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 劉懿萱、張睿廷 /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遶境放煙火、留滿地垃圾 新北青龍太子宮恐被重罰15萬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板橋青龍太子宮昨日在江子翠重劃區舉行遶境活動,街道留下許多檳榔渣、鞭炮及垃圾,現場一片狼籍,引發居民不滿。新北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現場施放爆竹煙火未依產品使用規定施放,違反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消防局說,因違規情形嚴重,傾向處以最高罰鍰15萬元。
黃德清表示,現場施放爆竹煙火未依產品使用規定施放,已違反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第6條,相關行為違法明確,目前已與警察局、環保局等相關機關協調合作,均依相關法令嚴懲,呼籲宮廟遶境時務必約束相關活動,切勿心存僥倖。
消防局表示,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開罰,因違規情形嚴重,傾向處以最高罰鍰15萬。環保局則說,因板橋青龍太子宮造成環境髒亂,且污染影響範圍大,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依第50條處以6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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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640982
6.備註:
所以我說,公共危險罪為何不適用此次活動內容啊,真的不太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