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Elephants板Majaja5566判決

作者: cc001225 (凱文哥)   2019-09-12 01:37:58
英文板名:Elephants
當事板主:Majaja5566
簡述事由:
#1TUHdYDK
C-2版規規定:未經同意公佈私人信件、水球、非公開社群資訊或其他
未授權私人訊息。或站規第六條: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兩個構成要件:未經同意及非公開資訊。
故若shan70從未自行公開本名,其姓名屬非公開社群資訊、未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確需經shan70同意方可於推文提及其本名。然而shan70早已於2006年4月13日,於公開板面自行公布其本名單啟銓(詳見檢附證據1)
故其主張未經其同意公布其非公開資料,要無可採;主張未經其同意公布其公開資料,不服要件。既無違反既定板規之事實,則屬個人言論自由,應予撤銷。
溝通訴求:撤銷水桶
檢附證據:#14Fcd_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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