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 arashicool版主水桶判決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8-02-24 22:26:26
※ 引述《pchunters123 (pp表接受。和感謝,「今)》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arashicool版主
: 簡述事由:文章代碼(AID): #1QXN_sT- (Baseball)
: 專訪吳秉叡》向邱義仁獻策 中職減隊併日職救職棒
: -> pchunters123: 白癡 02/15 22:59
: 6. 人身攻擊、禁止不雅字眼、不雅暱稱稱呼/謾罵球員及公眾人物,暗喻字眼亦同。
: 溝通訴求:吳秉叡為政治人物,本就可受公評
: 取消水桶
: 檢附證據:
政治人物、球員、明星藝人都屬於公眾人物
可以受公評,但並非人身攻擊
6. 人身攻擊、禁止不雅字眼、不雅暱稱稱呼/謾罵球員及公眾人物,暗喻字眼亦同。
ex:1.如以x帝形容陳偉殷、嵐x形容許閔嵐
2.垃圾、廢物、智障、癡漢等
3.性器官、穢物等類似不適當字眼
本版規定寫在版規裡球員及公眾人物不能謾罵
謾罵跟公評雖然聽起來似乎很雷同,但您用的詞彙的確是違反我們板規所設立的條目
我沒有辦法取消此水桶判決
取消就是代表這條板規無效化
如果您真的希望在棒球版能讓你的詞彙形成一種本版可接受的公評
那應該是要先嘗試提出溝通修改此條板規
所以這條板規如果沒有任何改變,你所使用的詞就是違反我們的板規
補充
溝通訴求:我是說「該政策很白癡」,並未針對吳秉叡
退一萬步說,吳秉叡是政治人物,本來就可受公評
該政策很白癡 (O)
吳秉叡是 (X)
如果您說該政策當然不會違反板規
但由於你使用時並沒有特別註明
依照文章判斷僅能推斷您是對於該政治人物的謾罵
希望能諒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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