要我選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