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Monkeys板主hong1126不當處分

作者: tbbrayyo (tbbrayyo)   2017-05-24 12:02:24
※ 引述《hong1126 (喵喵板皇)》之銘言:
: ※ 引述《tbbrayyo (tbbrayyo)》之銘言:
: : 英文板名:Monkeys
: : 當事板主:hong1126
: : 簡述事由:#1P93SeHN(Monkeys)以引戰為由,採用板規2處分退文及水桶15日
: :   
: : 溝通訴求:撤銷處分
: : 檢附證據:
: : (1)通篇文章並無不當字眼與文意足以挑釁或引戰。
: : 僅係以藏頭文形式,回應對鄉長的臉書貼文若以不同角度(全文、藏頭)解讀,則有迥然不同之意思,表達對鄉長之文章的討論其實只易淪為各說各話。
: 文章包含任何形式的違規,皆可以認定違規,含藏頭or簽名檔。
: : (2)該文內各噓文本人均無情緒性或引戰回覆,後續再次編輯文章回覆,係因版友回文提及藏頭可再加強,且回覆內容仍為按照討論主題之後續發展,何來引戰之說?倘言支持鄉長之言論,或以藏頭文發文即為引戰,實非屬
引戰文認定基礎是文章本身有對於本隊或是他隊遭受他人抨擊之可能,
: 不因善意而無罪,不包含情緒。
: 若是否帶情緒來判定是否違規,是否過於強求?
: 若是否帶情緒來判定是否違規,是否過於強求?
若有可能遭受抨擊文章即達引戰文認定基礎,則Ptt板上文章可能將所剩無幾,發文即有可能受正反雙方意見評論,此本為討論之精神與意義,您之所述恐難令人信服。
再者,您提及不因善意而無罪,先謝謝您接受本人無惡意之看法,惟實無惡意之情形在處分亦應列入您考量範圍,方符合公平及完整之判定基礎,敬請參酌。
: : (3)該文由發表至遭退文處分間隔超過10小時,並無引發戰文情事,相對該事件熱烈討論狀況,足可作為未達引戰程度之反證。
: : 綜上所述,hong1126板主所言之引戰事由成立理由薄弱,應屬無由之不當處分,請予以撤銷。
: 違規不以是否造成引戰傷害為基礎,
: 更要防範於未然之情事發生,並且不助長此文章風氣
: 舉例而言:儘管酒駕雖未造成其他意外發生,被警察抓到仍然要罰
酒駕就算測出駕駛人有酒精濃度,亦須達法定標準方有罰則或刑責,若未達且足可繼續正常駕駛則無責。同理,依您所舉例亦足堪說明對本人的引戰度低、且確未引發過度討論(戰文)之文章判定已違反比例原則。若改以警告是
: 若您堅持要發這種文章,有相關板面可以讓您去發揮您的文采。
: 本板主認為相關溝通已完畢
: 若須後續補充,再煩情小組長告知。
感謝板主撥冗回覆,但您仍未明確指出引戰之具體事實,譬如文中哪些話或是哪幾個字。個人仍認為遭認定引戰基礎薄弱,懇盼賜告與重新衡量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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