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推] 疑似被資生堂專門店剝皮偷挖面霜了

作者: bb88871 (sophia)   2021-02-09 08: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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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帶著很傷心的心情貼這篇文章
資生堂的0800總公司處理的態度很不積極推卸責任
竟然推給美容師讓我很傷心
我覺得我好像疑似被資生堂專門店剝皮了
我懷疑疑似自己的面霜白金霜被偷挖了
很傷心我的信任感竟然被他們利用
感覺有被坑騙的感覺
事情的發生是這樣子的三年前我到資生堂專門店去護膚
是到高雄的薆妮爾資生堂護膚專門店護膚
https://i.imgur.com/uzS6D6O.jpg
商品的使用量原本一直都是正常的
他們在使用完一罐商品都會請客人簽名
從開封的那瞬間就會請客人簽名
直到用完之後還會請客人再度簽名確認商品的用量
我平均一個月會去護膚四次
一瓶白金霜50ml平均可以使用一年多一點點
https://i.imgur.com/rlGX5Xo.jpg
直到有一天事情突然有了變化
我跟他們聊天聊到最近有去百貨公司消費
突然我的白金霜我在兩個禮拜以前看大約還用4分之1
在兩個禮拜以後就突然變成只剩下可用四次的用量
跟店家提出質疑店家調出上次的開封紀錄
僅在半年前開封而已,可是這半年來我已經回中部生活了
這半年來我平均一個月只去護膚兩天
為什麼白金霜會瞬間變到只剩下可用差不多四次的用量如下圖
https://i.imgur.com/g8nX2Uy.jpg
店家的老闆娘跟我解釋說白金霜只能用16次???
50ml的白金霜竟然只能用16次
我在家裡面自己也有再用至少可以用三個月啊
我打開公司的標準使用量建議在面霜這一個他是
0.3-0.6ml
https://i.imgur.com/kbP7ZAE.jpg
為求真我打電話去問總公司的0800 ,
請教白金霜每天使用大約可以用幾天,客服專線跟我說
大約可以用九十天,那不是打臉老闆娘的16次嗎
我就跟0800投訴說店家的老闆娘跟我說只能用16次
0800就硬拗說因為在護膚的用量跟居家保養的用量是不一樣的
我說我護膚的時候從來都沒有在睡覺,都在聊天
我認為他用在我臉上的用量是跟我平常在家裡面差的用量是一樣的
既然我在家裡面都能夠用三個月
那為何他們只能用16次
之後0800就說他們要跟相關的主管了解整件事情
之後就非常沒有誠意從早上九點進去反應
一直下午四點才打電話回來說整個服務的過程
都是美容師在服務的,商品的使用量是美容師在控制的
我跟0800反應說我覺得我的白金霜放在店家寄放
按摩
我懷疑是被店家的老闆娘偷挖了
我要提出偷竊告訴要尋求法律途徑,
0800就一直推卸責任說居家保養的使用量本來就比較省
按摩的用量跟護膚的用量本來就會比較多
我說護膚都沒有睡覺,美容師幫我用在臉上的用量
明明就跟我在家裡面的用量是一樣的
0800還自己打臉,說他們的專門店在護膚的時候
用量都會比起居家保養的用量還要多
這樣子不是擺明都在坑客人的護膚產品嗎
例如說他們會去把1900元的化妝水倒20cc
拿來濕敷在臉上10分鐘,然後敷臉的時候再貼$600的面膜
貼兩種面膜去坑客人的護膚產品,
因為資生堂的專門店護膚產品全部都是顧客自行購買的,
用完了之後客人就必須要在自行購買
這樣0800不是承認他們自己就是專門店就是把客人當作肥羊剝皮嗎?
一直跟我強調護膚的用量是比居家的用量還要多
可是他們以前是有一個回饋會員的會員護膚中心
所有的用量都是依照他們的商品標準使用量
哪有像專門店用量這麼兇猛!
後來0800還是堅持都說是美容師從頭到尾在服務我的
跟老闆娘沒有關係,商品不是老闆娘接觸的
所以不是老闆娘偷挖的,就算偷挖的也是美容師偷挖的
他們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
可是我說商品是在店家發生問題的店家應該有保管責任
直到我說要提告竊盜,0800很狡猾的跟我說我沒有證據
我說我有購買紀錄的證據,我可以從我購買的第一年
開始調閱消費的紀錄,檢察官跟法官應該是依照商品的消費用量
去評估比例原則跟合理不合理,
為什麼第一年開封的白金霜可以平均使用一年
一年半後開封的這一瓶卻只能使用六個月,
法院看的是比例原則跟合理不合理消費紀錄
這就足以佐證我的證據店家有保管責任,
既然我的東西是在店家發生損失的店家就連帶賠償責任
在這以前我講出來的時候0800還堅持不賠償
講到這邊的時候0800姿態才放軟,
才講到說願意賠償但是他們賠償非常沒有誠意
只願意賠償我三瓶10ml的白金霜試用品
太可笑了試用品我自己不會去百貨公司消費就送一大堆試用品了嗎
我說那我損失的美頸霜呢75g他們竟然跟我說
只能用六次,六次就把我的美頸霜消耗完了
可是我以前一條美頸霜可以用十幾次
這個他們只願意用化妝水乳液的試用品賠償我
化妝水乳液的試用品價值跟頸霜差很多
之前用試用品賠償,那個他們百貨公司買東西就送很多了,
他們是買2000元化妝水乳液的特惠組就送你十幾罐試用品
這種賠償根本就沒有誠意
本來他們還不想賠償的,是我說出要尋求法律途徑他們才要賠償的
資生堂以前曾經有發生過一個真實法院判決
是消費者到百貨公司去體驗新產品趨黑淨白露的面膜
只是試用而已喔沒有購買,結果臉上就過敏了,
顧客一狀告上法院,結果法院判賠十幾萬給顧客
他們在以前如果顧客使用了他們的產品過敏了
不僅會有當區的主管陪同去看醫生,
還會賠償醫療費,產品也可以退貨退費
以前的客訴是做到這樣的落實,
但是他們現在的顧客糾紛竟然是這樣處理,推到一乾二淨,
竟然是把全部的責任推給美容師,我說責任不在美容師
我怪的是店家的保管責任有問題,
因為美容師幫我使用在臉上的商品使用量是標準的
總之還是奉勸大家不要去資生堂的店家專門店護膚
坑錢又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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