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重抓違停 2晚開200張罰單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2016-05-15 12:29:53
※ 引述《biboww (biboww)》之銘言:
: 如果你不用罰單教訓三寶
: 那你平常在馬路上靠北什麼
: - 您的生活範圍是不是經常有紅線違停或併排呢?還在忍耐繞道嗎?警察不願開罰單嗎?
: - 交通違規檢舉沒有獎金,但是可以讓您身邊的交通更好,多一份安全保障。
: - 但是,檢舉最大的困難在於:檢舉一件很麻煩,因為要壓時間浮水印和查地址。
: - 現在,我們提供一個自動化大量檢舉服務,可以自動幫您壓浮水印,自動查地址,
: 將雜事盡量自動化。
我也不是很認同這種做法
一 不是每個交通違規都是三寶
隨便舉個例子就好 天台正義南路的郵局
去郵局領個錢換發票 開車就不用說了
就算騎車想找個合法的車位 都有相當大的困難度
或許有人會說可以坐公車或搭捷運
但捷運要走上一段不短的距離 公車更不是每個人家附近都有
第二 是公平性的問題
三重某建設 做了多少亂七八糟的事 政府都裝做沒看到
但是小市民為了三餐 機車沒地方停 被開了六百元罰單
法律乍看之下人人平等 但其實用點想都知道
法律絕對是保護有錢人而已 對一般的小市民照顧不到百分之十
不是要替違規的人講話 我也相信多數人不會吃飽撐著 故意做違規的事
用檢舉的制度 說穿了 就是底層的人自相殘殺罷了
交通法規密密麻麻 就算我騎車二十年了 也不敢保證全部都很清楚
現在我的想法 已經扭曲成 除非是去大賣場和百貨公司 這種有停車位的地方
不然絕對不開車出門 賺的永遠不夠繳罰單錢
台灣薪資水平之可憐 物價又節節上揚
雞排這種東西 一片賣六七十塊
現在雙北又要搞交通大執法 我看還是待在家就好 比較安全
我算了一下 如果以後人人照相檢舉
想喝個五十嵐 要嘛花三十塊 坐公車去買 要嘛走路去 來回起碼要半小時
那邊沒有停車格 只有紅線
買個綠茶被照相 一杯就是六百多塊
進郵局領個一千塊 出了郵局門就變四百塊
這樣的話 不要說紅線停車了 三重應該很快就會變死城
下班時間過後 街道空無一人 大家還會想住三重嗎
謝謝大家
作者: tauoon   2016-05-15 12:37:00
講得非常中肯,尤其是那一句並非違規就是三寶該句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6-05-15 12:43:00
蘇美大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05-15 12:43:00
支持 推一下
作者: hey5566 (56天團)   2016-05-15 12:47:00
某石跟某龍?有八卦嗎?
作者: applerev (水軍)   2016-05-15 12:56:00
推 不過第二點持相反意見 現在的捉小放大是執法者和監督
作者: xmky1225 (左手只是輔助)   2016-05-15 12:57:00
有神先推
作者: applerev (水軍)   2016-05-15 12:58:00
機關的問題 在這問題上大小通放並不是解決不公平的方式
作者: a198530 (混很大混不用錢)   2016-05-15 13:32:00
三重公家停車位已經很努力蓋了,以前蓋了還要被審計部糾正蚊子場,現在又不夠?擁有汽車的成本應再提高些,台灣人享受及門方便太久了!
作者: ts00854768 (Siang)   2016-05-15 13:37:00
有停車格就會開車出去停停車格買五十嵐?我不信
作者: epps (我思故我不在)   2016-05-15 13:43:00
公家銀行郵局之類的,多畫黃線,給予半小時辦事不為過,一停先開暫停單壓時間,半小時後沒走再開單大家方便久了,連走500公尺一公里都不願意,只想去那都停在自己想要的點
作者: angelae086 (安安)   2016-05-15 13:51:00
同意第二點公平性,違停開單還是有部分嚇阻效果,就像很多人到天龍國停車會找停車格怕被1999,在三重連騎樓斑馬線都停,昨天才看見一台休旅車臨停在斑馬線上,進便利商店,堵住單線車道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16-05-15 14:00:00
我就是開車出去買吃的,還會花三十元停停車場再走過去的人,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很難?不過一般停紅線的我都會無視,那種停轉角的我一定檢舉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5-15 14:02:00
最諷刺的是在還有停車位的停車場週邊一樣會看到紅線違停,然後這些違規的車主被開單就會說停車位不足啊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6-05-15 14:04:00
花個半小時走去買五十嵐 東西多找架youbike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5-15 14:04:00
到底是停車場都爆滿所以違停還是為了貪圖自己就近方便或貪小便宜不願意付停車費所以違停呢
作者: linchangray (方尼)   2016-05-15 14:12:00
短程騎腳踏車方便多了 不會被開單又可運動
作者: feliz5566 (快樂56)   2016-05-15 15:02:00
1.也才多走個十分鐘 因為你懶就妨礙交通 難怪三重不會進步
作者: richmimi (ㄚ葛)   2016-05-15 15:14:00
蘇美大住三重(尖叫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16-05-15 15:20:00
樓上,他不只住三重還是三重板板主喔= =
作者: richmimi (ㄚ葛)   2016-05-15 15:21:00
但我覺得三重的機車違規臨停有時候很扯..妳騎到旁邊一點停好再走一點路會怎樣,一堆人停機車還佔了一線汽車道,明明可以停好非得騎上人行道(ㄜ....我今天才發現是版主(掩面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6-05-15 16:18:00
凌晨去郵局違停?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6-05-15 16:39:00
無法接受這種說法 正義南路的郵局的確難停機車 但如果你不要只求停在門口 燦坤那裡很多位置啊 純粹是你為了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變找藉口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5-15 16:43:00
文化北路一堆臨停的連考慮停好一點都懶了.直接亂擺一堆因為很多賣吃的, 騎機車來買很舒適, 但停在馬路橫擺佔車道這是那一招?說要容忍一下,這個會說我不過停出來點.為什麼開我單, 這個說, 我不過停多停了5min 幹嘛開我單...扯不清啦 反正想違規停就做好被開單的心理準備才是, 我也不可能百分百不違停但吃罰單就認了, 還要靠北靠母不知道是那種法治精神
作者: litButterfly (蝶)   2016-05-15 17:11:00
蘆洲這邊 郵局外面有停車格 隔壁店面外也有停車位還是有人會停紅線 就省那幾分鐘 警察常來開單也一樣基本上這就是警察的任務 至於其他政府不管的事務請問那是警察管的到的嗎? 還是上面官官相護吧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5-15 17:50:00
會守法找格子停的還是會找格子停,會違規亂停的一樣會違規亂停,那些違規亂停的不外乎1.圖自己方便不想多走幾步路去停格子2.不想花錢停車 所以只要有這種自私的人亂停在路上說停車位不夠 蓋在多都沒用 這些人根本不是因為沒格子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6-05-15 18:19:00
很多時候講的是機車停車格,卻有一堆人帶到汽車停車格。
作者: ja8256 (P.P)   2016-05-15 21:02:00
違規停車說法律不公平?
作者: ytscc (賴恩)   2016-05-16 01:09:00
我剛好是為了買50嵐找停車格+多走10分鐘的人QQ
作者: carl2002 (W)   2016-05-16 01:42:00
不能認同,違規就是違規;好幾次都快被違停跟並排害死就不信這些人敢在台北市亂停現在就是給方便當隨便,絕對支持嚴格執行
作者: redrat (豆腐)   2016-05-16 02:32:00
講得好像不違規會死一樣 難道有錢人都不會違規 都我們窮人底層的在違規? 我買50嵐我也違停阿 不就圖個方便 但我以不影響交通為前提阿 要是真的被檢舉我也認了 也不會去怪檢舉我的人 阿不就貪圖方便理由一堆
作者: photonic (徵FAE站內信)   2016-05-16 10:31:00
非常中肯 很多鄉民自己沒騎車沒開車不曉得多痛苦
作者: tinabjqs (光)   2016-05-16 14:18:00
覺得中肯~
作者: yipin112 (山羊)   2016-05-17 01:12:00
違規臨停就要有被罰的準備了吧?我上次臨停進郵局,出來發現車被拖走了 也只是摸摸鼻子去牽回來繳罰單 這比開單還痛呢><
作者: f051372   2016-05-18 22:11:00
就說整個台北都市人太多阿 只會用力蓋房子 交通卻是越來塞人越擁擠 人口密度世界最高不是假的阿不知道有沒有人統計光是塞車台灣一年要付出多少成本而且這些成本都是由你我這些小老百姓來分擔的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6-05-19 22:11:00
推蘇美 民眾有守法的義務 政府有讓守法可行的責任我自己是走半小時路上班 機車停很遠只為了停機車格但是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走路 這一點都不實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