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版主NSJ911005的判決 (D25)

作者: lo33 (lo33)   2021-08-22 14:00:18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NSJ911005
簡述事由:發文討論,但被判定無異議文刪文,然後被水桶一年。
原文 :
https://www.pttweb.cc/bbs/Baseball/M.1628856518.A.8E8
判決文: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28858698.A.ED0.html  
溝通訴求:降低水桶天數。
說明 :
本篇討論主旨為疑似季中換球,可能會造成不公平之討論 :
我覺得在棒球版討論此事合情合理,非無關版旨或無意義文,
被判B-2 深表遺憾。
另外針對水桶1年部分做討論,
先看這次水桶之前引用部分 :
04/25/2015 12:54:35 girl10319 暫停 lo33 發言,期限為 60 天
理由: 無意義文 累犯
10/25/2015 20:36:42 girl10319 暫停 lo33 發言,期限為 15 天
理由: 無意義文
03/24/2019 19:34:43 NSJ911005 暫停 lo33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B-2
09/25/2019 10:32:17 tmlc 暫停 lo33 發言,期限為 120 天
理由: B-2 B-17-1
引用2015 2次水桶紀錄,
==>這部份我很不同意,該時空背景與今日版風已有所不同,
時隔多年拿過去的紀錄來看,有所偏頗,而且我早就忘記2015的事了。
再來2019的 兩次水桶 :
1.索沙是否被看破手腳了 : 該篇為版上一片看好索沙,但索沙被打輸球後我發的文詢問,
印象版上也有一些XX是否被看破手腳了的文,就只有我的直接被砍
該次判決直接判我B-2已非常不合理,只是當時想說只有1個月,沒做申訴
2.日本火腿買中信兄弟? : 該篇為樂天買桃猿後之討論,本人也認為並非不可能,
但就直接判我B-2,我覺得也是非常誇張的事,若到時候真的買了誰還我公道?
一樣我沒有任何的申訴,因為工作忙碌很少回來看了,想說就這樣。
從以上紀錄可看出,本人討論事項,絕非鬧版或無意義或無關版旨,
皆是與棒球版相關討論,但3年來的3次發文,每次都直接被判B-2
然後這次直接判1年 想請問判1年標準是什麼? 並無在版規看到。
版規有說明版主可自行判,但是今年這篇換球討論,
我覺得有判決爭議,沒有一個完全的理由說服我不能討論上半年換球這件事,
既然經溝通後版主還是覺得是判B-2,
本人覺得針對水桶1年這部份,是否可縮減成1個月?
版規寫輕者僅刪文,這篇有重到要直接1年?
相信版上一堆文章爭議更大或一些很刻意的部份,比我這三年來才發第三篇文還嚴重多了
以上,煩請版主釋疑或小組長協助溝通判決天數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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