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反版規處分

作者: trombone (trombone)   2017-10-01 08:17:47
推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引戰、族群對立言詞。
☆違者水桶處分,視情節重大與否予以加重
#1PplV3hq
1.噓 popo0127: 垃圾傳統習俗的垃圾水準
2.噓 JHC24: 他媽的垃圾活動
3.噓 claw18: 交通大亂啊幹拎北七
以上謾罵水桶三日
4.推 eggpig: 黑白兩道的好女神 有錢就會庇佑你 比性工作者還要有職業道 09/30 10:17
 → eggpig: 德 09/30 10:17
5.推 Syuto: 安安,你對板橋的貢獻有媽祖大嗎? 09/30 10:29
 → Syuto: 勸你不要嗆我們板橋der守護神喔 09/30 10:29
6.→ wtfconk: 是你先來還是假神宮廟先來的!住不爽的話搬走啊!大絕GET!! 09/30 10:43
7.推 eggpig: 居然有人敢對黑道守護神說嘴 不怕跟媽祖一樣 被派去守護台 09/30 10:48
→ eggpig: 灣海岸嗎? 09/30 10:48
以上反諷,水桶三日,eggpig合併判決水桶六日
噓 iphone7ss: 八卦版廢文王 大家還認真回
人身攻擊,水桶三日
本次考量版友係因生活受干擾而有情緒性言詞,故皆予以輕判禁言三日,
純粹希望先冷靜再發言
若對於判決結果不服者,可寫明理由向任一版主聲請再議(理由不具體不受理),
對再議結果仍不服者,可向台灣遊園地組務板(L_TaiwanPlaz)提出申訴。
我知道大家日常生活受到影響甚至嚴重干擾很不滿,
但是懇請大家,發表意見時仍請注意發言分際,
網路發言仍應受各級法令規章所規範
感謝協助與配合
版僕 trombone 敬上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10-01 08:30:00
比性工作者還有職業道德XDD 笑死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7-10-01 09:13:00
有幾個太嚴苛了吧,完全看不出來違反了什麼"各級法令"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7-10-01 09:27:00
假神宮廟和黑道守護神我覺得是客觀事實
作者: saimeitetsu (Sai Meitetsu)   2017-10-01 10:25:00
我覺得以上發言屬於言論自由,即使法院告也告不成的那種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7-10-01 10:57:00
eggpig那個有問題吧,反諷要被桶?況且說不定不是反諷啊?
作者: s925407 (時光老人)   2017-10-01 10:58:00
慈惠宮才不是什麼假宮廟,不要亂講話,說對面的湄洲媽是假宮廟還比較合理不用講說不定不是反諷這種自己一聽也知道不可能的話啦,敢酸就要敢當啦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7-10-01 11:00:00
感想,也沒造成對立吧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10-01 11:46:00
有宗教自由不代表不能嘴,這是言論自由不然整天seafood的,你有看到人家出來吉嗎再說你把無神論放哪,這難道不是一種信仰自由?按照這種判法感覺只要是宗教都不用受公評更讓人不齒。給錢就能上的神明,跟我說是神?簡直侮辱這詞彙。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7-10-01 11:53:00
言論自由是基本權沒錯,但基本權是人民對國家主張的權利,先搞清楚法律觀念再來提好嗎?另外,評論歸評論把媽祖當成黑道守護神,那不就等同於把媽祖的所有信奉者當成是黑道?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10-01 11:57:00
你邏輯失調吧,下週就要去大甲鎮瀾黑道供奉不能叫黑道?不然你這些清明的百姓出來蓋廟呀自己信徒素質差,還整天切割怪外人誤解怎麼不敢去跟那些黑道講?再說講黑道守護神有說不能守護白道嗎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7-10-01 12:01:00
最後順便在提醒一下,宗教活動根據集會遊行法第8條屬於無需經過審查許可就能自由佔用道路,如果很不滿宮廟老是辦遊街,趁選舉將近的時間點,打給選區的立法委員要求修法取消自由報備制,在板上咒罵是完全無濟於事的。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10-01 12:02:00
一個別稱也氣pupu,怎麼不思考別稱怎麼來的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7-10-01 12:02:00
誰說我是媽祖信徒的?你從哪一點看出來的?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10-01 12:03:00
不是針對你,在座的各位都是XX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7-10-01 12:04:00
有黑道信奉就算黑道守護神的話,全世界的宗教都是黑道守護神好嗎?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7-10-01 12:04:00
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取錯的綽號可以呀快舉例基督教有沒有黑道出來當牧師有沒有一堆飆車族不帶安全帽跳陣頭(相當於合唱團?表面都不會做,還怪別人為什麼不能講有沒有把名聲搞臭還怪外人誤解的八卦講垃圾都對不起垃圾,垃圾會被清潔,某傳統文化只會製造垃圾給市民而已垃圾何罪?是製造垃圾的人比較X吧還有講在網路發言沒用的,知道寫案會引用網路數據嗎究竟是覺得網路沒用還是鴕鳥心態,我就不探討答案了
作者: NaRaDeer (★)   2017-10-01 12:15:00
支持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7-10-01 12:21:00
error123可以桶了吧 在公告文下謾罵 挑釁
作者: TKUfeizei (學店肥宅)   2017-10-01 12:44:00
哈哈er你簡直完美詮釋我心聲希望廢物文革後假湄州媽 帶著廢物8+9滾回匪區
作者: ebear (期待!)   2017-10-01 13:35:00
支持板主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7-10-01 13:38:00
明明不是罵人而是罵習俗 不是酸人而是酸習俗你知道法律為什麼規定是罵人才酸而論事不算嗎?因為論事要罰 這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可以無限上綱板主你基本的法律概念道德倫理的邏輯完全不行 應該要修正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7-10-01 14:05:00
有爭議性的東西 版主本來就有裁決權 不能因為版主不挺你們這方 就背葛版主
作者: racoon151 (壹伍壹)   2017-10-01 14:13:00
罵陋習+1
作者: belucky   2017-10-01 14:21:00
陋習被罵剛好而已 宗教不是不能批評的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2017-10-01 14:38:00
同意本公告
作者: sinotrade (YAP)   2017-10-01 14:52:00
妙禪都被人酸到飽的,只因被輿論公認為假,但其他宗教你可就嘴不起了,即便造成交通跟噪音問題,還有一堆無視交通法規的黑衣屁孩「弟子們」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7-10-01 14:52:00
謾罵也要有個對象才算謾罵吧 裡面很多個明顯語助詞而已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7-10-01 15:03:00
同意error俗話說互相漏氣求進步 就是為你好才會講 不然我根本也不想浪費口舌 雖然我不信宗教 除邪教外我還是對多數宗教保持著尊敬的態度 但有些東西擺明就是拉機 還不能說他是拉機喔? 難道你不講他就不是嗎? 這種眼不見為淨 沒看到就當沒有的標準台灣人心態根本ㄏㄏ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0-01 15:39:00
板規延伸解讀 跟文字獄有8成7相似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0-01 16:20:00
板橋的守護神=反諷。不是板橋的守護神=侮辱。讚讚讚
作者: rock0525   2017-10-01 18:34:00
三天一下就過了也可以吵....
作者: s925407 (時光老人)   2016-09-30 10:43:00
間也跟媽祖沒啥關係(媽祖是三月),這個就只是為了拉近與「祖國」的關係,並展現郭董的財力的活動,我個人很喜歡
作者: eggpig (栗子蛋)   2016-09-30 11:59:00
媽祖真的存在?那為什麼黑道會如此倡狂? 所以媽祖沒有錯!因為神明根本就不存在!神明不過就是凡人的遮羞布
作者: alen091918   2016-09-30 12:15:00
民智未開的國家
作者: s29and01 (s29and01)   2016-09-30 12:49:00
吵了快三個小時還在吵
作者: tw004619 (沒有意義)   2016-09-30 13:48:00
黑道 三教九流都在拜 你相信這種東西!?
作者: king4647 (發呆)   2016-09-30 17:57:00
心誠則靈 一堆鳥出巡到底有什麼意義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7-10-01 14:06:00
你們這方 就背葛版主
作者: coolda (cool)   2017-10-01 21:57:00
推板主
作者: blackcat666 (重搖滾男孩)   2017-10-02 10:31:00
地方大版都可以隨意刪除他人推噓文了,現在講版規也太好笑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7-10-02 11:10:00
其實我只是想問何謂版主定義的反諷?只要有反諷就不行嗎?如果版規這樣規定可以遵守,但這規定會不會真的有點無限上綱呢?一些無傷大雅的反諷,有人覺得可以接受,有人覺得不能接受,但反諷亦屬於言論自由吧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0-02 11:28:00
朕說你反諷就反諷,懂?eg,你智商真是異於常人,各自解讀,各自回家。
作者: salvatore111 (Salvatore)   2017-10-02 12:27:00
有沒有考慮增加不得刪除他人推噓文的條款啊一堆葉配嘴了一下就刪推文,蠻不爽的
作者: ninimiga (nini)   2017-10-02 13:58:00
版主真的不好當,辛苦了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0-02 14:22:00
被炮了才在那邊說公告不能推噓文,這麼玻璃心?你沒嚴格執行是因為你的大恩大德嗎??我們要向你謝恩?
作者: KcIredor (Kciredor)   2017-10-02 15:08:00
建議板主以後這種公告鎖文就好 又不是沒有申訴管道…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10-05 01:31:00
有兩位板主,比較好奇另一位較資深的也100%同意你認定嗎?反不反諷真的是你說了算,看不爽就直接扣反諷行刑較easy再者那句是直接仿效之前某篇推文的,也沒看到你去處理呀?至於上面那位你說什麼申訴管道?一般除非吃飽太閒不然誰會特地去扯呀,反之板主只要執法拿捏得宜也不會被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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