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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ytnship (<(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新北降囤房稅 稅收少3.3億元
時間: Tue Jan 15 14:08:47 2019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115000673-260107
新北降囤房稅 稅收少3.3億元
2019年01月15日 04:11 中國時報 葉德正/新北報導
新北市2017年調高有「囤房稅」之稱的非自住房屋第4戶稅率為2.4%引發反彈,新北市議
會提案修改通過,將囤房稅降為改1.5%,今年稅收將減少3.3億元;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
黃育民表示,尊重議會決議,會持續檢討實施情形。
房屋稅條例在2014年6月修正通過,授權地方政府對非住家使用的房屋超過3戶以上者,從
原本1.2%房屋稅率,提高至1.5%到3.6%;新北市府在2017年訂定《房屋稅徵收率自治
條例》,有別於南部縣市普遍訂定1.5%,新北市大幅調高到2.4%引發反彈。
有議員認為,不少空屋所有者非所謂「自然人」,不少是建商法人,因數量不少,2.4%
對業者是龐大負擔,可能影響業者到新北市投資意願,也有議員認為要修正就要一體適用
,經新北市議會審議後通過,本月9日正式上路。
黃育民說,本次修正內容主要是第二條「住家用房屋」的非自住房屋稅,由2.4%降低為
1.5%,但是自住或公益出租人仍維持1.2%。
另外「非住家用房屋」中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維持在3%,
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也都維持2%。
黃育民說,本法今年1月公告後上路,受影響的民眾人數約占全市總人口約5%,稅收約減
少3.3億元,法條上路後,市府會持續監督,也會滾動式檢討與修正。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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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關鍵是不動產持有稅 應朝下列基本的改革方向進行
1.市價化稅基
現行不動產持有稅的稅基是以"公告價"為準 遠低於市價的1/5
除了自住一間可以低稅外 (稅基採公告價)
而兩間以上就該往"實價課稅"邁進 (稅基採市價)
也就是持有多少閒置不動產 就該付出多少價值(市價)的稅
2.級距制稅率
規定不論年齡一人名下就一棟自住不動產
富人想多擁有不動產 就多生小孩名下持有(改善少子化)
第二棟以上即為非自住 稅率可採等比級數上升
舉例:
不動產數 1 2 3 4 5 6
自住 0.1% 非自住 1% 2% 4% 8% 16%....
3.惡逃漏重罰
借人頭、假做價、假發票...等不管何種手段
只要經查"惡意逃漏"屬實就重罰 如:罰金補稅+判刑
簡單講就是
自住一間低稅 + 第二間以上累進重稅 + 惡意逃漏嚴懲
這個稅制架構 能有效釋出閒置不動產
不僅保護單獨一間自住 也讓囤房者付出應有的社會義務(稅)
還能強化地方還債能力、改善少子化 根本一石多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