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人在職時 新版主的限制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0-03-12 12:11:23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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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j1ofED (BoardCourt) [ptt.cc] [解釋] 板主產生之權力機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71421609.A.38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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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2 ! 8/17 mousepad □ [解釋] 板主產生之權力機制
板主的「板主申請權」的定位與意義
板主的「板主申請權」,過去主要用於確保新任板主受現任板主群所一致認可。
這個「一致認可」,在過去由現任板主自己找接任人選的時代,包含的是「對具
體人選的認可」與「對治板理念的認可」,使板主名單異動後,所有板主仍能有
效溝通、一起合作。
換句話說,本權力的主要精神,是「確保所有板主有效溝通、一起合作」。
晚近各板板主的產生逐漸以「看板使用者互選」為主要的形式後,板主基本上不
可能、也不應該實行對參選人具體人選、具體理念的審查,但仍有機會透過制定
抽象的選舉規則,抽象地提出他們認為「怎麼樣的參選人」(而非具體「是誰」
)是他們可以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對象。
板主的「板主申請權」及其「確保所有板主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精神,在選
在選舉機制下,主要體現在「向小組長申請自己制定的選舉規則下選出的人選」
。板主制定的選舉規則,一方面是用來保障現任板主,讓選出的人可以有效溝通
、一起合作;另一方面,也是規範現任板主,不能做超過「確保選出的人可以有
效溝通、一起合作」之外的過度限制。尤其,本站並沒有規定板主產生一定要經
由選舉,端由現任板主自行依照板風、與使用者的共識、以及可能負擔的政治責
任,決定新板主產生方式。所以,一旦採用選舉模式,請板主群確保選舉的公平
、公正性。
另依據
使用者條款 2.0.1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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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tQdO8W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不服小組長暨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373481432.A.22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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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m 5 7/11 mousepad R: [申訴] 不服小組長暨群組長GeminiMan 裁定
對特定族群或群體之偏見、歧視的無知、刻意忽視、鄉愿容忍乃至惡意默許,
看似一時以權力關係或社會位置的優勢(有時亦伴隨人頭數的優勢)帶過了爭論,
但往往留下更大的問題,
並造成偏見與歧視的複製。
在保障使用者言論自由的同時,
看板管理者應該對那些針對族群與群體的偏見甚至歧視性言論保持警覺並適時處分,
必要時應給予適當處分。
故等選舉結果產生後 小弟會先詢問選出之板主的意淫條款與小弟的認知差別,如果
差別不大,也可以同意小弟做法的才會執行站規規定的
(15) 申請板主權:
板主有權申請增加板主協助管理看板之權力,申請之新任板主必須經過該板所
有板主同意,依照規定向上層組務申請新增板主權,板主以三人為限,第四人
須通過板務站長通過。
以上請板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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